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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3:38

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錄取分發區:臺北市)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主管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3.04.29
發布字號: 公訓字第1130006519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法規名稱: 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錄取分發區:臺北市)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容:
壹、為期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稱本考試)圖書
    資訊管理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所需專業法令與實務,強
    化並提升渠等圖書資訊管理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臺北市之現缺人員。另經
    分配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已報到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
    及人數,由臺北市政府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
    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北市政
    府(臺北市立圖書館)辦理。


肆、訓練地點
    臺北市立圖書館,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 2  段 125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本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各
    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本訓練不提供食宿),另得應特殊情事或視實
    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實施相關成績評量(如筆試或分組報
    告等)及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受託辦理機關或訓練機關(構)學
    校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訓練期程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訓儀式。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受訓人員實務訓
    練機關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致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
    敘獎。


玖、本計畫由臺北市立圖書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
    正之。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