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充實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
測量製圖類科錄取人員測量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測量專
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測量製圖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內政部辦
理。
肆、研習地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
1 號。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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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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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概論 │地籍測量與國土測繪法規概論 │2 │4 │
│ ├─────────────────┼──┤ │
│ │土地登記法規概論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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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作業 │測量儀器校正作業 │2 │13 │
│ ├─────────────────┼──┤ │
│ │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實務作業 │2 │ │
│ ├─────────────────┼──┤ │
│ │法院囑託鑑測案件實務作業 │2 │ │
│ ├─────────────────┼──┤ │
│ │再鑑界案件及圖簿不符處理實務作業 │2 │ │
│ ├─────────────────┼──┤ │
│ │地籍調查實務作業 │2 │ │
│ ├─────────────────┼──┤ │
│ │地籍圖重測實務作業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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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及儀器│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系統介紹及操作 │4 │12 │
│操作 ├─────────────────┼──┤ │
│ │衛星接收儀操作及加密控制測量實務作│4 │ │
│ │業 │ │ │
│ ├─────────────────┼──┤ │
│ │地籍圖重測系統介紹及操作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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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課程 │地政業務及組織介紹 │2 │4 │
│ ├─────────────────┼──┤ │
│ │其他(園區導覽、研習引導)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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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結訓綜合座談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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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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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預定於 105 年 8 月 8 日至同年月 12 日辦理。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另遠道者提供住宿。
三、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四、辦理研習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內政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內政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