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土
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土木工程專業政策法令與實
務,強化並提升土木工程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臺中市之現缺人員。
另經分配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
程及人數,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
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中市政
府(人事處)辦理。
肆、研習地點
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 7 樓研討室,地址:臺中市西區東興
路 3 段 246 號 7 樓。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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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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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全生命│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管理實務 │3 │8 │
│週期與實務 ├────────────────┼──┤ │
│ │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簡介 │2 │ │
│ ├────────────────┼──┤ │
│ │工程參訪-大都會歌劇院新建工程 │2 │ │
│ ├────────────────┼──┤ │
│ │工程倫理與公務經驗傳承 │1 │ │
├───────┼────────────────┼──┼──┤
│政府採購法實務│政府採購協定及投標須知範本導讀 │2 │5 │
│ │(含開口契約) │ │ │
│ ├────────────────┼──┤ │
│ │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法規實務概要 │3 │ │
├───────┼────────────────┼──┼──┤
│公共工程品質管│三級品管制度介紹 │2 │5 │
│理 ├────────────────┼──┤ │
│ │工程材料特性認識及施工管制之品質│3 │ │
│ │管理 │ │ │
├───────┼────────────────┼──┼──┤
│測驗 │訓練測驗 │1 │1 │
├───────┼────────────────┼──┼──┤
│綜合座談 │座談與意見交流 │1 │1 │
├───────┴────────────────┼──┴──┤
│合計 │20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
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預定於 105 年 6 月 13 日至 105 年 6 月 15 日辦理。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訓練機關
(構)學校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
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臺中市政府公務
人力訓練中心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臺中市政府(人事處)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
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