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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3:48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職系說明書
民國 82 年 08 月 21 日

第 1 條
  一般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行政管理、文書處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
  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
  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一般行政管理: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暨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二)文書處理:含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彙編,應用文撰擬,公文之收發、繕校、監印
        、登記、檢查、檔案及資料管理等。
  (三)速記: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紀錄等。
  (四)議事:含會議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議事文件整理等。
  (五)事務管理:含辦公文具、物品之購置、保管及供應、公用產物、公務車輛、辦公或
        集會處所、工友之管理及員工福利事務等。
  (六)物料管理:含物料目錄及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存、保管、包裝
        、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或提運,廢料之利用,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
  (七)財產管理:含機關財產管理、購置、估價、調撥、租借、投保、洽賠、勘查、報廢
        及房地產契據憑證之保管、登記等。
  (八)倉庫管理:含倉庫之管理、貨物進出倉登帳、堆裝、保管、收授手續與契約文件簽
        訂,倉位分配調整,存儲貨物清查、整理、催提,損耗貨物、無主貨物與地腳品處
        理,各項報表編製,倉庫運用效率及使用費率調查統計等。
  (九)物料採購:含物料、器材採購之詢價、比價、議價、招標及訂約,採購款項及費用
        之核算與簽付,自行或委託信託貿易機關訂購國內外器材,違反採購合約案件之處
        理及廠商登記與信用調查等。
  (十)出納:含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解繳、登記與彙報及其他有關現金出納
        等。
  (十一)打字:含使用各型打字機,從事中外各種文件繕打等。
  一般民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民政、邊政、戶政、兵役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一般民政:含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組織、行政區域、選舉行政、禮俗行政、禁菸行
        政、地方自治之規劃,宗教活動之輔導、國徽國旗之管理等。
  (二)邊政:含邊疆地區行政之推行,邊疆教育、文化及經濟建設事業之扶植發展等。
  (三)戶政:含戶籍行政、戶籍登記、國籍行政、戶口普查、戶口及僑民調查、戶口統計
        、人口政策、人口統計、國籍變更、移民規劃、更改姓名、國民身分證核發及街道
        門牌編訂等。
  (四)兵役行政:含征兵處理、國民兵組訓、後備軍人管理、軍人權益、兵役宣傳、兵源
        培養、開闢、役政幹部訓練等。
  僑務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對僑務行政之推行,僑民事業輔導,僑民團體組織、僑民權益維護、
  僑民教育、經濟、福利、與海外宣傳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實施等工
  作。
  社會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社會行政、勞工行政、合作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社會行政:含社會保險、公共救助、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社區發展、國民就業輔
        導、人民團體管理、傷殘重建、國民住宅、社會運動、個案工作、社會調查、不正
        常少年或少年犯之收容救濟等。
  (二)勞工行政:含工礦檢查、勞動基準、勞資關係、人力調配、勞工福利、勞工統計、
        勞工組織及國際勞工事務等。
  (三)合作行政:含合作行政、合作組織、合作業務、合作金融管理、合作人員訓練等。
  人事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人事行政,考試技術、職務管理、員工訓練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
  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人事行政:含機關組織、員額編制、公務人員之任免、遷調、級俸、服務、考績、
        獎懲、進修、保障、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遣、養老、登記等。
  (二)考試技術:含有關公務人員暨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考選,考試技術之改進,考試科
        目之修訂,命題閱卷方法之研擬與安全措施,各項測驗之策劃與準備,有關考試資
        料之蒐集與保管等。
  (三)職務管理:含公務職務之歸系、列等,規章之研擬與解答,以及資料之蒐集與保管
        。
  (四)員工訓練:含對新進或在職員工之訓練與輔導。
  法制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法學之學理,對施政有關法令制度之研究、核議、解答或對一般行政
