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11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社會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社政專業法令與實務,
強化並提升渠等社會行政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社會行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估
缺及增額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衛生福利
部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衛生福利
部辦理。
肆、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一、英文課程:受訓人員若有公務需求,可自行至「e 等公務園+ 學習平
臺-UP 英語力」專區之「城市行銷」、「表達技巧」、「外賓接待」
、「公務英語」及「悅讀英文」5 個系列數位課程項下選讀。
二、社會行政課程
伍、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 112 年 2 月 20 日前,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給予
受訓人員 4 日公假,受訓人員至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社會行
政類科錄取人員專業集中線上課程」專區,取得社會行政課程 38 小
時認證時數、電傳本訓練意見調查表(如附件)至衛生福利部承辦窗
口(sfaa0707@sfaa.gov.tw)後,即完成本訓練。
二、請受訓人員依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常見 FAQ 使用手冊,登入平
臺操作,每堂課程要取得認證時數,皆須完成三要件:(一)觀看該
課程時數達認證時數一半以上、(二)課後線上測驗達 60 分以上及
(三)電傳課後意見調查表至衛生福利部。
三、參加本訓練之受訓人員完成時數結果,由衛生福利部送交實務訓練機
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衛生福利部彙整本訓練意見調查表結果,於結訓後 1 週內送交保訓
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見。
陸、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
柒、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捌、本計畫由衛生福利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