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
試)環保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環保專業法令與實務,強
化並提升渠等環保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環保行政、環保工程、環保檢驗及環境技術等 4 類科正額錄
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估缺及增額錄取人員,依其分
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
所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理。
肆、研習地點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
3 段 260 號 3 樓。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
│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實務類課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實務及案例分析│2.5 │18 │
│ ├────────────────┼──┤ │
│ │水污染防治實務及案例分析 │2 │ │
│ ├────────────────┼──┤ │
│ │廢棄物清理資源回收實務及案例分析│2.5 │ │
│ ├────────────────┼──┤ │
│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管理機制介│1 │ │
│ │紹 │ │ │
│ ├────────────────┼──┤ │
│ │毒物及化學管理實務(含法規) │2 │ │
│ ├────────────────┼──┤ │
│ │環境衛生及營造管理實務(含法規)│1.5 │ │
│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實務及案例介│1.5 │ │
│ │紹 │ │ │
│ ├────────────────┼──┤ │
│ │環境影響評估實務及案例分析 │2 │ │
│ ├────────────────┼──┤ │
│ │環保稽查實務及案例分析 │2 │ │
│ ├────────────────┼──┤ │
│ │國家環境實驗室簡介 │1 │ │
├─────┼────────────────┼──┼──┤
│專題演講 │環境保護政策與策略 │2 │2 │
├─────┼────────────────┼──┼──┤
│互動式課程│營隊合作- 團隊建立與學習 │2 │7 │
│ ├────────────────┼──┤ │
│ │環境教育議題 │1.5 │ │
│ ├────────────────┼──┤ │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習 │3.5 │ │
├─────┼────────────────┼──┼──┤
│評量 │分組專題報告暨綜合講評 │3 │3 │
├─────┴────────────────┼──┴──┤
│合計 │30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訓練期程中,安排 30 分鐘開訓與結訓儀式。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8 年本考試環保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各
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宿及交通,由受訓人員自由登記。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委託辦理機關或訓練機關送交實務訓練機關,作為實務訓練成
績考核之參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於相關經費項下勻
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
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