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期 106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 107 年公務人員初
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
實一般行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一般行政專業服務
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經分配臺中市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
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視
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中市政
府(人事處、公務人力訓練中心、警察局)辦理。
肆、訓練地點
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 7 樓研討室、9 樓一般教學教室,地
址:臺中市西區東興路 3 段 246 號 7、9 樓。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訓練主題│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財產管理│機關出納作業及實務 │2 │8 │
│ ├─────────────────┼──┤ │
│ │機關物品管理及實務 │1 │ │
│ ├─────────────────┼──┤ │
│ │機關公用財產管理及實務 │2 │ │
│ ├─────────────────┼──┤ │
│ │機關採購作業及實務 │3 │ │
├────┼─────────────────┼──┼──┤
│人員管理│機關工友管理及實務 │2 │2 │
├────┼─────────────────┼──┼──┤
│文書作業│機關文書流程管理及實務 │2 │2 │
├────┼─────────────────┼──┼──┤
│危安控制│機關安全管理及實務 │1 │3 │
│ ├─────────────────┼──┤ │
│ │業務執行衝突之危機處理 │2 │ │
├────┼─────────────────┼──┼──┤
│課務活動│開訓及班務介紹 │1 │3 │
│ ├─────────────────┼──┤ │
│ │課程測驗 │1 │ │
│ ├─────────────────┼──┤ │
│ │綜合座談與意見交流 │1 │ │
├────┴─────────────────┼──┴──┤
│合計 │18 │
└──────────────────────┴─────┘
【備註】本表訓練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得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各實務訓練機關
報到後,擇期定於 107 年 8 月 28 日至 107 年 8 月 30 日(
共 3 日)辦理。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不提供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訓練機關
(構)學校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
參據。
四、請於訓練期程中,自行安排 5 至 10 分鍾之開、結訓儀式。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寄送
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免備文)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臺中市政府人事處於相關
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臺中市政府人事處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