  法令規章之撰擬,就法律觀點提供意見,暨訴願審理,以及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從事
  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地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地政方面之知能,對土地測量、土地登記、地籍管理、地權調整、土
  地稅則、土地徵收、土地放領、土地估價、土地使用管理與規劃、實施耕者有其田、平均
  地權及方域行政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教育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學校教育行政、社會教育行政、文化行政、教養感化等知能,對下列
  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學校教育行政:含各級學校之設立、校產、課程、教材、守具、儀器、教學、學籍
        、訓導、體育、衛生、軍訓、童子軍、及教師登記、檢定與甄選等。
  (二)社會教育行政:含補習教育、推廣教育、青年復學輔導、國際文教、國語推行、視
        聽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及社會教育之推廣及管理。
  (三)文化行政:含文化資產、文藝、戲劇、文化傳播、音樂、美術、表演藝術等綜合性
        教育行政。
  (四)教養感化:含老弱弧苦、貧病殘障、婦嬰兒童、不正常少年或少年犯之教育養護及
        傳授知識技能等。
  新聞編譯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新聞行政、新聞報導、公共關係、編輯、翻譯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
  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新聞行政:含國內宣傳業務之推動,地方政府宣傳業務之督導,政府與新聞界之聯
        繫,新聞業務之輔導,記者出國之審核及管理,輿論公意之蒐集、分析,政府公共
        關係業務之推行,中外新聞稿之撰擬、廣播電視節目之製作。國際宣傳工作之策劃
        ,駐外新聞機構之指揮考核,國際展覽之參加策劃,對外宣傳書刊及視聽資料之統
        一運用。出版事業登記及管理,出版事業獎勵及補助,出版品之登記及統計,國內
        外出版品之進出口審核,出版法令之擬訂。電影製片事業之輔導管理及獎勵,電影
        機構團體之輔導及管理,電影片之規劃、分配、檢查及准演執照之核發,違法電影
        (錄影)之修剪、取締及保管,電影片檢查標準之解釋,電影事業之調查統計、國
        際活動新聞資料之蒐集、研判、運用等。
  (二)新聞報導:含廣播(錄音)、電視(錄影)事業之輔導管理,廣播、電視機構、團
        體及節目供應事業之輔導及管理與獎勵,廣播電視事業之調查統計,廣播電視事業
        之國際活動等。
  (三)公共關係:含外國記者之聯絡,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華訪問之接待,外籍人士之聯
        繫。
  (四)編輯:含機關公務資料或地方文獻編撰業務。
  (五)翻譯:含國際問題與國內外輿論研究、分析、編譯、整理及保管,新聞雜誌記載內
        容之分析,中外文宣傳書刊之編撰、出版及分發,中外文新聞資料之製作、編纂及
        運用,英文年鑑之編撰,重要對外宣傳文件之翻譯,新聞外電之處理及運用本國語
        、方言或外國語文,對機關公務書刊或公務聯絡之翻譯業務,為筆譯、口譯或其他
        通譯有關事項等。
  圖書博物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圖書管理、博物管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
  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圖書管理:含圖書資料之蒐集、分類、編目、參考、閱覽及圖書之管理。
  (二)博物管理:含博物資料之調查、蒐集、考訂、仿製、展覽、典藏、歷史遺址之考古
        、發掘,博物館之管理及有關學術性之書刊編譯、出版等。
  財稅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稽核、稅務、關務管理及稅課、關務查驗等知
  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含財政規章之擬訂,收支分配,公款公產之管理,公庫行政
        之改進,財務之調度等。
  (二)稽核:含現金財物、銀行存款之查點及款項收支憑證之稽查,營繕工程、財務購置
        或變買之開標、比價議價、訂約、驗收等之監辦,會計帳目及成本資料之查核及其
        他有關財務之內部稽核、督促改正及建議等。
  (三)稅務:國內賦稅行政業務之推行,稅制擬訂、稅率調整、稅源調查、稅務稽核、稅
        務行政救濟、租稅宣導、違法處理、稅額查定催征、單照冊籍管理等。
  (四)關務管理及稅課:含關政規劃,關稅稅制稅則之擬訂,稅率調整,進出口貿易情形
        改進,關稅征收,稅則分類及估價之評議,貨物漏稅之防止,緝私案件之處理等。
  (五)關務查驗:含查驗進出口貨物,防止走私逃漏、進出口船舶航空機之查緝,旅客行
        李、郵包檢查,倉庫貨物查驗,貨價調查,完納價格之核估等。
  金融保險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金融、保險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金融:含資金統籌融通,調節供求,促進工商業活動、金融章則擬訂,利率調整、
        貨幣公債發行、外匯證券管理、信用投資調查、公產代管、庫存檢查、存款、放款
        、貼現、匯兌、結匯、儲蓄、公庫、現金票據出納、帳冊登記、證券募集、發行、
        交易之管理、監督等事項。
  (二)保險:含各種保險事業之建立與推行,保險章則擬訂,費率釐定,資料調查,合約
        訂定,承保、分保、委託、變更之辦理,保險費之計算、經收、提存、保管、給付
        、賠償、退費之支付、卡片、單據、冊籍之管理等。
