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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1.01 19:40

11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環保專業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主管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5.10.30
發布字號: 公訓字第1150027699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法規名稱: 11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環保專業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計畫
內容:

壹、為期 11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下稱本考試)

    環保相關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環保專業法令與實務,強

    化並提升渠等環保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環保行政、環境工程、環境檢驗、環保技術等 4  類科正額錄

    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估缺及增額錄取人員,依其分

    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國家環境研究院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

    、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二、近 3  年內曾參加各種國家考試環保相關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

    者,得免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協調環境部委託國家環

    境研究院辦理。


肆、訓練地點

    國家環境研究院(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 3  段 260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一、線上課程

二、實體課程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本考試環保相關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各實務

    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交通定點接送,由受訓人員自由登

    記。另得應特殊情事或視實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三、訓練前須完成第伍點所列英語及消費者保護類線上課程,說明如下:

(一)請受訓人員依「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常見 FAQ  使用手冊,登

      入平臺操作,每堂課程要取得認證時數,皆須完成以下三要件:

      1.觀看該課程時數達認證時數一半以上。

      2.課後線上測驗達 60 分以上。

      3.填寫線上課後問卷。

(二)取得認證時數後,於「個人專區」列印證書,於訓練報到時交予班

      務人員。

四、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國家環境研究院送交實務訓練機關,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

    參據。

五、訓練期程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開、結訓儀式。

六、辦理訓後線上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

    以電子郵件傳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國家環境研究院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致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

    敘獎。


玖、本計畫由國家環境研究院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

    正之。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