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環
保相關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當前國家環保政策措施、專
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錄取人員環保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
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環保行政、環保技術、環境工程及環境檢驗等 4 類科正額錄
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預估缺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
訓練時程及人數,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
開班調訓。
參、辦理方式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委託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
環訓所)辦理。
肆、研習地點
環訓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 3 段 260 號 3 樓。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課程表如附件 1)
訓練類別 |
課 程 名 稱 |
時 數 |
備 註 |
實務類課程 (案例分析 ) |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實務及案例分析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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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實務及案例分析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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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實務及案例分析 |
1.5 |
|
環保法規概論及案例分析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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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實務及案例分析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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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資源回收實務及案例分析 |
1.5 |
|
環保稽查實務及案例分析 |
1.5 |
|
地方政府相關課程 |
地方環保機關業務管理與推動實務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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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式課程 |
營隊合作–團隊建立與學習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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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議題分析與解決 |
2 |
|
環境教育活動體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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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參訪觀摩 |
環境保護設施觀摩(含路程) |
4 |
|
國家環境實驗室參訪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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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演講 |
專題演講–環境保護政策簡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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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報告 |
分組討論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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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專題報告暨綜合講評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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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及結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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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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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得視實需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不分考試等級及類科以 1 期辦理,約計 61 人次:第 10401
期,104 年 6 月 29 日(週一)至 7 月 3 日(週五)辦理。
二、報名通知:為利行政作業,錄取人員由保訓會統一調訓,並至環訓所
網路報名(https://record.niet.gov.tw),報名密碼 N113310401
。
三、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登記)。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環訓所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環保署環訓所訂定,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