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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5 17:1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公務人員考試環保相關類科錄取人員環保專業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公訓字第1040006399號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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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為期 10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環
    保相關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當前國家環保政策措施、專
    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錄取人員環保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
    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環保行政、環保技術、環境工程及環境檢驗等 4  類科正額錄
    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預估缺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
    訓練時程及人數,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
    開班調訓。



參、辦理方式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委託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
    環訓所)辦理。



肆、研習地點
    環訓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 3  段 260  號 3  樓。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課程表如附件 1)
訓練類別 課 程 名 稱 時 數 備 註
實務類課程 (案例分析 )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實務及案例分析 1.5  
水污染防治實務及案例分析 1.5  
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實務及案例分析 1.5  
環保法規概論及案例分析 1.5  
環境影響評估實務及案例分析 1.5  
廢棄物清理資源回收實務及案例分析 1.5  
環保稽查實務及案例分析 1.5  
地方政府相關課程 地方環保機關業務管理與推動實務 1.5  
互動式課程 營隊合作–團隊建立與學習 1.5  
環保議題分析與解決 2  
環境教育活動體驗 2  
實地參訪觀摩 環境保護設施觀摩(含路程) 4  
國家環境實驗室參訪 1.5  
專題演講 專題演講–環境保護政策簡介 1.5  
分組報告 分組討論 3.5  
分組專題報告暨綜合講評 3  
  綜合座談及結訓 1  
合 計 32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得視實需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不分考試等級及類科以 1  期辦理,約計 61 人次:第 10401
    期,104 年 6  月 29 日(週一)至 7  月 3  日(週五)辦理。
二、報名通知:為利行政作業,錄取人員由保訓會統一調訓,並至環訓所
    網路報名(https://record.niet.gov.tw),報名密碼 N113310401
    。
三、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登記)。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環訓所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環保署環訓所訂定,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