  會計審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會計、審計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會計:含辦理各機關預算編製、執行及內部審核、政事費用、公營事業財務經費業
        務及財務會計之審查核計,對政事費用、歲入歲出公營事業產品成本、勞務費率、
        營業盈虧之計算效益之評估,會計簿籍之紀錄管理及保管、會計報表之編報與分析
        ,有關會計法令之擬訂、解釋、與會計行政之管理。
  (二)審計:對各機關政事會計之審核,預算執行之督導,收支命令之核定,決算之審查
        ,及財務上之稽察,有關審計法令之擬訂、解釋、與審計行政管理等。
  統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統計學理,依據統計法令暨有關規定辦理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分
  析、預測、發布、保管及統計圖表、書刊編製、統計法規方案之研擬、解釋、統計辦法之
  統一、統計業務之指導、監督及國際統計事務之聯繫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司法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司法行政、法院書記官、執達、矯正保護、監獄教化、法院公證等知
  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司法行政:含民事、刑事、檢察、監所、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等司法行政事務。
  (二)法院書記官:含訴訟程序或強制執行進行中有關筆錄之製作、拘票、提票、押票、
        搜索票、通緝書等之填發,傳票及裁判書類正本、繕本、節本等之制作送達,裁判
        之執行,訴訟輔導,佐理公證,存提等。
  (三)執達:含民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裁判及財務案件之執行及債務人拘提等。
  (四)矯正保護:含監所行政上之教化、作業、衛生、戒護及出獄之保護觀察等。
  (五)監獄教化:含受刑人之教誨教育,調查、分類、累進處遇等。
  (六)法院公證:依據公證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依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聲請,就其法律
        行為及有關私權之事實予以公證或認證等。
  (七)法警:含司法及法務機關辦理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等。
  安全保防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安全保防之知能,對調查、保防、偵防等計畫之擬訂、資料蒐集、彙
  整統計、組織之布建、管理、考核、處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工作:
  經建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經建行政、商業行政、水利行政、林業行政、漁業行政、畜牧行政、
  獸醫行政、農業經濟、農業行政、田糧行政、工業行政、鹽務管理及稅課、礦業行政、科
  技行政、自然保育、都市計畫行政、地理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經建行政:含經濟建設行政之推行,農林、漁牧、水利、工商、國際貿易、礦業、
        營建等各項綜合性業務或相關之業務等。
  (二)商業行政:含公司行號之登記,商標註冊,商品檢驗,商品展覽,國際貿易推廣,
        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駐外經濟機構之輔導,投資之核准、
        管理、監督、調查、統計、分析等。
  (三)水利行政:含農業水土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規劃、督導、防洪、灌溉、排水、水
        權登記,河川管理,災害調查,水利事業指導,水利糾紛之仲裁調解,水利會費征
        收,抽水設施設置等。
  (四)林業行政:含一般林政推行、造林計畫、防火宣導、盜林防止、林業經營管理、林
        業調查統計、林政宣傳、林地管理、公私有林造林獎勵、林地糾紛調節、森林遊樂
        區管理等。
  (五)漁業行政:含漁業登記及取締,漁業增產獎勵,漁業資金貸放,漁船漁具貸放,漁
        業調查統計,漁業人員儲訓,漁用物資供應,魚市場管理,漁會輔導,漁貨儲運供
        銷,漁業災難防護、糾紛仲裁、調處等。
  (六)畜牧行政:含畜牧經濟調查,牧場管理、耕牛保護,增產獎勵,畜禽市場管理,畜
        產加工業輔導等。
  (七)獸醫行政:含獸醫政策、法規、獸醫公共衛生事務之研擬、推動、管理,獸醫人員
        及診療機構之管理、獸醫團體之輔導,動物疾病防治、人畜共同傳染病防治、檢疫
        之規劃及執行,動物用藥品衛生資材及動物性產品查驗之管理等事項。
  (八)農業經濟:含農業政策發展計畫之釐訂考評、農業經濟之調查研究、資料之統計分
        析等。
  (九)農業行政:含農業改進計畫、農村地區發展規畫、增產競賽、指導深耕、選種、農
        業宣傳、農業推廣、耕地使用管理、自耕農扶植、施肥及防病蟲指導,農作物災害
        補助與協調和解洽賠,農民組織輔導、農業普查、農場經營管理,肥料及飼料廠商
        管理、農機融資貸款等。
  (十)田糧行政:含糧食、食品、食鹽、雜糧、飼料等之收購,搬運、儲存、配銷,糧食
        生產、消費、存糧之調查管制,糧商管理、田賦征實、地價收付,肥料實物及生產
        資金之貸放,換榖,米榖加工等。
  (十一)工業行政:含工業計畫,電力計畫,國家標準,工業安全,工廠登記、調查、管
        理,工業技師之登記,民營工業輔導,工業專利品特許,度量衡檢定等。
  (十二)鹽務管理:含食鹽生產計畫、製鹽許可、成本核算、食鹽運銷、鹽場管理、私鹽
        取締罰鍰及賠償收入之報繳單照憑證管理等。
  (十三)礦業行政:含礦權創設、變更、撤銷、登記、礦業生產獎勵,礦藏勘測籌劃,爆
        炸應用物品管理,礦地安全設施檢護,礦產運銷、價格擬訂,礦權糾紛調解等。
  (十四)科技行政:含科技發展計畫之釐訂考評、科技研究發展申請案件之審核、補助,
