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4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衛生技術
、食品衛生檢驗、藥事、醫學工程、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
職護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食品技師、農畜水產
品檢驗等 11 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衛生技術等專業法令
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衛生技術等專業服務素質,掌握衛生福利部
政策精髓、目標與願景,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衛生技術及食品衛生檢驗等 11 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報到接
受實務訓練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衛生福利
部辦理。
肆、訓練地點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南埔里南坪
路 528 號,採自辦方式辦理。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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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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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活動│相見歡、班務及環境介紹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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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照護政策 │2 │24 │
│ ├──────────────────┼──┤ │
│ │長期照護政策 │2 │ │
│ ├──────────────────┼──┤ │
│ │醫政管理與法規簡介 │2 │ │
│ ├──────────────────┼──┤ │
│ │社會保險制度簡介 │2 │ │
│ ├──────────────────┼──┤ │
│ │國民心理健康政策與法規 │2 │ │
│ ├──────────────────┼──┤ │
│ │中醫藥管理 │2 │ │
│ ├──────────────────┼──┤ │
│ │疾病管制與相關法規 │2 │ │
│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食品工廠查核介紹│2 │ │
│ ├──────────────────┼──┤ │
│ │藥事法與藥品管理實務 │2 │ │
│ ├──────────────────┼──┤ │
│ │行政罰法及刑法在食品藥物化妝品稽查與│2 │ │
│ │裁處領域之應用 │ │ │
│ ├──────────────────┼──┤ │
│ │國民健康政策與法規 │2 │ │
│ ├──────────────────┼──┤ │
│ │運用雲端科技迎接健康新紀元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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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活動│專題演講~衛生福利部願景與使命 │2 │6 │
│ ├──────────────────┼──┤ │
│ │體驗活動~團隊合作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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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成果分組報告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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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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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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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於 105 年 1 月 11 日至同年 2 月 26 日期間,辦理
2 梯次,每梯次 5 天。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參訓人員得依需求申請住宿
。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
校,作為實務訓練考核之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
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寄送保訓會,以
了解學員反映。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訓練業務費項下支應
,不另向受訓人員實務訓練機關收取費用。
捌、本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訂定,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