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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3:55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職系說明書
民國 90 年 01 月 20 日

第 1 條
一般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行政管理、文書處理、速記、議事、事務管
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知能,對
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一般行政管理: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暨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
 (二) 文書處理:含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彙編,應用文撰擬,公文之收
      發、繕校、監印、登記、檢查、檔案及資料管理等。
 (三) 速記: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紀錄等。
 (四) 議事:含會議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議事文件整理
      等。
 (五) 事務管理:含辦公文具、物品之購置、保管及供應,公用產物、公
      務車輛、辦公或集會處所、工友之管理及員工福利事務等。
 (六) 物料管理:含物料目錄及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
      存、保管、包裝、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或提運,廢料之利
      用,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
 (七) 財產管理:含機關財產管理、購置、估價、調撥、租借、投保、洽
      賠、勘查、報廢及房地產契據憑證之保管、登記等。
 (八) 倉庫管理:含倉庫之管理、貨物進出倉登帳、堆裝、保管、收授手
      續與契約文件簽訂,倉位分配調整,倉儲貨物清查、整理、催提,
      損耗貨物、無主貨物與地腳品處理,各項報表製,倉庫運用效率及
      使用費率調查統計等。
 (九) 物料採購:含物料、器材採購之詢價、比價、議價、招標及訂約,
      採購款項及費用之核算與簽付,自行或委託信託貿易機構訂購國內
      外器材,違反採購合約案件之處理及廠商登記與信用調查等。
 (十) 出納:含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解繳、登記與彙報及其
      他有關現金出納等。
 (十一) 打字:含使用各型打字機,從事中外各種文件繕打等。
一般民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民政、邊政、戶政、兵役行政等知能,對下
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一般民政:含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組織、行政區域、選舉行政、禮
      俗行政、禁菸行政、地方自治之規劃、宗教活動之輔導、國徽國旗
      之管理等。
 (二) 邊政:含邊疆地區行政之推行,邊疆教育、文化及經濟建設事業之
      扶植發展等。
 (三) 戶政:含戶籍行政、戶籍登記、國籍行政、戶口普查、戶口及僑民
      調查、戶口統計、人口政策、人口統計、國籍變更、移民規劃、更
      改姓名、國民身分證核發及街道門牌編訂等。
 (四) 兵役行政:含征兵處理、國民兵組訓、後備軍人管理、軍人權益、
      兵役宣傳、兵源培養、開闢、役政幹部訓練等。
僑務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對僑務行政之推行,僑民事業輔導,僑民團體組
織,僑民權益維護、僑民教育、經濟、福利、與海外宣傳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實施等工作。
社會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社會行政、勞工行政、合作行政等知能,對下列
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社會行政:含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社區發
      展、國民就業輔導、人民團體管理、傷殘重建、國民住宅、社會運
      動、個案工作、社會調查等。
 (二) 勞工行政:含工礦檢查、勞動基準、勞資關係、人力調配、勞工福
      利、勞工統計、勞工組織及國際勞工事務等。
人事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人事行政、考試技術、職務管理、員工訓練等知
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人事行政:含機關組織、員額編制、公務人員之任免、遷調、級俸
      、服務、考績、獎懲、進修、保障、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
      遣、養老、登記等。
 (二) 考試技術:含有關公務人員暨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考選,考試技術
      之改進,考試科目之修訂,命題閱卷方法之研擬與安全措施,各項
      測驗之策劃與準備,有關考試資料之蒐集與保管等。
 (三) 職務管理:含公務職務之歸系、列等,工作品評,規章之研擬與解
      答,以及資料之蒐集與保管。
 (四) 員工訓練:含對新進或在職員工之訓練與輔導。
法制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法學之學理,對施政有關法令制度之研究、核議
、解答或對一般行政法令規章之撰擬,就法律觀點提供意見,暨訴願審理
,以及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
行等工作。
地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地政方面之知能,對土地測量、土地登記、地籍
