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資訊處理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
內容: |
壹、為期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資訊處理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資訊專業法令與實務,
強化並提升渠等資訊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資訊處理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報到接受實務訓練人員。
二、曾參與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資訊處理類科
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得免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數位發展
部辦理。
肆、訓練地點
於數位發展部指定之地點辦理。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分 2 梯次召開,每梯次 5 日集中訓練課程及 2 日分
區實作課程。
(一)第一梯次(名額計 86 人,依實際報到人員調訓)
1.集中實務訓練課程:暫定 114 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21 日
。
2.分區 Linux 入門應用及生成式 AI 應用實作課程:暫定 114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14 日及 2 月 24 日、25 日依檔期
分區辦理。
(二)第二梯次(名額計 86 人,依實際報到人員調訓)
1.集中實務訓練課程:暫定 114 年 3 月 3 日至 3 月 7 日
。
2.分區 Linux 入門應用及生成式 AI 應用實作課程:暫定 114
年 2 月 26 日及 27 日及 3 月 10 日至 14 日依檔期分區辦
理。
二、本訓練採不住班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午餐:
(一)集中實務訓練課程: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提供遠距者(
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 60 公里以上)申請住宿。
(二)分區實作課程:不提供住宿及交通費,相關差旅報支,受訓人員依
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規定辦理。
三、參加本訓練之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的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果,由數
位發展部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
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五、本訓練得應特殊情事或視實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數位發展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致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
敘獎。
玖、本計畫由數位發展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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