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本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社工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
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101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正額錄取,經
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預估缺及增額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
訓練時程及人數,由內政部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
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委託內政部辦理。
肆、研習地點
內政部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研習中心,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南坪路 528
號。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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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時數 │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研習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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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社工員職責與角色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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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法令及實務 │3 │
├──────────────────────┼─────┤
│社區發展政策與實務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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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與急難救助 │1 │
├──────────────────────┼─────┤
│老人福利服務現況與發展 │2 │
├──────────────────────┼─────┤
│照顧服務相關法規、福利服務及政策 │2 │
├──────────────────────┼─────┤
│老人照顧服務之工作倫理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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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福利法規與業務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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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文化下的福利資源分配-來自社工專業倫理和│2 │
│價值的省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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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實務經驗分享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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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概論(含人權、社會│2 │
│參與、發展、收出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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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保護概論及法令介紹 │3 │
├──────────────────────┼─────┤
│兒少福利及家庭支持服務政策理念與實務 │2 │
├──────────────────────┼─────┤
│我國 0-3 歲托育政策及措施 │2 │
├──────────────────────┼─────┤
│兒少性交易防制及高關懷少年處遇輔導政策 │3 │
├──────────────────────┼─────┤
│社會工作及志願服務制度與實務 │2 │
├──────────────────────┼─────┤
│學習成果分組報告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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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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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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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1 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錄取分配現
缺之錄取人員於至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原則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
三、辦理訓後意見調查,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內政部 101 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
業業務費項下支應。
捌、本計畫由內政部訂定,函送保訓會核備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