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地
政及測量製圖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地政及測量製圖專業
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地政及測量製圖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桃園市政府暨所屬各機
關之現職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
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桃園市政府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
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桃園市政
府(地政局)辦理。
肆、研習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3 樓訓練教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 380
號 3 樓。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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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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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與組織 │地政業務與組織願景介紹 │3 │3 │
├───────┼────────────────┼──┼──┤
│公文 │公文撰寫與實作 │3 │3 │
├───────┼────────────────┼──┼──┤
│法規概論及實務│地籍測量法規與實務 │2 │9 │
│探討 ├────────────────┼──┤ │
│ │土地登記實務與地政基本簿冊介紹 │2 │ │
│ ├────────────────┼──┤ │
│ │戶政基本簿冊介紹 │1 │ │
│ ├────────────────┼──┤ │
│ │地價法規與實務 │2 │ │
│ ├────────────────┼──┤ │
│ │不動產經紀業簡介 │1 │ │
│ ├────────────────┼──┤ │
│ │地權法規與實務 │1 │ │
│ │(包含土地徵收、公有土地撥用、耕│ │ │
│ │地 375 租約) │ │ │
├───────┼────────────────┼──┼──┤
│資訊系統介紹與│地政為民服務查詢系統(地籍資料系│2 │2 │
│應用 │統查詢與利用、地籍資料網際網路服│ │ │
│ │務)功能介紹 │ │ │
├───────┼────────────────┼──┼──┤
│綜合課程 │座談與意見交流 │1 │1 │
├───────┴────────────────┼──┴──┤
│合計 │18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
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預定於 105 年 6 月 14 日至 16 日(共 3 日)辦理。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訓練機關
(構)學校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
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桃園市政府所屬
機關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桃園市政府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