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主 旨:公告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2 項及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銓敘部。
二、訂定依據: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6 條。
三、旨揭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之法規草案項下。
四、任何人得於公告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退撫司第四
科承辦人蔣先生陳述意見(電話:02-82366620 ;傳真:02-8236664
8 ;電子郵件帳號:JL13@mocs.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之 2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