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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職系說明書
民國 100 年 07 月 25 日

第 1 條
一般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行政管理、公共關係、通譯、文書處理、速記
、議事、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
打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一般行政管理: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
(二)公共關係:含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
(三)通譯:含訴訟案件開庭傳譯、法官履勘傳譯及司法行政文書業務等
      。
(四)文書處理:含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公文之收發、繕校、印
      信典守、登記、檢查、稽催及文書資料登記等。
(五)速記: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記錄等。
(六)議事:含會議規範研擬應用、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
      、議事文件撰擬整理及議場事務處理等。
(七)事務管理:含辦公物品、公務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工友
      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
(八)物料管理:含物料目錄與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
      存、保管、包裝、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提運、廢料利用
      、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
(九)財產管理:含機關財產之管理、調撥、租借、投保、洽賠、勘查與
      報廢及房地產契據憑證之保管與登記等。
(十)倉庫管理:含倉庫之管理、貨物進出倉登帳、堆裝、保管、收授手
      續與契約文件簽訂、倉位分配調整、倉儲貨物清查、整理與催提、
      損耗貨物、無主貨物與地腳品處理、各項報表編製、倉庫運用效率
      及使用費率調查統計等。
(十一)含工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之
        詢價、招標、比價、議價、決標、履約、訂約與驗收、委託法人
        或團體代辦採購、違反採購合約案件之處理、廠商異議及申訴之
        處理等。
(十二)出納:含現金、票據與證券之出納、保管、解繳、登記及彙報等
        。
(十三)打字:含各種文件之繕打等。
一般民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民政、邊政、戶政、兵役行政、宗教行政、客
家事務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
行等:
(一)一般民政:含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組織、行政區域、選舉行政、政
      黨政治、殯葬行政、史蹟維護、民俗文物保存發揚、禮俗行政、地
      方自治規劃及國徽國旗之管理等。
(二)邊政:含邊疆地區行政之推行,邊疆教育、文化及經濟建設事業之
      扶植發展等。
(三)兵役行政:含兵源之調查、分配與運用、兵額配賦、征兵處理、國
      民兵管理、兵籍編立、後備軍人管理、軍人權益策劃、替代役業務
      處理、兵役宣傳、役政人員訓練、死亡軍人安葬、紀念、表揚及入
      祀等。
(四)宗教行政:含宗教政策、制度、法規與計畫之擬定、宗教團體之許
      可與輔導管理、宗教活動、宗教交流與寺廟登記之輔導管理、宗教
      團體與宗教行政人員之訓練輔導及宗教類公益信託之許可與監督等
      。
(五)客家事務行政:含客家事務政策、制度、法規與計之擬訂、客家語
      言、教育、文化、民俗禮儀與技藝之研究、傳承、客家人才培育、
      各家傳播媒體、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動獎助、客家事務調查分
      析及海外客家事務合作交流等。
社會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社會行政及合作行政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社會行政:含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殯葬行政、社會服
      務、社區發展、人民團體與社會福利基金管理、身心障礙福利、社
      會運動、社會調查及社區處遇等。
(二)合作行政:含合作行政、合作組織、合作業務、合作金融及合作人
      員訓練等。
人事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人事行政,考試技術、員工訓練與諮商等知能,對
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人事行政:含人事政策、制度與法規之擬訂、機關組織、員額編制
      與職務歸系之審議、公務人員之銓敘、任免、遷調、級俸、服務、
      考績、獎懲、進修、保障、培訓、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遣
      及登記等。
(二)考試技術:含有關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選、考試方