        科技人才之培育、延攬、獎助,科技資料之蒐集,國際科技合作及其他相關之業務
        。
  (十五)自然保育:含國家公園管理,山坡地保育管理,治山防洪,集水區維護,珍貴稀
        有動植物、生態保育區及自然保育區之計畫、經營、管理、宣傳、督導等。
  (十六)都市計畫行政:含都市及區域發展政策之擬議,都市設計、都市計畫、都會區計
        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農村計畫、工業區計畫及新市填、新社區、都
        市更新、國民住宅、公共設施、公用設備、特定地區開發等建設計畫之法規釐定、
        行政管理、推動、審核及督導、協調等。
  (十七)地理行政:含地理特性之調查、記錄,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管理,地圖之應用
        與保存等。
  企業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企業管理、業務經營、企劃控制、菸酒公賣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
  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企業管理: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之監督管理與發展等。
  (二)業務經營: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本身之營業企劃擬訂與業務管理,業務經營實況
        之調查、分析與統計,業務之推廣,客戶之接洽與服務,產品之銷售,貨款之計算
        、催收與繳存,有關國外貿易及國內外市場狀況資料之蒐集、分析與研判,產品之
        管理與處理等。
  (三)企劃控制: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之營業方針、生產目標及擴建計畫之擬訂,組織
        管理,工作配合之設計、考核與控制,各部門工作計畫、工作標準、工作設備、工
        作安全、工作方法之考核與比較及應行改進事項之提供,制度規章之研討、整理與
        審查,對人、財、物、時作有效運用之研究與發展,業務經營得失之考核與控制等
        。
  (四)菸酒公賣:含菸酒專賣品之製造、計畫、監督、配銷等。
  交通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行政、路政、電政、郵政、航政、觀光、運務等知能,對下列工
  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交通行政:含對路、電、郵、船或其二種以上綜合性交通行政等。
  (二)路政:含鐵路或公路之監理、營業等。
  (三)電政:含公私營及專用電報、電話、電視、廣播及電信交通事業等。
  (四)郵政:含郵件傳遞、儲金、匯兌及簡易人壽保險等。
  (五)航政:含航海、航空、港務及有關航務行政等。
  (六)觀光:含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
  (七)運務:含鐵路、公路及海空方面之客貨運輸等。
  外交事務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外交事務之專業知能,為外交領事行政業務之處理,對國際交涉,條
  約締結,參加國際組織,出席國際會議,調查國際情勢,促進國際關係,維護通商航海權
  益,僑民保護宣慰,護照簽證以及闡揚外交政策及國策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審檢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民、刑訴訟審判、公務員懲戒審議、行政訴訟審判等知能,對下列工
  作從事審理、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審檢:含刑事案件之偵查、起訴或不起訴,協助或擔當自訴,民刑訴訟案件之審理
        、裁判、裁判之執行,民事調解、和解,財務案件之處理等。
  (二)公務員懲審議:含有關公務員之懲戒審議。
  (三)行政訴訟審判:含有關行政訴訟之審判。
  警察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保安警察、消防警察、專業警察、民防等知能
  ,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行政警察:含警政及警察教育等。
  (二)刑事警察:含犯罪防範、偵查,人犯傳喚、逮捕、拘押,違警事件處理、少年事件
        處理、犯罪資料蒐集等。
  (三)保安警察:含警備、警戒、警衛、駐衛及法警勤務等。
  (四)消防警察:含火災及天然災害之預防、搶救、消防技術訓練,消防器材使用、養護
        ,消防水源調查等。
  (五)專業警察:含公私生產事業機構財產設備、工礦、鹽務、關稅利益之安全維護,鐵
        公路、港灣、航空場站之交通秩序及安全之維護等。
  (六)民防:含空襲防衛、民防組訓、防情通訓、警報、管制、車船動員、輔助軍勤等。
  衛生環保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行政、醫務管理、公共衛生及環保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衛生行政:含醫事人員執業登記、發證及管理,醫療機構之設立、發照,醫療業務
        之規劃,藥物、藥商管理、化粧品、麻醉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國際衛生合作事業
        策劃促進,衛生技術文件審議,衛生法規擬定,各地方衛生業務之執行,督導各地
        醫療院所,保健業務之策劃監督,衛生技術會議籌辦、衛生工作計畫編擬管制考核
        ,衛生業務調查研究、統計、衛生教育與宣傳,特殊地區衛生改進,傳染病防治,
        肝炎防治,流行病學人才訓練,職業病管理,衛生器材藥品統籌(購),國內外疫
        情報告調查統計,防疫資料彙編,衛生書刊編纂,公共衛生人員訓練,婦幼衛生、
        家庭計畫、優生保健、口腔衛生、殘障醫療復建等行政性業務。
  (二)醫務管理:含病患門診掛號、住院、出院登記,診療費收繳,醫院、病患管理統計
        ,病歷管理,醫療社會服務,病患營養管理,機關團體特約,貧民診療優待審查,
        病患服務,各診療部門工作聯繫等。