管理、地權調整、土地稅則、土地徵收、土地放領、土地估價、土地使用
管理與規劃、實施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權及方域行政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文教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學校教育行政、社會教育行政、文化行政、教養
感化、體育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督導及執行
等:
 (一) 學校教育行政:含各級學校之設立、校產、課程、教材、教具、儀
      器、教學、學籍、訓導、衛生、軍訓、童子軍及教師登記、檢定與
      甄選等。
 (二) 社會教育行政:含補習教育、推廣教育、青年復學輔導、國際文教
      、國語推行、視聽教育、特殊教育及社會教育之推廣及管理。
 (三) 文化行政:含文化資產、人類學、文學、史學、文藝、戲劇、文化
      傳播、音樂、美術、表演藝術、工藝設計等綜合性教育行政及其推
      廣管理。
 (四) 教養感化:含老弱孤苦、貧病殘障、婦嬰兒童、不正常少年之教育
      養護及傳授知識技能等。
 (五) 體育行政:含學校體育及國民體育之策劃、推行、督導,國際體育
      活動及有關體育學術之研究發展等。
新聞編譯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新聞行政、新聞報導、公共關係、編輯、翻譯等
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新聞行政:含國內宣傳業務之推動,地方政府宣傳業務之督導,政
      府與新聞界之聯繫,新聞業務之輔導,記者出國之審核及管理,輿
      論公意之蒐集、分析,政府公共關係業務之推行,中外文新聞稿之
      撰擬、廣播電視節目之製作。國際宣傳工作之策劃,駐外新聞機構
      之指揮考核,國際展覽之參加策劃,對外宣傳書刊及視聽資料之統
      一運用。出版事業登記及管理,出版事業獎勵及補助,出版品之登
      記及統計,國內外出版品之進出口審核,出版法令之擬訂。電影製
      片事業之輔導管理及獎勵,電影機構團體之輔導及管理,電影片之
      規劃、分配、檢查及准演執照之核發,違法電影 (錄影) 之修剪、
      取締及保管,電影片檢查標準之解釋,電影事業之調查統計,國際
      活動新聞資料之蒐集、研判、運用等。
 (二) 新聞報導:含廣播 (錄音) 、電視 (錄影) 事業之輔導管理,廣播
      、電視機構、團體及節目供應事業之輔導及管理與獎勵,廣播電視
      事業之調查統計,廣播電視事業之國際活動等。
 (三) 公共關係:含外國記者之聯絡,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訪問之接待,
      外籍人士之聯繫等。
 (四) 編輯:含機關公務資料或地方文獻編撰業務。
 (五) 翻譯:含國際問題與國外輿論研究、分析、編譯、整理及保管,新
      聞雜誌記載內容之分析,中外文宣傳書刊之編撰、出版及分發,中
      外文新聞資料之製作、編纂及運用,英文年鑑之編撰,重要對外宣
      傳文件之翻譯,新聞外電之處理及運用本國語、方言、或外國語文
      ,對機關公務書刊或公務聯絡之翻譯業務,為筆譯、口譯或其他通
      譯有關事項等。
圖書博物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圖書資訊管理、博物管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
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圖書管理:含圖書資料之蒐集、分類、編目、參考、閱覽及
      圖書館之管理。
 (二) 博物管理:含博物資料之調查、蒐集、考訂、仿製、展覽、典藏、
      歷史遺址之考古、發掘,博物館之管理及有關學術性之書刊編譯出
      版等。
財稅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稽核、稅務、關務管理及
稅課、關務查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 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含財政規章之擬訂,收支分配,公款公產之
      管理,公庫行政之改進,財務之調度等。
 (二) 稽核:含現金財物、銀行存款之查點及款項收支憑證之稽查,營繕
      工程、財務購置或變買之開標、比價、議價、訂約、驗收等之監辦
      ,會計帳目及成本資料之查核及其他有關財務之內部稽核、督促改
      正及建議等。
 (三) 稅務:含國內賦稅行政業務之推行,稅制擬訂、稅率調整、稅源調
      查、稅務稽核、稅務行政教濟、租稅宣導、違法處理、稅額查定催
      征,單照冊籍管理等。
 (四) 關務管理及稅課:含關政規劃,關稅稅制稅則之擬訂,稅率調整,
      進出口貿易情形改進,關稅征收,稅則分類及估價之評議,貨物漏
      稅之防止,緝私案件之處理等。
 (五) 關務查驗:含查驗進出口貨物,防止走私逃漏、進出口船舶航空機
      之查緝,旅客行李、郵包檢查,倉庫貨物查驗,貨價調查,完納價
      格之核估等。
金融保險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金融、保險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金融:含資金統籌融通,調節供求、促進工商業活動、金融章則擬
      訂,利率調整、貨幣公債發行、外匯證券管理、信用投資調查、公
      產代管、庫存檢查、存款、放款、貼現、匯兌、結匯、儲蓄、公庫
      、現金票據出納、帳冊登記,證券募集、發行、交易之管理、監督
      等事項。
 (二) 保險:含各種保險事業之建立與推行,保險章則擬訂、費率釐定,
      資料調查,合約訂定,承保、分保、委託、變更之辦理,保險費之
      計算、經收、提存、保管、給付、賠償、退費之支付、卡片、單據
      、冊籍之管理等。
會計審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會計、審計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會計:含辦理各機關預算編製、執行及內部審核、政事費用、公營
      事業財務經費業務及財務會計之審查核計,對政事費用、歲入歲出
      公營事業產品成本、勞務費率、營業盈虧之計算效益之評估,會計
