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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3.26 18:47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作業規定
民國 101 年 03 月 23 日

第 1 條
壹、本規定依「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內容訂定之。


第 2 條
貳、本規定之目的,係為遴選適合公務人員閱讀之「每月一書」與推薦延
    伸閱讀書目,使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
    之選書原則與作業流程明確並制度化,以獲致符合推廣目的之書目。


第 3 條
參、本活動之審查作業
一、圖書遴選原則
    由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聘請八位委員組成甄審委員會
    ,遴選近三年內公共政策、管理知能、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四大領域
    之十二本「每月一書」及十二本推薦延伸閱讀書目。其選書原則如下
    :
(一)對公務人員具工作上或生活上之意義與價值。
(二)對公務人員具啟發性與預期效益。
(三)對公務人員具閱讀上之適合度與可接受度。
(四)不涉意識型態或行政不中立等情形。
(五)「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各選
      出十二本。
(六)同一出版社最多入選四本圖書;同一位作者最多入選一本圖書。
二、遴選作業程序
    本活動遴選作業,係將圖書依「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
    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分為兩組,按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評
    審,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一)初審
      由文官學院就各界推薦之書目初步篩選,將非 3  年內出版、領域
      不符、教科書及重覆推薦部分先予刪除後,提交甄審委員會依兩大
      領域進行初審,每位委員選出該領域二十本圖書進入複審。
(二)複審
      進入複審圖書,由該領域所有委員逐本討論並充分交換意見後,選
      出該領域進入決審之十二本圖書。於第一次甄審會時提案討論確認
      ,兩領域合計選出二十四本圖書進入決審。
(三)決審
      兩大領域進入決審之二十四本圖書,由所有委員審閱後依兩大領域
      圖書分別排定推薦之優先順序,提第二次甄審會逐本討論並充分交
      換意見後,決定十二本圖書作為「每月一書」之書目,並為閱讀心
      得寫作競賽活動之指定專書;其餘十二本為推薦延伸閱讀書目。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