  (三)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行政:含公共衛生、環境保護之行政性業務。
  農業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技術、農業化學、園藝、蠶桑、病蟲害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
  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農業技術:含農業技術改良,農作物培育繁殖、試驗、改良、收穫、鑑定、貯藏、
        耕種技術及土壤改良,苗床管理,煙葉品種試驗,專業水資源開發與利用作物灌溉
        試驗水利設施及用水管理、農業及水利工程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山坡地、海埔
        地、河川地、廢耕地及處女地作為農業用之機械墾殖規劃、設計、審查施工及監督
        ;各種農業機械之試驗、研究規劃、設計、製造、品管、技術服務、訓練教育、推
        廣、調查,農業資源調查、農業土地利用規劃、農業社區及土地利用綜合規劃、農
        地生產模式之建立、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應用、農地生產力分級及評估、農地變更
        使用管制、土地利用分類、土地可利用限度分級。農業氣象觀測與資料蒐集、農業
        氣候區規劃、農業氣象試驗研究,農地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植生技術集水區經營、
        管理及調查規劃、蝕溝整治、野溪治理、崩坍地滑地之調查、規劃治理、產業道路
        設計、邊坡穩定技術等。
  (二)農業化學:含農產品加工製造,肥料、農產物、農用藥劑及飼料牧草成分化驗,土
        壤性質調查及肥力測定,作物生長劑及土壤改良劑與地力消耗試驗、土壤微生物研
        究等。
  (三)園藝:含園藝植物栽培、繁殖、品種改良及技術推廣、示範、園產品檢定、調製、
        加工貯藏、土壤檢定、溫室管理、庭園設計、一般園圃管理經營等。
  (四)蠶桑:含蠶種飼育、鑑定、改良、桑蠶之生理、病理及絲蠶品質之試驗,桑樹培育
        改良,桑園管理,蠶業推廣、輔導等。
  (五)病蟲害:含農作物病蟲害調查,菌類毒素線蟲昆蟲種類之鑑定,生活史及生態習性
        之觀察與分類系統之研究,農藥配製,應用農藥試驗,病源害蟲及有害動植物之防
        治,益菌益蟲之利用,標本之採集製作及一般生物有關病理與生理之研究、試驗等
        。
  林業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林業專門技術之知能,對種苗培育、幼林造植撫育,森林病蟲害及鳥
  獸為害防除,林地面積勘測、利用與發展,森林遊樂區規劃與設置,林木數量調查統計,
  森林土壤水源之保持及林產物採伐、檢定、加工、利用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水產技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產技術之知能,對水產動植物之繁殖推廣,水產資源調查、開發、
  漁撈、養殖、魚病防治、加工製造、冷凍冷藏技術研究、指導漁具及漁法改進、水產物採
  集、漁船設計、餌料及飼料改良、漁用機械研究改良、魚貨進出口檢驗等,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畜牧獸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畜牧技術、禽畜馴馭、獸醫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
  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畜牧技術: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育種、改良、推廣、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技術、生
        殖生理及營養試驗改進,畜產品加工製造、檢驗、飼料作物及牧草試驗栽培、貯存
        、飼料製造、飼料品管等。
  (二)禽畜馴馭: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飼養照顧、管理、訓練、使用、保護、觀察等。
  (三)獸醫:含畜禽、魚類及野生動物防疫檢驗,病害預防、治療、屠宰場衛生、鮮奶及
        屠體衛生檢查,動物用生物及化學藥品製造、檢定、貯備供應管理等。
  土木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工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環境工程
  、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
  (一)一般工程:含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
  (二)土木工程:含建築、結構、水利、環境及交通等二種以上工程或其他土木工程之測
        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等與其附屬設備之施工圖說、施工說明書之擬訂,
        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及審核、建築物或有關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
        置、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等。
  (三)結構工程:含房屋、乾船塢、碼頭、輪渡、鐵路、水壩、水閘、地下室、風洞、起
        重機支架、檔土牆、儲蓄池、豎管或配水塔等,結構設計上之審定,以及調查、發
        展、擬定或公布新穎與進步之結構設計、標準與方法等工作。
  (四)水利工程:含水資源勘查開發水利工程設計、水土保持等。
  (五)交通工程:含航空站、海港、鐵路、公路、橋樑、路線、站場、軌道、隧道、地下
        道、站房、交通號誌等工程之勘查、測繪、設計、檢查、養護及裝具管理等。
  (六)環境工程:含有關環境工程規劃、設計、維護、修繕,環境污染測試防治及各種給
        水、廢污水、上下水道、垃圾與水肥處理工程之測繪、設計、檢查及裝具管理等。