      簿籍之紀錄管理及保管、會計報表之編報與分析,有關會計法令之
      擬訂、解釋、與會計行政之管理。
 (二) 審計:含對各機關政事會計之審核,預算執行之督導,收支命令之
      核定,決算之審查,及財務上之稽察,有關審計法令之擬訂、解釋
      、與審計行政管理等。
統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統計學理,依據統計法令暨有關規定辦理統計資
料之蒐集、整理、分析、預測、發布、保管及統計圖表、書刊編製、統計
法規方案之研擬、解釋、統計辦法之統一、統計業務之指導、監督及國際
統計事務之聯繫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司法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司法行政、法院書記官、執達、矯正保護、監獄
教化、法院公證、法警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
 (一) 司法行政:含民事、刑事、檢察、監所、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
      非訟事件,公設辯護等司法行政事務。
 (二) 法院書記官:含訴訟程序或強制執行進行中有關筆錄之製作、拘票
      、提票、押票、搜索票、通緝書等之填發,傳票及裁判書類正本、
      繕本、節本等之制作送達,裁判之執行,訴訟輔導,佐理公證,提
      存等。
 (三) 執達:含民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裁判及財務案件之執行及債務人
      拘提等。
 (四) 矯正保護:含少年觀護,保安處分之執行,監所行政之教化、作業
      、衛生、戒護及出獄之保護觀察等。
 (五) 監獄教化:含受刑人之教誨教育,調查、分類、累進處遇等。
 (六) 法院公證:含依據公證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依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
      之聲請,就其法律行為及有關私權之事實予以公證或認證等。
 (七) 法警:含司法及法務機關辦理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
      司法警察事務等。
安全保防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安全保防之知能,對調查、保防、偵防等計畫之
擬訂、資料蒐集、彙整統計、組織之布建、管理、考核、處理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經建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經建行政、商業行政、水利行政、林業行政、漁
業行政、畜牧行政、獸醫行政、農業經濟、農業行政、田糧行政、工業行
政、鹽務管理及稅課、礦業行政、科技行政、自然保育、都市計畫行政、
地理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
 (一) 經建行政:含經濟建設行政之推行,農林、漁牧、水利、工商、國
      際貿易、礦業、營建等各項綜合性業務或相關之業務等。
 (二) 商業行政:含公司行號之登記,商標註冊,商品檢驗,商品展覽,
      國際貿易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駐外
      經濟機構之輔導,投資之核准、管理、監督、調查、統計、分析等
      。
 (三) 水利行政:含農業水土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規劃、督導、防洪、
      灌溉、排水、水權登記,河川管理,災害調查,水利事業指導,水
      利糾紛之仲裁調解,水利會費征收,抽水設施設置等。
 (四) 林業行政:含一般林政進行、造林計畫、防火宣導、盜林防止、林
      業經營管理、林業調查統計、林政宣傳、林地管理、公私有林造林
      獎勵、林地糾紛調解、森林遊樂區管理等。
 (五) 漁業行政:含漁業登記及取締,漁業增產獎勵,漁業資金貸放,漁
      船漁具貸放,漁業調查統計,漁業人員儲訓,漁用物資供應,魚市
      場管理,漁會輔導,漁貨儲運供銷,漁業災難防護、糾紛仲裁、調
      處等。
 (六) 畜牧行政:含畜牧經濟調查,牧場管理,耕牛保護,增產獎勵,畜
      禽市場管理,畜產加工業輔導等。
 (七) 獸醫行政:含獸醫政策、法規、獸醫公共衛生事務之研擬、推動、
      管理、獸醫人員及診療機構之管理、獸醫團體之輔導,動物疾病防
      治、人畜共同傳染病防治、檢疫之規劃及執行,動物用藥品衛生資
      材及動物性產品查驗之管理等事項。
 (八) 農業經濟:含農業政策發展計畫之釐訂考評、農業經濟之調查研究
      、資料之統計分析等。
 (九) 農業行政:含農業改進計畫、農村地區發展規畫、增產競賽、指導
      深耕、選種、農業宣傳、農業推廣、耕地使用管理、自耕農扶植、
      施肥及防病蟲害指導,農作物災害補助與協調和解洽賠,農民組織
      輔導、農業普查、農場經營管理,肥料及飼料廠商管理、農機融資
      貸款等。
 (十) 田糧行政:含糧食、食品、食鹽、雜糧、飼料等之收購,搬運、儲
      存、配銷,糧食生產、消費、存糧之調查管制,糧商管理、田賦征
      實、地價收付,肥料實物及生產資金之貸放,換穀,米穀加工等。
 (十一) 工業行政:含工業計畫,電力計畫,國家標準,工業安全,工廠
        登記、調查、管理,工業技師之登記,民營工業輔導,工業專利
        品特許,度量衡檢定等。
 (十二) 鹽務管理:含食鹽生產計畫、製鹽許可、成本核算、食鹽運銷、
        鹽場管理、私鹽取締罰緩及賠償收入之報繳單照憑證管理等。
 (十三) 礦業行政:含礦權創設、變更、撤銷、登記,礦業生產獎勵,礦
        藏勘測籌劃,爆炸應用物品管理,礦地安全設施檢護,礦產運銷
        、價格擬訂,礦權糾紛調解等。
 (十四) 科技行政:含科技發展計畫之釐訂考評、科技研究發展申請案件
        之審核、補助,科技人才之培育、延攬、獎助,科技資料之蒐集
        ,國際科技合作及其他相關之業務。
 (十五) 自然保育:含國家公園管理,山坡地保育管理,治山防洪,集水
        區維護,珍貴稀有動植物、生態保育區及自然保育區之計畫、經
        營、管理、宣傳、督導等。
 (十六) 都市計畫行政:含都市及區域發展政策之擬議,都市設計、都市
