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壹、為期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農業相關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農業專業法令與實務,
強化並提升渠等農業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第 2 條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農業行政、農業技術、園藝、植物病蟲害防治、自然保育及農
業機械等 6 類科正額錄取已報到人員。
第 3 條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辦理,並由農委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
務局)開班調訓。
第 4 條
肆、訓練地點
農委會指定由林務局辦理,地址:暫定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 1 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
第 5 條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第 6 條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於 111 年 7 月 4 日至 8 日,合計 5 日課程。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受訓人員得依需求申請住宿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如需配合防疫,
本訓練得改採線上課程辦理、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林務局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
之參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寄送
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應意見。
第 7 條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林務局估算每人應付費用後向受訓人員之實務訓練機關
(構)學校收取費用。
第 8 條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第 9 條
玖、本計畫由農委會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