      式技術之改進、考試類科、科目與應考資格之研訂,命題閱卷方法
      之研擬與安全措施、各項試題之建立、使用與分析及考試資料之蒐
      集與保管等。
(三)員工訓練與諮商:含公務人力訓練、進修、發展及員工諮商等。
戶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戶政之知能,對國籍與戶籍政策及制度、國籍與戶
籍行政相關法規之擬訂、居住及遷徙自由之保障、戶籍認定及登記、國籍
認定與變更、戶口查對校正、人口政策、人口統計、人口問題分析、國際
人口問題技術合作、戶口及僑民調查、姓名使用、國民身分證核發與管理
、戶籍資料連結與提供、印鑑證明使用與管理、街路門牌編釘及簡政便民
服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移民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移民行政之知能,對入出國、移民及人口販運防制
政策、移民人權之保障、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移民輔導、
停留、居留與定居之審理許可、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與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國(境)審理、難民認定、庇護與安置管理、入出國(
境)證照之查驗、鑑識、許可與調查處理、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規定之
查察、收容、移送、逮捕、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危害國家
安全之情報蒐集、反情報偵防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
執行等工作。
原住民族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原住民族行政之知能,對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
規與計畫之擬訂;原住民族語言、教育、文化、民俗祭儀與技藝之研究、
傳承、人才培育、原住民族傳播媒體、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動獎助;
原住民衛生保健、社會福利、職業訓練、就業服務、部落建設、住宅輔導
、經濟事業、產業發展、公共建設、保留地之規劃、管理、利用、保育及
各原住民族族群關係處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工作。
社會工作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社會工作之知能,對社區成長活動與教育訓練、個
別、伴侶、家庭與團體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處置、兒童、少年與老人
之保護服務、更生人之保護、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兒童保育與早
期療育、對失智老人、遊民、病忠與精神問題提供心理與生理之醫療協助
、就業支持輔導、老弱孤苦貧病、心障礙與婦嬰幼童之收容養護及不幸與
非行少年之教育、諮商輔導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
行等工作。勞工行政職系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勞工行政之知能,對勞工
政策之擬訂、勞動人力規劃、勞動檢查、勞動條件、勞資關係、勞工福利
、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輔導與促進、勞
工統計、勞工團體、國際勞工事務及外勞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文化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文化行政之知能,對文化人才培育與獎掖、文化交
流與合作、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與宣提、文化藝術傳播與發揚、
藝文活動創作與展演及文化設施經營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
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教育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教育行政、社會教育行政、體育行政等知能,對下
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教育行政:含各級學校之課程、教材、教具、儀器、教學、學籍、
      軍訓、童子軍、教育與學術機關之指導、建教合作、教育實習、教
      師資格檢定與審定、教師登記、學位授予、教師研習與進修、教育
      機關(構)設立與變更、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學
      生訓(輔)導及國際文教行政等。
(二)社會教育行政:含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家庭教育、學校辦理社會
      教育事項、語文推行、視聽教育、遠距教育、終身教育、藝術教育
      及民族文化之復興宣揚等。
(三)體育行政:含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
      施之規劃、推動、監督與協調、國際體育活動及體育學術之研究發
      展等。
新聞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新聞行政、新聞報導、編輯、翻譯等知能,對下列