        計畫、都會區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農村計畫、
        工業區計畫及新市鎮、新社區、都市更新、國民住宅、公共設施
        、公用設備、特定地區開發等建設計畫之法規釐定、行政管理、
        推動、審核及督導、協調等。
 (十七) 地理行政:含地理特性之調查、記錄,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管
        理,地圖之應用與保存等。
企業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企業管理、業務經營、企劃控制、菸酒公賣等知
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企業管理: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之監督管理與發展等。
 (二) 業務經營: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本身之營業企劃擬訂與業務管理
      ,業務經營實況之調查、分析與統計,業務之推廣,客戶之接洽與
      服務,產品之銷售,貨款之計算、催收與繳存,有關國外貿易及國
      內外市場狀況資料之蒐集、分析與研判,產品之管理與處理等。
 (三) 企劃控制: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之營業方針、生產目標及擴建計
      畫之擬訂,組織管理,工作配合之設計、考核與控制,各部門工作
      計畫、工作標準、工作設備、工作安全、工作方法之考核與比較及
      應行改進事項之提供,制度規章之研討、整理與審查,對人、財、
      物、時作有效運用之研究與發展,業務經營得失之考核與控制等。
 (四) 菸酒公賣:含菸酒專賣品產銷之計畫、監督、經營等。
交通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行政、路政、電政、郵政、航政、觀光、運
務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交通行政:含對路、電、郵、船或其二種以上綜合性交通行政等。
 (二) 路政:含鐵路或公路之監理、營業等。
 (三) 電政:含公私營及專用電報、電話、電視、廣播及電信交通事業等
      。
 (四) 郵政:含郵件傳遞、儲金、匯兌及簡易人壽保險等。
 (五) 航政:含航海、航空、港務及有關航務行政等。
 (六) 觀光:含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
 (七) 運務:含鐵路、公路及海空方面之客貨運輸等。
外交事務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外交事務之專業知能,為外交領事行政業務之處
理,對國際交涉,條約締結,參加國際組織,出席國際會議,調查國際情
勢,促進國際關係,維護通商航海權益,僑民保護宣慰,護照簽證以及闡
揚外交政策及國策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審檢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民、刑訴訟審判、公務員懲戒審議、行政訴訟審
判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審理、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審檢:含刑事案件之偵查、起訴或不起訴,協助或擔當自訴,民、
      刑訟案件之審理、裁判、裁判之執行,民事調解、和解,財務案件
      之處理等。
 (二) 公務員懲戒審議:含有關公務員之懲戒審議。
 (三) 行政訴訟審判:含有關行政訴訟之審判。
警察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保安警察、消防警察、專
業警察、民防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
執行等:
 (一) 行政警察:含警政及警察教育等。
 (二) 刑事警察:含犯罪防範、偵查,人犯傳喚、逮捕、拘押,違警事件
      處理、少年事件處理、犯罪資料蒐集等。
 (三) 保安警察:含警備、警戒、警衛、駐衛勤務等。
 (四) 消防警察:含火災及天然災害之預防、搶救,消防技術訓練,消防
      器材使用、養護,消防水源調查等。
 (五) 專業警察:含公私生產事業機構財產設備、環境保護、工礦、鹽務
      、閱稅利益之安全維護,鐵公路、港灣、航空場站等處之交通秩序
      及安全之維護等。
 (六) 民防:含空襲防護、民防組訓、防情通訊、警報、管制、車船動員
      、輔助軍勤等。
衛生環保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行政、醫務管理、公共衛生及環保等知能,
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衛生行政:含醫事人員執業登記、發證及管理,醫療機構之設立、
      發照,醫療業務之規劃,藥物、藥商管理,化粧品、麻醉藥品及管
      制藥品管理,國際衛生合作事業策劃促進,衛生法規擬定,各地方
      衛生業務之執行,督導各地醫療院所,保健業務之策劃監督,衛生
      技術會議籌辦、衛生工作計畫編擬管制考核,衛生業務調查研究、
      統計、衛生教育與宣傳,特殊地區衛生改進,傳染病防治,肝炎防
      治,流行病學人才訓練,職業病管理,衛生器材藥品統籌 (購) ,
      國內外疫情報告調查統計,防疫資料彙編,衛生書刊編纂,公共衛
      生人員訓練,婦幼衛生、家庭計畫、優生保健、口腔衛生、殘障醫
      療復健等行政性業務。
 (二) 醫務管理:含病患門診掛號、住院、出院登記,診療費用收繳,醫
      院、病房,病患管理統計,病歷管理,醫療社會服務,病患營養管
      理,機關團體特約,貧民診療優待審查,病患服務,各診療部門工
      作聯繫等。
 (三) 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行政:含有關公共衛生、環境保護之行政性業
      務。
農業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技術、農業化學、園藝、蠶桑、病蟲害等知
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農業技術:含農業技術改良,農作物培育繁殖、試驗、改良、收穫
      、鑑定、貯藏、耕種技術及土壤改良,苗床管理,煙葉品種試驗,