  (七)建築工程:含各種工程及有關建築物之設計與其附屬設備之施工圖說、施工說明書
        之擬訂,工程材料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及審核、建築物或有關結構物之保養、營
        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等。
  (八)都市計畫技術:含都市及區域發展之調查分析及研,都市設計、都市計畫、都會區
        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農村計畫、工業區計畫及新市鎮、新社區、
        都市更新、國民住宅、公共設施、公用設備、特定地區開發等建設計畫及工程之勘
        查、測繪、樁位、測釘、規劃、設計、協議及工程管理等。
  機械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機械工程、車輛工程、鐵路車輛工程、紡織工程、航空工程、船舶工
  程、印鑄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機械工程:含蒸氣鍋爐、發動機、透平機、冷熱機、通風機、唧筒、儀錶、樣板、
        手工具、管路系統、擠、軋、壓、切機具與兵工械彈之製配修理及金屬用品之加工
        生產之設計、製圖、檢驗與管理等。
  (二)車輛工程:含汽車、裝甲車、機車、自行車之設備、零件等之製造、檢查、修理、
        保養、裝配與裝具器材管理等。
  (三)鐵路車輛工程:含鐵路機車、柴油車、汽油車、客貨車之檢查、保養、修理、配製
        、裝具器材管理等。
  (四)紡織工程:含紡織物之試驗、漂染、印花加工及原料之選配等。
  (五)航空工程:含飛機、航空發動機、儀器、專用設備之裝配、檢查、修理及有關器材
        裝具管理等。
  (六)船舶工程:含船體與船上之動力設備、操縱裝置及其他附屬裝備與器材安裝設計、
        繪圖、檢查、核算等。
  (七)印鑄:含鑄字、排版、清版、鑄版、雕刻製版、電鍍製版、照像製版及油墨調配、
        印刷、裁切、裝訂等。
  電力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基於電學之知能,對發電、容電、電動、電用與控制設備、機具、器材之修
  造、裝備,電機之運轉及電纜之架設,電力系統之計畫、測繪,檢驗與有關器材裝具改良
  及管理電力生產等,從事計畫、研究、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電子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子及電訊工程等知能,對有線電、無線電、電子計算機及控制機具
  等設備之設計、裝配、架設、修造、檢查、保養、試驗、調整與有關器材裝具保管等,從
  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資訊處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計算機有關知能,適應施政需要,應用電子處理資料,提供迅速而準
  確之資訊,對資料處理之規劃、審議、效率查核、研究發展、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
  設計、資料庫管理、機器操作、資料管制、教育訓練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物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理數學理,對力學、聲學、光學、熱學、電學、磁學、放射學、電子
  學之研究、應用、地震、地磁、潮汐及其他地球自然變化之觀測、統計、探討、資料之整
  理、保管、供應、繪圖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原子能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原子能有關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原子能技術之探討、研究與發展,核能理論與實驗之探討等。
  (二)核子原料探勘、開發和生產,核子燃料之研究、生產、運用與管制等。
  (三)核子反應器及其他核能設施之探討、研究、發展與運用、管制,核能經濟等。
  (四)核能安全、核能電廠之督導、管制,核子事故之預防、調查評估、搶救、保險與賠
        償之研究等。
  (五)輻射安全,放射性同位素之推廣應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遊離輻射設備之生產、
        安裝、使用、廢棄、運送及儲存場所輻射防護措施之管制與稽查等。
  (六)放射性廢料處理、運輸、貯存與最終處置之規劃研究及作業之管制等。
  (七)核能設施有關環境之評估、管制,以及環境中天然及人造遊離輻射之偵測等。
  化學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化學、一般化學工程、製鹽、製酒、製菸、樟腦製造、煤氣製造、物
  理及數學之學理與工業化學製造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化學:含有機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生物化學、一般化學之研究
        、應用及化學成分、分子構造、物質性質、化學變化及其有關物質與能量之探討與
        解說等。
  (二)一般化學工程:含化學工廠之建立,化學工業產品及其副產品之製造、提煉、原料
        、成品、半成品之分析、檢驗、包裝與有關裝具之維護、保管及生產技術方法之改
        進等。
  (三)製鹽:含鹽田闢建、整修、食鹽製造、儲運,品質檢驗與裝具管理等。
  (四)製酒:含酒及酒精之製造,貯存包裝及器材、原料與裝具管理等。
  (五)製煙:含菸捲製造、菸葉加工,捲支包裝、品質檢驗、有關機具保養及原料成品管
        理等。
  (六)樟腦製造:含樟腦提煉、成品檢驗、裝具保養、成品、半成品之包裝與管理等。
  (七)煤氣製造:含煤氣製造、煤塊化驗、乾餾、煤氣提取、品質檢驗、煤氣儲存、供給
        、煤氣管之檢查、維護及裝具保養、檢驗、原料、成品管理等。
  工業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工程基本原理及工廠實務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工廠佈置,工場設施,水、氣、熱、燈光、動力線管及機具安裝之設計、測繪、檢
