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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5.16 18:20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錄取分發區:臺北市)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主管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4.04.29
發布字號: 公訓字第1140007619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法規名稱: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錄取分發區:臺北市)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容:
一、為期 11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稱本考試)圖書
    資訊管理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所需專業法令與實務,強
    化並提升渠等圖書資訊管理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二、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臺北市之現缺人員。另
      經分配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已報到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
      時程及人數,由臺北市政府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
      ,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二)11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或歷年高普考增額或補訓未曾參
      加集中實務訓練人員,亦得納入調訓對象。

三、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北市政
    府(臺北市立圖書館)辦理。

四、訓練地點
    臺北市立圖書館(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 2  段 125  號)。

五、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六、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本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
      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本訓練不提供食宿),另得應特殊情事或視
      實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實施相關成績評量(如筆試或分組
      報告等),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果,由臺北市立圖
      書館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
(四)訓練期程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訓儀式。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
      寄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七、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受訓人員實務訓
    練機關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八、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致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
    敘獎。

九、本計畫由臺北市立圖書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
    正之。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