      專業水資源開發與利用作物灌溉試驗水利設施及用水管理、農業及
      水利工程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山坡地、海埔地、河川地、廢耕
      地及處女地作為農業用之機械墾殖規劃、設計、審查施工及監督;
      各種農業機械之試驗、研究規劃、設計、製造、品管、技術服務、
      訓練教育、推廣、調查,農業資源調查、農業土地利用規劃、農業
      社區及土地利用綜合規劃、農地生產模式之建立、地理資訊系統之
      建立應用、農地生產力分級及評估、農地變更使用管制、土地利用
      分類、土地可利用限度分級。農業氣象觀測與資料蒐集、農業氣候
      區規劃、農業氣象試驗研究,農地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植生技術集
      水區經營、管理及調查規劃、蝕溝整治、野溪治理、崩坍地滑地之
      調查、規劃治理、產業道路設計、邊坡穩定技術等。
 (二) 農業化學:含農產品加工製造,肥料、農產物、農用藥劑及飼料牧
      草成分化驗,土壤性質調查及肥力測定,作物生長劑及土壤改良劑
      與地方消耗試驗,土壤微生物研究等。
 (三) 園藝:含園藝植物裁培、繁殖、品種改良及技術推廣、示範、園產
      品檢定、調製、加工貯藏、土壤檢定、溫室管理、庭園設計、一般
      園圃管理經營等。
 (四) 蠶桑:含蠶種飼育、鑑定、改良、桑蠶之生理、病理及絲蠶品質之
      試驗,桑樹培育改良,桑園管理,蠶業推廣、輔導等。
 (五) 病蟲害:含農作物病蟲害調查,菌類毒素線蟲昆蟲種類之鑑定,生
      活史及生態習性之觀察與分類系統之研究,農藥配製,應用農藥試
      驗,病源害蟲及有害動植物之防治,益菌益蟲之利用,標本之採集
      製作及一般生物有關病理與生理之研究、試驗等。
林業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林業專門技術之知能,對種苗培育,幼林造植撫
育,森林病蟲害及鳥獸為害防除,林地面積勘測、利用與發展,森林遊樂
區規劃與設置,林木數量調查統計,森林土壤水源之保持及林產物採伐、
檢定、加工、利用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水產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產技術之知能,對水產動植物之繁殖推廣,水
產資源調查、開發、漁撈、養殖、魚病防治、加工製造、冷凍冷藏技術研
究、指導漁具及漁法改進、水產物採集、漁船設計、餌料及飼料改良、漁
用機械研究改良、魚貨進出口檢驗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
導及執行等工作。
畜牧獸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畜牧技術、禽畜馴馭、獸醫等知能,對下列工作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畜牧技術: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育種、改良、推廣、畜禽飼養管理
      ,繁殖技術、生殖生理及營養試驗改進,畜產品加工製造、檢驗、
      飼料作物及牧草試驗栽培、貯存、飼料製造,飼料品管等。
 (二) 禽畜馴馭: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飼養照顧、管理、訓練、使用、保
      護、觀察等。
 (三) 獸醫:含畜禽、魚類及野生動物防疫檢驗,病害預防、治療,屠宰
      場衛生、鮮奶及屠體衛生檢查,動物用生物及化學藥品製造、檢定
      、貯備供應管理等。
土木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工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交
通工程、環境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一般工程:含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
      化學性質。
 (二) 土木工程:含建築、結構、水利、環境及交通等二種以上工程或其
      他土木工程之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等與其附屬設備之
      施工圖說、施工說明書之擬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及
      審核、建築物或有關結構物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
      、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等。
 (三) 結構工程:含房屋、乾船塢、碼頭、輪渡、鐵路、水壩、水閘、地
      下室、風洞、起重機支架、擋土牆、儲蓄池、豎管或配水塔等,結
      構設計上之審定,以及調查、發展、擬定或公布新穎與進步之結構
      設計、標準與方法等工作。
 (四) 水利工程:含水資源勘查開發水利工程設計、水土保持等。
 (五) 交通工程:含航空站、海港、鐵路、公路、橋樑、路線、站場、軌
      道、隧道、地下道、站房、交通號誌等工程之勘查、測繪、設計、
      檢查、養護及裝具管理等。
 (六) 環境工程:含有關環境工程規劃、設計、維護、修繕,環境污染測
      試防治及各種給水、廢污水、上下水道、垃圾與水肥處理工程之測
      繪、設計、檢查及裝具管理等。
 (七) 建築工程:含各種工程及有關建築物之設計與其附屬設備之施工圖
      說、施工說明書之擬訂,工程材料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及審核、
      建築物或有關結構物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擴
      建、修改、重建與修繕等。
 (八) 都市計畫技術:含都市及區域發展之調查分析及研究,都市設計、
      都市計畫、都會區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農村計畫
      、工業區計畫及新市鎮、新社區、都市更新、國民住宅、公共設施
      、公用設備、特定地區開發等建設計畫及工程之勘查、測繪、樁位
      、測釘、規劃、設計、協議及工程管理等。
機械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機械工程、車輛工程、鐵路車輛工程、紡織工程
