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充實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
一般民政類科錄取人員民政相關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
等專業知能及公民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一般民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臺南市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
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
,由辦理機關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
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南市政
府(民政局)辦理。
肆、研習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地址:臺南市永華路 2 段 6 號(6 樓簡報室
)。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
│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市政介紹 │臺南治理經驗(備註:由臺南市政府│3 │3 │
│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於新進人員研習班│ │ │
│ │辦理) │ │ │
├───────┼────────────────┼──┼──┤
│專業知能 │生命事業科業務概述 │2 │8 │
│ ├────────────────┼──┤ │
│ │兵役徵集科業務概述 │2 │ │
│ ├────────────────┼──┤ │
│ │宗教禮俗科業務概述 │2 │ │
│ ├────────────────┼──┤ │
│ │區里行政科業務概述 │2 │ │
├───────┼────────────────┼──┼──┤
│綜合知能 │公共服務技能 │2 │8 │
│ ├────────────────┼──┤ │
│ │聰明工作處方籤系列課程 │3 │ │
│ ├────────────────┼──┤ │
│ │心理健康及壓力調適系列課程 │3 │ │
├───────┼────────────────┼──┼──┤
│課務活動 │學習成果評量 │1 │3 │
│ ├────────────────┼──┤ │
│ │綜合座談 │2 │ │
├───────┴────────────────┼──┴──┤
│合計 │22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
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除市政介紹主題外,其餘預定於 105 年 8 月 1 日至 105
年 8 月 3 日辦理。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三、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臺南市政府民政
局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