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4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資訊處理
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資訊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
渠等資訊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資訊處理類科錄取,經分配報到接受實務訓練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國家發展
委員會辦理。
肆、研習時間與地點
時間:10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三)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地址:臺北市大
安區金華街 187 號)
方式:國家發展委員會協同電子治理研究中心辦理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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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先導課│資訊專業│Web2.0 應用(e 等公務園 │3 │3 │
│程(備│規範及知│https://elearning.hrd.gov.tw│ │ │
│註 2)│能線上數│/ ) │ │ │
│ │位學習 ├──────────────┼──┼──┤
│ │ │資安管理-個人篇 │1 │1 │
│ │ │(e 等公務園 │ │ │
│ │ │https://elearning.hrd.gov.tw│ │ │
│ │ │/ ) │ │ │
├───┼────┴──────────────┴──┴──┤
│09:30~│報到 │
│10:00 │ │
├───┼─────────────────────────┤
│10:00~│開幕、課程說明 │
│10:20 │ │
├───┼────┬──────────────┬──┬──┤
│10:20~│資訊政策│課程一:數位國情 │0.7 │2 │
│11:00 │實務 │ │ │ │
├───┤ ├──────────────┼──┤ │
│11:00~│ │課程二:公共政策參與平臺服務│0.7 │ │
│11:40 │ │ │ │ │
├───┤ ├──────────────┼──┤ │
│11:40~│ │分組討論 │0.7 │ │
│12:20 │ │ │ │ │
├───┼────┴──────────────┴──┴──┤
│12:20~│午餐與休息時間 │
│13:20 │ │
├───┼────┬──────────────┬──┬──┤
│13:20~│資訊專業│課程三:政府資料開放(Open │0.7 │2 │
│14:00 │實務 │Data)概念簡介 │ │ │
├───┤ ├──────────────┼──┤ │
│14:00~│ │課程四:推動 ODF-CNS15251 為│0.7 │ │
│14:40 │ │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簡介 │ │ │
├───┤ ├──────────────┼──┤ │
│14:40~│ │分組討論 │0.7 │ │
│15:20 │ │ │ │ │
├───┼────┴──────────────┴──┴──┤
│15:20~│休息時間 │
│15:30 │ │
├───┼────┬──────────────┬──┬──┤
│15:30~│學習測驗│學習綜合測驗(10 題) │ │ │
│16:00 │ │ │ │ │
├───┼────┼──────────────┼──┼──┤
│16:00~│綜合座談│學習心得分享與結訓典禮 │1 │1 │
│17:00 │ │ │ │ │
├───┼────┴──────────────┼──┴──┤
│ │合 計│9 │
└───┴───────────────────┴─────┘
【備註】
1.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
調整。
2.請學員於集中實務訓練前完成指定課程(先導課程)學習並通過
測驗,數位學習成績占訓練總成績之 1/3,課程參與及學習綜合
測驗占訓練總成績之 2/3。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預定於 104 年 11 月 18 日,辦理 1 梯次。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
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國家發展委員會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
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