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
試)衛生行政、食品衛生檢驗、藥事、衛生技術、醫務管理、公職醫
事檢驗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生藥中藥基原鑑定、公職
藥師等 10 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衛生行政等專業法令
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衛生行政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衛生行政等 10 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
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
由衛生福利部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
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衛生福利
部辦理。
肆、訓練地點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南埔里南坪
路 528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課務活動│相見歡、班務及環境介紹 │2 │2 │
├────┼─────────────────┼──┼──┤
│衛生行政│我國重要社會保險業務與法規介紹 │2 │28 │
│等 10 類├─────────────────┼──┤ │
│科法令與│護理機構管理與實務 │2 │ │
│實務 ├─────────────────┼──┤ │
│ │醫政管理與實務 │2 │ │
│ ├─────────────────┼──┤ │
│ │醫療網計畫介紹 │2 │ │
│ ├─────────────────┼──┤ │
│ │心理健康政策簡介 │2 │ │
│ ├─────────────────┼──┤ │
│ │臺灣中醫藥管理 │2 │ │
│ ├─────────────────┼──┤ │
│ │國際衛生事務之進展 │2 │ │
│ ├─────────────────┼──┤ │
│ │長照施政內容及執行情形 │2 │ │
│ ├─────────────────┼──┤ │
│ │國民健康政策與實務 │2 │ │
│ ├─────────────────┼──┤ │
│ │疾病管制工作與相關法規(含實例) │2 │ │
│ ├─────────────────┼──┤ │
│ │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管理與科技研究概│2 │ │
│ │述 │ │ │
│ ├─────────────────┼──┤ │
│ │食品輸入查驗及後市場稽查管理與實務│2 │ │
│ ├─────────────────┼──┤ │
│ │我國公共衛生政策與醫療健保體系現況│2 │ │
│ │與展望 │ │ │
│ ├─────────────────┼──┤ │
│ │健保藥品及特材給付介紹 │2 │ │
├────┴─────────────────┼──┼──┤
│學習成果分組報告 │2 │2 │
├──────────────────────┼──┴──┤
│合計 │32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另於訓練期程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
訓儀式。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於 109 年 1 月 13 日至 17 日及 2 月 3 日至 7
日,辦理 2 梯次。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
三、辦理訓後意見調查(調查表如附件),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
郵寄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訓練業務費項下支應
。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衛生福利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