        查,生產線之計畫,品質控制制度與工礦安全制度之釐訂、工程經濟、工程實務、
        生產方式及成本之研究、分析與其他有關工作之作業方式、工程技術之訓練等。
  (二)工業安全、工業災害防範、職業病預防、空氣及水污染、噪音、振動等公害防治方
        面工程之設計、審查、檢查、裝具管理等。
  藥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藥學知能,對藥用植物裁培試驗,藥物查驗、登記、審核,藥物製造
  品管之監督與確認,藥物分析鑑定,臨床藥學,藥品調配製造,疫苗血清製造,處分定量
  鑑定配合,藥品身體利用率之鑑定,藥物安全資料之蒐集與監視,藥庫藥室管理,藥費核
  算,藥品申購、驗收、登記、保管、消耗列冊統計,藥事資料彙編及其他有關藥材調製等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對農工商品等檢驗及衛生檢驗等知能,依規定標準或規格,運用物理
  、化學、官能或以制定之計量器具或運用病理檢驗方法,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
  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臨床檢驗:含病源病情之查驗,細菌、血清、生化、生理、血液等之檢驗,臨床病
        理檢查,血清、疫苗、測定分析,各種病媒防治,水質檢查化驗,不知名病菌習性
        試驗,疫病蟲害、傳染病原菌分離,結核桿菌之培養及抗藥實驗等。
  (二)衛生檢驗:含測定農、工、礦、商品及農、工、商業所排放污染物及環境品質之性
        質、成分、狀況、數量及計量裝具之校正修理、維護、研訂檢驗方法等,各種病煤
        防治,水質檢查化驗,飲食物品、工廠商店攤販抽查、食品添加物、器具、容器與
        包裝、清潔濟抽查檢驗、藥物、食品、化妝品檢驗研究,海空港口檢疫,疫區港埠
        宣佈與撤銷等。
  地質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地質學理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
  執行等:
  (一)對地質、地形圖之測製,礦物或岩石之鑑定與化學分析,古生物及地形之研究,礦
        床成因之研究與經濟價值之判斷,物理與化學探礦之現場操作及成果解釋,地質質
        料之保管、編纂,地質圖表之繪製等。
  (二)對地質學、微古生物學、地層學、構造地質學、沉積學、地史學、野外地質學、海
        洋學、生物學、生態學、統計、物理及化學等基本或專業知識,並熟諳攝影、繪圖
        等理論與實務,對地層年代、層位、層序、地層對比之決定及沉積環境之分析,尋
        找沉積盆地之變遷,以幫助石油及其他地下資源之探勘與開發等。
  礦冶材料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採礦工程、化學油氣開採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採礦工程:含金屬、非金屬、煤、石灰石等礦藏之探測、採選、化驗、分析、鑑定
        、檢驗及運輸、儲存、設施與礦內採掘、搬運、支架、排水、通風、照明、防火等
        之設計、測繪、核算、裝具設備及其附屬設施之維護保養與器材成品管理。
  (二)冶金工程:含金屬礦砂之冶煉、鑄錠、裝具、原料、成品管理等。
  (三)石油工程:含地下油源之探勘,井位及鑽探深度之釐定,油井之鑽探開發,岩心地
        質、泥漿配製、原油與油井水之分析、化驗,油氣、瓦斯之採選、炭煙之煉製,油
        井故障之處理,舊井之改修、鑽探及儲運設備與其附屬設施之維護,鑽井採油技術
        、方法及程序改進等。
  (四)材料科學:含陶瓷、高分子、電子等材料及其機械、物理與化學性質之研究發展,
        材料之合成,應用及其他相關之業務。
  測量製圖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數學、地理、測量及繪圖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測量:含大地測量、水路測量、航空測量等。
  (二)地圖繪製:含繪製地形圖、水文圖、地籍圖、航空測量圖、土地使用圖及有關政治
        、經濟等用途之地圖等。
  醫療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醫學之知能,為疾病之治療,對內、外、眼、耳、鼻、喉、皮膚、泌
  尿、小兒、婦產、痳瘋病、結核病、傳染病、精神病、復建、家庭醫學等各科門診治療,
  住院臨床處置,病患麻醉手術治療,可疑病症報告、會診,病患住院、出院、轉科決定,
  病患生活指導,國民健康檢查,醫療診斷、檢驗,及出生、死亡證明書簽發,醫療學術報
  告及其他有關醫療急救,救護診療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
  牙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牙醫學之知能,對牙病患者之診斷治療處置、牙疾手續、義齒鑲造補
  綴、口腔矯形及其他有關牙病治療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護理助產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護理及助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護理:含醫院病患門診及病房之護理、教育與諮詢,醫囑之執行,醫事人員醫療作
        業之協調,感染及意外傷害之預防,身心舒適之促進及病患護理。婦幼衛生,家庭
        計畫,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學校衛生,工廠衛生等公共衛生護理、教育與諮詢,
        醫療保建預防等工作。
  (二)助產:含為民眾接生、產前及產後檢查、婦幼保健指導、生育指導等工作。
  醫事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醫事技術、物理診療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
  核、督導及執行:
  (一)醫事技術:含食品營養、齒模修製,殘障醫療復建、麻醉工作、職能治療、臨床心
