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土
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土木工程專業政策法令與實
務,強化並提升渠等土木工程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苗栗縣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
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
,由苗栗縣政府(人事處)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
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苗栗縣政
府(人事處)辦理。
肆、研習地點
於苗栗縣政府(人事處)指定之地點辦理。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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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課程名稱 │時數│聘請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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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人員基本素養與│2 │外聘:林文雄水土保持技師事務所│
│工程倫理 │ │ 技師 林文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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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工法概述 │1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賴典佑技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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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法規│2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黃文璋副處長 │
│實務概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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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查核實務概述 │1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古明弘副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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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橋樑管理與災害應│2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古明弘副處長 │
│變機制探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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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管理概要 │1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邱太昌技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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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實務與公共工程品質│3 │外聘:林文雄水土保持技師事務所│
│應注意事項 │ │ 技師 林文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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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常見缺失案例分析 │2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丁美君科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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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工程管理事項 │2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何明龍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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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施政如何讓民眾有感│1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古明弘副處長 │
│分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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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 │1 │苗栗縣政府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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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1 │保訓會、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用人│
│ │ │單位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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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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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表研習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預定於 105 年 6 月 1 日至 105 年 6 月 3 日辦理。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但不提供住宿。
三、測驗考核:於課程最後 1 天安排測驗,測驗結果作為實務訓練成績
考核之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
如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苗栗縣政府人事
處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苗栗縣政府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