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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2:38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技師分科
民國 78 年 05 月 08 日

第 1 條
一  科別
 (一) 土木工程科
 (二) 水利工程科
 (三) 結構工程科
 (四) 大地工程科
 (五) 測量科
 (六) 環境工程科
 (七) 都市計畫科
 (八) 機械工程科
 (九) 冷凍空調工程科
 (十) 造船工程科
 (十一) 電機工程科
 (十二) 電子工程科
 (十三) 資訊科
 (十四) 航空工程科
 (十五) 化學工程科
 (十六) 工業工程科
 (十七) 工業安全科
 (十八) 工礦衛生科
 (十九) 紡織工程科
 (二十) 食品科
 (二十一) 冶金工程科
 (二十二) 農藝科
 (二十三) 園藝科
 (二十四) 林業科
 (二十五) 畜牧科
 (二十六) 漁撈科
 (二十七) 水產養殖科
 (二十八) 水土保持科
 (二十九) 採礦工程科
 (三十) 應用地質科
 (三十一) 礦業安全科
 (三十二) 交通工程科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