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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0.24 14:2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0 年公務倫理宣導專班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1000002426號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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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有關「建基公務倫理型塑優質文化」
    興革事項三「加強公務倫理宣導」辦理。



二、目的
    公務人員具備正確之價值觀及倫理觀念,係建構良好文官制度之基石
    。為將公務倫理價值觀內化至文官體系之中,以型塑優質之組織文化
    ,特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第一案,賡續辦理公務倫理宣導
    專班,加強公務倫理宣導事宜。



三、主辦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四、執行機關
    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五、公務倫理宣導專班相關事項
(一)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所屬公務人員
      。
(二)時數:每班 4  小時。
(三)研習課程:如後附件課程時數配當表。
(四)宣導班次及人數:每班以 50 人為原則,預定於文官學院及全國北
      、中、南、東等地區選擇適當地點開辦,共 26 班,約 1,300  人
      ,得視報名人數多寡酌予增減。
(五)辦理期間:100 年 4  月至 8  月間擇適當日期辦理。
(六)實施方式
      1.請參訓人員於參訓前先至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線上學習「
        公務倫理」課程,瞭解公務倫理基本概念。
      2.本專班由講座介紹公務倫理意涵、範圍、核心價值及各國相關作
        法,解析處理公務及日常生活之倫理作法,並由講座就個案與學
        員討論可學習借鏡或醒思之處。
      3.採半日不住班研習,上午班次提供午膳。
      4.本宣導專班得搭配「100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開班時
        程辦理。
(七)聘請講座:由文官學院依「公務倫理宣導講座薦介名單」內統一洽
      聘。
(八)本宣導專班所需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40  萬元為原則,支出項
      目含講座鐘點費、交通費、文具用品、印製課程資料、茶水、午餐
      、資料袋、郵資及其他雜支等。



六、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分工方式
(一)主辦機關(保訓會):擬訂實施計畫及課程資料、問卷題目設計及
      分析、經費核撥(銷)、督核執行機關辦理情形。
(二)執行機關(文官學院):
      1.印製課程資料及問卷、文具用品採購、洽訂辦理各班次及座談之
        日期及地點,並負責遴聘講座、調訓學員、場地之佈置、報到之
        受理、教學設備之準備、分發宣導資料及登錄終身學習時數等。
      2.各項行政支援工作,如有訂購餐飲或其他相關事宜,請取得以文
        官學院全稱為抬頭之收據,俟辦理完竣後由文官學院檢具經費執
        行狀況表及相關單據函送保訓會核銷。



七、經費撥付及核銷
    本案所需經費共約 40 萬元,由保訓會 100  年度相關訓練經費項下
    支出,於 100  年 4  月撥付文官學院第 1  期款 20 萬元,並依實
    需撥付第 2  期款 20 萬元,再由文官學院覈實檢具經費執行狀況表
    及相關單據,於同年 10 月上旬前函送保訓會辦理核銷事宜。



八、研討時數登錄
    由文官學院依參加人員實際學習時數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九、獎勵
    保訓會於宣導活動結束後,得視辦理成效,函請文官學院對相關工作
    人員酌予獎勵。



十、本計畫陳奉核可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