、航空工程、船舶工程、印鑄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機械工程:含蒸汽鍋爐、發動機、透平機、冷熱機、通風機、唧筒
      、儀錶、樣板、手工具、管路系統、擠、軋、壓、切機具、農業機
      具與兵工械彈之製配修理及金屬用品之加工生產之設計、製圖、檢
      驗與管理等。
 (二) 車輛工程:含汽車、裝甲車、機車、自行車之設備、零件等之製造
      、檢查、修理、保養、裝配與裝具器材管理等。
 (三) 鐵路車輛工程:含鐵路機車、柴油車、汽油車、客貨車之檢查、保
      養、修理、配製、裝具器材管理等。
 (四) 紡織工程:含紡織物之試驗、漂染、印花加工及原料之選配等。
 (五) 航空工程:含飛機、航空發動機、儀器、專用設備之裝配、檢查、
      修理及有關器材裝具管理等。
 (六) 船舶工程:含船體與船上之動力設備、操縱裝置及其他附屬裝備與
      器材安裝設計、繪圖、檢查、核算等。
 (七) 印鑄:含鑄字、排版、清版、鑄版、雕刻製版、電鍍製版,照像製
      版及油墨調配、印刷、裁切、裝訂等。
電力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學之知能,對發電、配電、容電、電動、電用
與控制設備、機具、器材之修造、裝備,電機之運轉及電纜之架設,電力
系統之計畫、測繪,檢驗與有關器材裝具改良及管理電力生產等,從事計
畫、研究、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電子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子及電訊工程等知能,對有線電、無線電、電
子計算機及控制機具等設備之設計、裝配、架設、修造、檢查、保養、試
驗、調整與有關器材製具保管等,從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工作。
資訊處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計算機有關知能,適應施政需要,應用電子處理
資料,提供迅速而準確之資訊,對資料處理之規劃、審議、效率查核、研
究發展、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資料庫管理、機器操作,資料
管制、教育訓練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物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理數學理,對力學、聲學、光學、熱學、電學、
磁學、放射學、電子學之研究、應用,地震、地磁、潮汐及其他地球自然
變化之觀測、統計、探討、資料之整理、保管、供應、繪圖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原子能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原子能有關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原子能技術之探討、研究與發展,核能理論與實驗之探討等。
 (二) 核子原料探勘、開發和生產、核子燃料之研究、生產、運用與管制
      等。
 (三) 核子反應器及其他核能設施之探討、研究、發展與運用、管制、核
      能經濟等。
 (四) 核能安全、核能電廠之督導、管制,核子事故之預防、調查評估、
      搶救、保險與賠償之研究等。
 (五) 輻射安全,放射性同位素之推廣應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
      射設備之生產、安裝、使用、廢棄、運送及儲存場所輻射防護措施
      之管制與稽查等。
 (六) 放射性廢料處理、運輸、貯存與最終處置之規劃研究及作業之管制
      等。
 (七) 核能設施有關環境之評估、管制,以及環境中天然及人造游離輻射
      之偵測等。
化學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化學、一般化學工程、製鹽、製酒、製菸、樟腦
製造、煤氣製造、物理及數學之學理與工業化學製造等知能,對下列工作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化學:含有機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生物化學、
      一般化學之研究、應用及化學成分、分子構造、物質性質、化學變
      化及其有關物質與能量之探討與解說等。
 (二) 一般化學工程:含化學工廠之建立,化學工業產品及其副產品之製
      造、提煉,原料、成品、半成品之分析、檢驗、包裝與有關裝具之
      維護、保管及生產技術方法改進等。
 (三) 製鹽:含鹽田闢建、整修、食鹽製造、儲運,品質檢驗與裝具管
      理等。
 (四) 製酒:含酒及酒精之製造,貯存包裝及器材、原料與裝具管理等。
 (五) 製煙:含菸捲製造、菸葉加工,捲支包裝、品質檢驗、有關機具保
      養及原料成品管理等。
 (六) 樟腦製造:含樟腦提煉、成品檢驗、裝具保養、成品、半成品之包
      裝與管理等。
 (七) 煤氣製造:含煤氣製造、煤塊化驗、乾餾、煤氣提取、品質檢驗、
      煤氣儲存、供給,煤氣管之檢查、維護及裝具保養、檢驗、原料、
      成品管理等。
工業工程職系
    本職系職務係基於工程基本原理及工廠實務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作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工廠佈置,工場設施,水、氣、熱、燈光、動力線管及機具安裝之
      設計、測繪、檢查,生產線之計畫,品質控制制度與工礦安全制度
      之釐訂,工程經濟、工程實務、生產方式及成本之研究、分析與其
      他有關工作之作業方式、工程技術之訓練等。
 (二) 工業安全、工業災害防範、職業病預防、空氣及水污染、噪音、振
      動等公害防治方面工程之設計、審查、檢查、裝具管理等。
藥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藥學知能,對藥用植物裁培試驗,藥物查驗、登
記、審核,藥物製造品管之監督與確認,藥物分析鑑定,臨床藥學,藥品
調配製造,疫苗血清製造,處方定量鑑定配合,藥品身體利用率之鑑定,
藥物安全資料之蒐集與監視、藥庫藥室管理,藥費核算,藥品申購、驗收
、登記、保管、消耗列冊統計,藥事資料彙編及其他有關藥材調製等,從
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對臨床檢驗及衛生檢驗等知能,依規定標準或規