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新聞行政:含傳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傳播行政、國內宣傳業務之
      推動、地方政府宣傳業務之督導、政府與新聞界之聯繫、新聞業務
      之輔導、輿論公意之蒐集與分析、新聞稿之撰擬、廣播電視節目製
      作、國際宣傳工作策劃、駐外新聞機構之指揮考核、國際展覽之參
      加策劃、對外宣傳出版品與視聽資料之統一運用、出版事業之輔導
      、獎勵與補助、國外委託加工出版品之出口審核、出版品相關法令
      之執行、電影事業與從業人員之輔導、管理與獎勵、電影機構團體
      之輔導管理、電影片檢查、分級與准演執照之核發、違法電影(錄
      影)之修剪、取締與保管、電影事業調查統計、國際活動新聞資料
      之蒐集、研判運用、外國記者之聯絡及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華訪問
      之接待等。
(二)新聞報導:含廣播(錄音)、電視(錄影)事業之輔導管理、廣播
      、電視機構、團體及節目供應事業之輔導管理與獎勵及廣播電視事
      業之調查統計與國際活動及網路新聞之發布與蒐集等。
(三)編輯:含機關公務資料、業務書刊及業資料之整理與彙編等。
(四)翻譯:含運用本國語文、方言或外國語文,對機關公務書刊或公務
      聯絡之翻譯業務,為筆錄或口譯及對外宣傳文件與新聞外電之翻譯
      、處理或其他通譯有關事項等。
財稅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稽核、稅務、關務管理及稅
課、關務查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
執行等:
(一)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含財政法規之擬訂,財務或基金之收支、管
      理與用、公款公產管理、公庫行政之改進及財務之調度等。
(二)稽核:含現金財物與銀行存款之盤點與款項收支憑證之稽查、會計
      帳目與成本資料之查核及其他有關財務之稽核、督促改正與建議等
      。
(三)稅務:國內賦稅行政業務之推行、稅制擬訂、稅率調整、稅源調查
      、稅務稽核、稅務行政救濟、納稅服務、租稅宣導、違法處理、稅
      額查定催徵、單照冊籍管理及收課稅資料管理等。
(四)關務管理及稅課:含關稅政策與制度之擬訂、稅率調整、進出口貿
      易情形改進、關稅徵收、稅則分類與估價之評議、貨物漏稅防止及
      緝私案件處理等。
(五)關務查驗:含進出口貨物查驗,防止走私逃漏、進出口船舶航空機
      之查緝,旅客行李與郵包之檢查,倉庫貨物查驗,貨價調查及完納
      價格核估等。
金融保險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金融、保險、證券及期貨管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金融:含金融制度與法規之擬訂、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之管理理、
      週邊金融業務、外匯證券管理、金融檢查、貨幣公債獎券發行、資
      金統籌融通與調節供求、利率調整、存款、放款、票據貼現、匯兌
      、外匯、有價證券買賣、信用保證及投資信託等。
(二)保險:含保險法規之擬訂、對各種保險事業之建立與推行、保險費
      率釐定、資料調查、合約訂定、承保、分保、委託與變更之辦理、
      保險費之計算、經收、提存、保管、給付、賠償、退費之支付、卡
      片、單據及冊籍之管理等。
(三)證券及期貨管理:含證券及期貨管理法規之擬訂、證券募集與發行
      、證券上市上櫃核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業務檢查、證券商、
      期貨商、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服務事業與期貨契約選擇
      權契約等之許可、核准與監督、證券與期貨市場之交易、結算及交
      割制度之規劃、監督與管理等。
統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統計之知能,對統計法規之擬訂、政府統計資料之
蒐集、調查、整理、分析、預測、發布與保管、統計圖表與書刊之編製、
統計資料庫之建立、維護更新、統計法令解釋、統計標準之統一、統計業
務之指導、監督及國際統計事務之聯繫與交流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會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會計及歲計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會計:含會計法規之擬訂、各機關預算執行與內部審核、政事費用
      、等種基金(含公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財務經費業務與財務會計
      之審查核計、對政事費用、歲入財務計之審查核計、對政事費用、
      歲入歲出、公營事業產品成本、勞務費率與營業盈虧(餘絀)之計
      算與效益評估、會計簿籍之紀錄管理與保管、會計報表之編報與分
      析、會計法令解釋及會計行政管理等。
(二)歲計:含預算籌編所需事實之調查、增進公務、財務與經營效能之
      研究建議、預算審核、歲入、歲出與營運計畫之核議、總預算、附
      屬單位預算與綜計表之審查整編、預算分配與執行之核議、決算之
      查核及總決算之綜計彙編等有關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
      立與執行等。
審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審計之知能,對審計法規之擬訂、監督各機關預算
