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
試)經建行政、企業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及工業行政等類
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相關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
等相關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經建行政、企業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及工業行政等
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經濟部主
辦,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辦。
肆、研習地點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地址:30071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 2 段 3
號)。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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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跨領域經│當前國家重要政策與發展 │3 │9 │
│貿知能研├─────────────────┼──┤ │
│習 │全球新興市場發展與未來趨勢 │3 │ │
│ ├─────────────────┼──┤ │
│ │我國投資政策、招商策略及實務 │3 │ │
├────┼─────────────────┼──┼──┤
│企業管理│專案管理與創新服務 │3 │3 │
├────┼─────────────────┼──┼──┤
│智慧財產│專利法簡介 │3 │6 │
│相關法規├─────────────────┼──┤ │
│ │著作權法簡介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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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相│商業法規簡介 │3 │9 │
│關法規 ├─────────────────┼──┤ │
│ │公司法簡介 │3 │ │
│ ├─────────────────┼──┤ │
│ │工業發展法令規章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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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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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務活動(含自我介紹、開訓及結訓) │2 │
├──────────────────────┼─────┤
│合計 │30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9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至 2 月 21 日(星期五
)辦理,為期 5 天。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
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研習意見調查表(如附件)於結訓後 1 週內,由經濟部專業人員研
究中心郵寄保訓會。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受訓人員之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負擔。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其他
本計畫由經濟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