格,運用物理、化學、官能或以制定之計畫器具或運用病理檢驗方法,對
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臨床檢驗:含病源病情之查驗,細菌、血清、生化、生理、血液等
      之檢驗,臨床病理檢查,血清、疫苗、測定分析,不知名病菌習性
      試驗,疫病蟲害、傳染病原菌分離,結核桿菌之培養及抗藥實驗等
      。
 (二) 衛生檢驗:含測定農、工、礦、商品及農、工、商業所排放污染物
      及環境品質之性質、成分、狀況、數量及計量裝具之校正修理、維
      護、研訂檢驗方法等,各種病媒防治,水質檢查化驗,飲食物品、
      工廠商店攤販抽查、食品添加物、器具、容器與包裝、清潔劑抽查
      檢驗、藥物、食品、化粧品檢驗研究,海空港口檢疫,疫區港埠宣
      佈與撤銷等。
地質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地質學理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對地質、地形圖之測製,礦物或岩石之鑑定與化學分析,古生物及
      地形之研究,礦床成因之研究與經濟價值之判斷,物理與化學探礦
      之現場操作及成果解釋,地質資料之保管、編纂,地質圖表之繪製
      等。
 (二) 對地質學、微古生物學、地層學、構造地質學、沈積學、地史學、
      野外地質學、海洋學、生物學、生態學、統計、物理及化學等基本
      或專業知識,並熟諳攝影、繪圖等理論與實務,對地層年代、層位
      、層序、地層對比之決定及沈積環境之分析,尋找沈積盆地之變遷
      ,以幫助石油及其他地下資源之探勘與開發等。
礦冶材料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採礦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工程及材料科學等知
能,對下列工程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採礦工程:含金屬、非金屬、煤、石灰石等礦藏之探測、採選、化
      驗、分析、鑑定、檢驗及運輸、儲存、設施與礦內採掘、搬運、支
      架、排水、通風、照明、防火等之設計、測繪、核算、裝具設備及
      其附屬設施之維護保養與器材成品管理。
 (二) 冶金工程:含金屬礦砂之冶煉、鑄錠、裝具、原料、成品管理等。
 (三) 石油工程:含地下油源之探勘,井位及鑽探深度之釐定,油井之鑽
      探開發,岩心地質、泥漿配製、原油與油井水之分析、化驗,油氣
      、天然氣之採選,炭煙之煉製,油井故障之處理,舊井之改修、鑽
      探及儲運設備與其附屬設施之維護,鑽井採油技術、方法及程序改
      進等。
 (四) 材料科學:含陶瓷、高分子、電子等材料及其機械、物理與化學性
      質之研究發展,材料之合成,應用及其他相關之業務。
測量製圖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測量、地圖繪製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測量:含大地測量、水路測量、航空測量等。
 (二) 地圖繪製:含繪製地形圖、水文圖、地籍圖、航空測量圖、土地使
      用圖及有關政治、經濟等用途之地圖等工作。
醫療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醫學之知能,為疾病之治療,對內、外、眼、耳
、鼻、喉、皮膚、泌尿、小兒、婦產、痲瘋病、結核病、傳染病、精神病
、復健、家庭醫學等各科門診治療、住院臨床處置,病患麻醉手術治療,
可疑病症報告、會診,病患住院、出院、轉科決定,病患生活指導,國民
健康檢查,醫療診斷、檢驗,及出生、死亡證明書類簽發,醫療學術報告
及其他有關醫療急救,救護診療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工作。
牙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牙醫學之知能,對牙病患者之診斷治療處置、牙
疾手術、義齒鑲造補綴、口腔矯形及其他有關牙病治療等,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護理助產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護理及助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護理:含醫院病患門診及病房之護理、教育與諮詢,醫囑之執行,
      醫事人員醫療作業之協調,感染及意外傷害之預防,身心舒適之促
      進及病患護理。婦幼衛生,家庭計畫,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學校
      衛生,工廠衛生等公共衛生護理、教育與諮詢,醫療保健預防等工
      作。
 (二) 助產:含為民眾接生、產前及產後檢查、婦幼保健指導、生育指導
      等工作。
醫事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醫事技術、物理診療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
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醫事技術:含食品營養,齒模修製,殘障醫療復健、麻醉工作、職
      能治療、臨床心理,心理疾病防治,社區精神醫療保健及其他相關
      之技術性業務。
 (二) 物理診療:含物理放射治療、太陽燈、平流感電、超短波、紫外光
      診療、X光透視拍照沖片、物理醫療儀器操縱、保管、紀錄及其他
      有關物理放射醫療等業務。
法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傷亡鑑定之知能,對屍體外傷檢定,內臟分析化
驗,死者生前年齡、職業、嗜好之特殊狀態鑑定,致死原因確證等,從事
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刑事鑑識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運用科學方法,為刑事罪證之鑑識,對警用物理
化學、電氣機械、土木、犯罪現場指紋、足印、痕跡、照像、複製、放大
、分析、鑑定、紀錄、血跡、血型、毛髮、毒物化驗、兇器、筆跡及現場
物證鑑別、犯罪心理及一般刑事鑑定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交通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系統設計、電信、電務、鐵路、公路、航空
