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錄取分發區:臺北市)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
內容: |
一、為期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稱本考試)圖書
資訊管理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所需專業法令與實務,強
化並提升渠等圖書資訊管理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二、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臺北市之現缺人員。另
經分配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已報到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
時程及人數,由臺北市政府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
,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二)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或歷年高普考增額或補訓未曾參
加集中實務訓練人員,亦得納入調訓對象。
三、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北市政
府(臺北市立圖書館)辦理。
四、訓練地點
臺北市立圖書館(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 2 段 125 號)。
五、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六、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本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
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本訓練不提供食宿),另得應特殊情事或視
實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實施相關成績評量(如筆試或分組
報告等),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果,由臺北市立圖
書館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
(四)訓練期程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訓儀式。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
寄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七、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受訓人員實務訓
練機關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八、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致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
敘獎。
九、本計畫由臺北市立圖書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
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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