之執行、財務收支審核、決算審定、財務上違法失職行為之稽察、財務效
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審計法令解釋及審計行政管理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司法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司法行政、法院書記、執達、觀護、法院公證、法
警、行政執行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
執行等:
(一)司法行政:含民事、刑事、檢察、監所、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
      非訟事件、公設辯護及司法保護等。
(二)法院書記:含訴訟與或強制執行筆錄之製作、拘票、提票、押票、
      搜索票與通緝書等之填發、傳票與裁判書類正本、繕本、節本等之
      制作送達、裁判之執行、訴訟輔導、佐理法人與夫妻財產制之登記
      、公證及提存等。
(三)執達:含民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裁判執行及債務人拘提等。
(四)觀護:含少年觀護、少年事件調查、保安處分、少年保護管束之執
      行及假日生活輔導活動等。
(五)法院公證:含依據公證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依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
      之聲請,就其法律行為及有關私權之事實予以公證或認證等。
(六)法警:含司法與法務機關辦理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
      司法警察事務等。
(七)行政執行:含行政執行事件(公法上之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及義
      務人之拘提管收等。
矯正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犯罪矯正之知能,對矯正人員訓練所、監獄、少年
輔育院、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少年矯正學校與戒治所收容
人之戒護教導、教誨教育、教化、矯正教育、作業、技能訓練、調查分類
、鑑別、假釋、累進處遇、戒治、衛生及監所行政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法制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法學之知能,對施政有關法令制度與法令規章之之
研擬、核議、諮商、解答,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與調解
事作之審議及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
導及執行等工作。
經建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經建行政、水利行政、科技行政、都市計畫行政、
國民住宅、公平交易、地理行政、檢驗、國家標準、度量衡行政、管理系
統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經建行政:含經建政策之擬訂、經濟建設行政推行、經建問題調查
      、分析、經濟設計、產業發展、供需預測、資源研究規劃及中小企
      業發展、輔導等。
(二)水利行政:含水利政策之擬訂、水利事業規劃與督導、水資源統籌
      調配、水權登記、管理與監督、水資源調查、水利技師登記與監督
      、水利糾紛之仲裁調解,執行農田水利事業興辦管理及水利團體指
      導監督等。
(三)科技行政:含科技發展計畫之釐訂、審查與考評、科技研究發展申
      請案件之審核與補助、科技人才之培育、延攬與獎助、科技移轉、
      科技資料蒐集,科學工業園區之建置、產業技術政策研究與領域規
      劃及國際科技交流合作等。
(四)都市計畫行政:含都市及區域發展政策之擬訂、都市設計、都市計
      畫、都會區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農村計畫、工業
      區計畫及新市填、景觀計畫、新市鎮、新社區、都市更新、公共設
      施、公用設備、特定地區開發等建設計畫之釐訂、行政管理、推動
      、審核及督導及協調等。
(五)國民住宅:含國宅政策之擬訂、國宅管理、住宅社區規劃、建築物
      標售、產權處理、輔助貸款、拆遷補償及建築經理公司管理等。
(六)公平交易:含公平交易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對事業獨占、結合、聯
      合、不公平競爭行為案件之調查處理及疑義釋答等。
(七)地理行政:含地理特性之調查與記錄、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理
      及地圖之應用與保存等。
(八)檢驗行政:含農、工、礦產品檢驗及規劃、認(驗)證、管理及國
      際合作等。
(九)國家標準:含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轉訂、確認、廢止、
      實施及推行等。
(十)度量衡行政:含度量衡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度量衡標準之建立、維
      持、供應、研究與實驗等之監督、實施與管理、度量衡器型式之認
      證、檢定、檢查與校正之規劃、督導與管理及度量衡國際合作等。
(十一)管理系統:含品質、環境、安全或衛生管理系統等之建立、審核
        、維持及管理等。
企業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企業管理、業務經營、企劃控制等知能,對下列工
