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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修正草案。
公告日期: |
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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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日期: |
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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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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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部特二字第11357661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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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主 旨:預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
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
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2 項及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考試院。
二、修正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8 條第 3 項及第 39 條之 1。
三、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均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mocs.gov.tw) 銓敘法規之法規草案項下。
四、任何人得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
特審司第二科承辦人洪聖鈞(電話:02-82366582,傳真:02-823666
00,電子郵件帳號:schung@mocs.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
路 1 之 2 號)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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