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期 106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 107 年公務人員初
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
實一般行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一般行政專業服務
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由各機關(構)學
校視錄取人員報到時間及調訓檔期衡酌後報名參加。
二、歷年高普考增額或補訓未曾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人員,亦得納入調訓對
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委由國家文官學院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
肆、訓練地點
文官學院(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7 段 576 號)
伍、訓練課程與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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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時數│
├─────────────────────────┼──┤
│機關出納作業實務 │4 │
├─────────────────────────┼──┤
│機關物品管理實務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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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實務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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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公處所管理實務(含集會管理)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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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作業實務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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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管理實務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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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友管理實務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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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文書流程及檔案管理實務 │4 │
├─────────────────────────┼──┤
│課程測驗 │1 │
├─────────────────────────┼──┤
│合計 │28 │
└─────────────────────────┴──┘
【備註】本表訓練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得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分別於 107 年 7 月 23 日至同年 7 月 27 日訓期 5 日
。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對於遠道者提供住宿。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2 日止。總計調訓 150 人,依報名
先後額滿為止。
(二)請逕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registe
r.asp )報名。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生活學習表現情形及課
程測驗成績,由文官學院送交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
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一)生活學習表現情形:由輔導員進行受訓人員評核並記載於紀錄表(
如附件 1),於結訓 2 週內完成作業。
(二)課程測驗:由各科授課講座命擬選擇題,並擇 25 題於課程測驗時
間施測,選擇題每題 4 分,測驗成績總分 100 分。
四、訓練期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訓儀式。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
寄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學習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訓練經費,由保訓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依規定辦理得酌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文官學院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按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