        理、心理疾病防治、社區精神醫療保健及其他相關之技術性業務。
  (二)物理診療:含物理放治療、太陽燈、平流感電、超短波、紫外光診療、X光透視拍
        照沖片、物理醫療儀器操縱、保管、紀錄及其他有關物理放射醫療等業務。
  法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傷亡鑑定之知能,對屍體外傷檢定,內臟分析化驗,死者生前年齡、
  職業、嗜好之特殊狀態鑑定,致死原因確證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
  行等工作。
  刑事鑑識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運用科學方法,為刑事罪證之鑑識,對警用物理化學、電氣機械、土
  木、犯罪現場指紋、足印、痕跡、照像、複製、放大、分析、鑑定、紀錄、血跡、血型、
  毛髮、毒物化驗、兇器、筆跡及現場物證鑑別、犯罪心理及一般刑事鑑定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交通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技術管理、電信、電務、航空管制、船舶檢丈、作業船舶、甲板
  作業、潛水等一般交通技術方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交通系統設計:含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捷運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
        、預測及路網設計規劃管理,肇事防制等。
  (二)電信:含有無線電報、話之值機,電報繕校,報底查核等。
  (三)電務:含密碼電報翻譯、登記、密碼語本、表之編印、配發、保管、審查、密碼保
        密業務之管制等。
  (四)鐵路、公路:含鐵路、公路及其附屬設備或鐵路機車、柴油車、客貨車、汽車等車
        輛及其設備、零件、裝具器材之檢查、養護、修理、配置等。
  (五)航空管制:含對飛機及其他航空機具之起飛、降落、航行、停放(置)等之引導、
        管制等。
  (六)船舶檢丈:含對各型船舶之檢查、丈量方面之專門技術與知能等。
  (七)作業船舶:含對港口及航行湖川等水道各種小型船舶之浚渫、拖運、施工、起重機
        船、渡船、艙面或機艙各種作業等。
  (八)甲板作業:含船舶守值,船舶結繩、縫帆、操舵、敲剷油漆及船體保養。
  (九)潛水:含對海底調查、測量、檢修、爆破、搜索遺物、打撈沉船等。
  航空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航空駕駛方面之知能,對飛機及其他航空機具之操縱、駕駛及安全維
  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船舶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船舶駕駛及船舶輪機方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船舶駕駛:含對船舶安全之維護、航路之規劃、船位之測定、潮汐及日出日落之計
        算、海圖儀器之使用、保管、船藝等。
  (二)船舶輪機:含船舶主機及輔助機之操作等。
  天文氣象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天文、氣象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天文:含對星體之運行、變化,為觀測、紀錄、及曆象推算、曆書編頒,時刻報導
        ,資料編彙及觀測儀器保管等。
  (二)氣象:含大氣現象與變化及其相互關係之探討及觀測,對天氣預告,氣象研究,災
        害調查,儀器設計、檢定、製造、資料彙編、保管、供應等。
  技藝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各種技藝方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
  導及執行等:
  (一)技藝:含木、竹、籐器之編製、義肢修製、化粧、縫紉、刺繡、針織、雕刻、裱褙
        、古物維修、物品之油漆、噴漆、烹飪、理髮及對樂器與體育器材之操作使用製造
        等之專業知能。
  (二)美工設計:含對書刊、節目單簡介資料等出版品之美工設計等。
  (三)駕駛:含基於行車規章及交通規則等駕駛知能從事曳引機、堆高機、起重機、查車
        道、吊車及各型蒸汽、汽油、柴油、電動氣、酒精等車輛之駕駛,簡單保養、維護
        等。
  攝影放映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攝影、放映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攝影:含各種動靜人像景物之攝製、沖洗、放大、整修、著色等。
  (二)放映:含各種影片、幻燈片之攝製、剪接、放映、配音、錄音、轉播、灌片等。
  衛生環保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技術、環境保護技術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衛生技術:含傳染病、非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之防治事項,婦幼衛生,家庭
        計畫,優生保健、口腔衛生、職業衛生、藥物、食品衛生等衛生技術及其他相關之
        技術性業務。
  (二)環境保護技術:含空氣品質保護,噪音、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
        污染防治,環境毒物研究,環境衛生用藥、環境衛生用生物製劑管制,環境品質監
        測等環境保護技術及其他相關之技術性業務。
  政風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端正政風、預防貪瀆及結機關安全之知能,對與各機關業務相關政風
  法令之擬訂、宣傳、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及發掘、政風檢舉案件之處理、公務機密及機關
  安全之維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辦及執行等工作。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