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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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職│職系│科別│專業科目 │備 註│
│別│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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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普│一般│一般│一 行政法研究 │ │
│政│通│行政│行政│二 行政學研究 │ │
│ │行│ │ │三 政治學研究 │ │
│ │政│ │ │四 民法總則與刑法│ │
│ │ │ │ │ 總則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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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法制│一 行政法研究 │ │
│ │ │ │ │二 民法 │ │
│ │ │ │ │三 刑法 │ │
│ │ │ │ │四 民事訴訟法與刑│ │
│ │ │ │ │ 事訴訟法 (含問│ │
│ │ │ │ │ 題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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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新聞│新聞│一 大眾媒介議題研│ │
│ │教│編譯│編譯│ 究 (包括新聞傳│ │
│ │新│ │ │ 播法規) │ │
│ │聞│ │ │二 國際關係研究 │ │
│ │行│ │ │三 新聞編譯 (包括│ │
│ │政│ │ │ 英文書報及軍事│ │
│ │ │ │ │ 資訊編譯實務) │ │
│ │ │ │ │四 英文 (包括作文│ │
│ │ │ │ │ 及應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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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書│史料│一 本國近代史研究│ │
│ │ │博物│編纂│二 西洋近代史研究│ │
│ │ │管理│ │三 史學方法研究 │ │
│ │ │ │ │四 檔案文獻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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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農│水產│水產│一 水產資源學特論│ │
│術│林│技術│資源│二 生物統計學 │ │
│ │技│ │評估│三 漁業管理 │ │
│ │術│ │ │四 英文 (包括作文│ │
│ │ │ │ │ 及應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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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土木│建築│一 營建法規 (包括│應試科目四考試時間│
│ │木│工程│工程│ 建築法、都市計│為六小時。 │
│ │工│ │ │ 畫法、區域計畫│ │
│ │程│ │ │ 法、國宅條例及│ │
│ │ │ │ │ 其相關法規) │ │
│ │ │ │ │二 建築計畫與敷地│ │
│ │ │ │ │ 設計 │ │
│ │ │ │ │三 建築構造與施工│ │
│ │ │ │ │四 建築設計 (著重│ │
│ │ │ │ │ 建築規劃及設計│ │
│ │ │ │ │ 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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