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草案預告
- 歷史法規草案
- 法規草案內容
預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海洋委員會」、「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三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修正草案。
| 公告日期: |
115.01.28
|
| 預告日期: |
115.01.28
~
115.02.03
|
| 發文字號: |
部特四字第1155923097號
|
| 內容: |
主 旨:預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
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海洋委員會」、「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
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三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2 項及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考試院。
二、修正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8 條第 3 項及第 39 條之 1。
三、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均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mocs.gov.tw)人事法規之法規草案項下。
四、任何人得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
特審司第四科承辦人黃芳怡(電話:02-82366591,傳真:02-823666
00,電子郵件帳號:fangyi@mocs.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
路 1 之 2 號)陳述意見。
|
| 圖表附件: |
|
發表建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