管制、船舶檢丈、作業船舶、甲板作業、潛水等交通技術方面之知能,對
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交通系統設計:含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捷運等運輸系統
      之運量旅次分析、預測及路網設計規劃,肇事防制等。
 (二) 電信:含有無線電報、話之值機,電報繕校,報底查核等。
 (三) 電務:含密碼電報翻譯、登記,密碼語本、表之編印、配發、保管
      、審查,密碼保密業務之管制等。
 (四) 鐵路、公路:含鐵路、公路及其附屬設備或鐵路機車、柴油車、客
      貨車、汽車等車輛及其設備、零件、裝具器材之檢查、養護、修理
      、配置等。
 (五) 航空管制:含對飛機及其他航空機具之起飛、降落、航行、停放 (
      置) 等之引導、管制等。
 (六) 船舶檢丈:含對各型船舶之檢查、丈量方面之專門技術與知能等。
 (七) 作業船舶:含對港口及航行湖川等水道各種小型船舶之浚渫、拖運
      、施工、起重機船、渡船、艙面或機艙各種作業等。
 (八) 甲板作業:含船舶守值,船舶結繩、縫帆、操舵、敲剷油漆及船體
      保養。
 (九) 潛水:含對海底調查、測量、檢修、爆破、搜索遺物、打撈沈船等
      。
航空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航空駕駛方面之知能,對飛機及其他航空機具之
操縱、駕駛及安全維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工作。
船舶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船舶駕駛及船舶輪機方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
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船舶駕駛:含對船舶安全之維護、航路之規劃、船位之測定、潮汐
      及日出日落之計算、海圖儀器之使用、保管、船藝等。
 (二) 船舶輪機:含船舶主機及輔機之操作與維修等。
天文氣象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天文、氣象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天文:含對星體之運行、變化,為觀測、紀錄、及曆象推算、歷書
      編頒,時刻報導,資料編彙及觀測儀器保管等。
 (二) 氣象:含大氣現象與變化及其相互關係之探討及觀測,對天氣預告
      ,氣象研究,氣象統計,災害調查,儀器設計、檢定、製造,資料
      彙編、保管、供應等。
技藝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各種技藝方面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技藝:含木、竹、藤器之編製,義肢修製、化粧、縫紉、刺繡、針
      織、雕刻、裱褙、古物維修、物品之油漆、噴漆、烹飪、理髮及對
      樂器與體育器材之操作使用製造等之專業知能。
 (二) 美工設計:含對書刊、節目單簡介資料等出版品之美工設計等。
 (三) 駕駛:含基於行車規章及交通規則等駕駛知能從事曳引機、堆高機
      、起重機、查道車、吊車及各型蒸汽、汽油、柴油、電動、電氣、
      酒精等車輛之駕駛,簡單保養、維護等。
攝影放映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攝影、放映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攝影:含各種動靜人像景物之攝製、沖洗、放大、整修、著色等。
 (二) 放映:含各種影片、幻燈片之攝製、剪接、放映、配音、錄音、轉
      播、灌片等。
衛生環保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技術、環境保護技術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
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衛生技術:含傳染病、非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之防治事項,
      婦幼衛生,家庭計畫,優生保健、口腔衛生、職業衛生,藥物、食
      品衛生等衛生技術及其他相關之技術性業務。
 (二) 環境保護技術:含空氣品質保護,噪音、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
      棄物管制,土壤污染防治,環境毒物研究,環境衛生用藥、環境衛
      生用生物製劑管制,環境品質監測等環境保護技術及其他相關之技
      術性業務。
政風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端正政風、預防貪瀆及維護機關安全之知能,對與各
機關業務相關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傳、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及發掘,政風
檢舉案件之處理、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之維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辦及執行等工作。
海巡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海岸巡防管理之知能,執行海域、海岸、海岸管制區
之安全維護,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漁業巡護行政,海洋事務研究
發展,海岸巡防法規及海岸巡防教育訓練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
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海巡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海岸巡防技術之知能,對海岸巡防觀通監控系統之操
作、檢測、維修,漁業巡護技術,海岸巡防科技研發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