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企業管理:含公民營企業、公用事業及專賣事業之規劃、監督、管
      理與發展等。
(二)業務經營: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之營業企劃擬訂與業務管理、業
      務經營實況之調查、分析與統計、業務推廣、客戶之接洽與服務、
      產品銷售、貨款之計算、催收與繳存、國外貿易及國內外市場狀況
      資料之蒐集、分析與研判及產品之管理與處理等。
(三)企劃控制:含公營企業、公用事業之營業方針、生產目標與擴建計
      畫之擬訂、組織管理、工作配合之設計、考核與控制、各部門工作
      計畫、標準、設備、安全與方法之考核與改進、制度規章之研討、
      整理與審查、對人、財、物、時作有效運用之研究與發展笈業務經
      營得失之考核與控制等。
工業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工業行政及礦業行政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工業行政:含工業發展、工業升級、工業區之開發與管理、工廠之
      登記、調查與管理、工業技師之登記與監督及工業團體目的事業之
      指導監督等。
(二)礦業行政:含礦權之設定、變更、撤銷與登記、礦業發展、礦藏勘
      測籌劃、土石採取管理、礦害預防、爆炸應用物品管理、礦廠場安
      全、礦產運銷、礦稅之核定與徵收、礦權糾紛調解及礦業技師之登
      記管理等。
商業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商業行政及國際貿易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商業行政:含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商
      品展覽與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及商業
      現代化推展等。
(二)國際貿易:含國際貿易法規之擬訂、進出口業務與廠商登記管理、
      國內外投資之核准、管理、監督、調查、統計與分析、貿易談判、
      產業損害調查、國際經濟與技術合作及駐外經濟機構輔導等。
農業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行政、農業經濟、糧食行政、動植物防疫檢疫
行政、林業行政、水土保持行政、漁業行政、畜牧行政、獸醫行政、自然
保育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
(一)農業行政:含農業政策之擬訂、農業推廣與農產運銷之督導、農地
      改革與利用規劃、農業與農民組織之輔導、肥料與飼料品質登記管
      理、農業技術人員之培訓、農業資源管理應用、農業經營改善、農
      村綜合發展、農民生活改善及農作物災害補助等。
(二)農業經濟:含農業政策發展計畫之擬訂與考核、農業合作經濟、農
      業經濟之調查研究與資料之統計分析等。
(三)糧食行政:含糧食、食品、雜糧與飼料等之收購、搬運、儲存與配
      銷、糧食生產、消費、存糧之調查管制、糧商管理、糧政管理、米
      食推廣、田賦徵實、地價收付、換穀與米穀加工等。
(四)動植物防疫檢疫行政:含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之擬訂、動植物防疫
      檢疫之推動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人員及機構之管理、動植物疫
      病蟲害監測、分析、診斷鑑定與防治、農業品輸出入檢疫行政工作
      之策劃、推動與執行及疫區港埠宣布與撤銷等。
(五)林業行政:含一般林政推行、造林計畫、防火宣導、盜林防止、林
      業經營管理、林業調查統計、林政宣傳、林地管理、公私有林造林
      獎勵、林地糾紛調解及森林遊樂區管理等。
(六)水土保持行政:含山坡地違規之查緝、處分與移送法辦強制執行、
      保護區之規劃、宣傳、督導與協調、山坡地之調查、規劃、督導、
      防洪與排水、水土保持政令宣導及農地水土保持之規劃設計、經營
      、管理、督導與審查等。
(七)漁業行政:含漁業政策之擬訂、漁業技術推廣、漁業推廣政令宣導
      、漁港建設與漁村發展之規劃、漁業金融督導、漁業登記與取締、
      漁業技術人員培訓、漁用物資供應、漁業巡護與資源保育、國際漁
      業合作談判與訂約、漁業經濟調查統計、漁船、漁港與船員之管理
      、魚市場管理、漁會與漁民團體輔導、漁產品加工、運銷等之管理
      輔導、漁業之災難防護、糾紛仲裁與調處及國際漁業組織談判與參
      與等。
(八)畜牧行政:含畜牧政策之擬訂、畜政推行、畜牧經濟調查、畜牧場
      管理、畜禽產銷調節、畜禽市場管理、動物保護管理、畜產科技管
      理、畜牧團體與畜牧污染防治輔導、飼料與飼料添加物管理、畜產
      品規格與標準之編修及畜產品加工等之管理輔導等。
(九)獸醫行政:含獸醫公共衛生政策之擬訂、獸醫公共衛生之推動與管
      理、獸醫人員及診療機構之管理、獸醫團體之輔導、畜禽屠宰衛生
      檢查、動物疾病與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防治、檢疫規劃與執行、動物
      用藥品衛生資材及動物性產品查驗之管理等。
(十)自然保育行政:含國家公園、山坡地保育、治山防洪、集水區維護
      及各類保護區地景之規劃、經營與管理,稀有動植物指定、野生動
      植物棲息地地態維護與輸出入管理、保育環境評估及國際交流合作
      等。
智慧財產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智慧財政權行政、商標行政、著作權行政等知能,
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智慧財產權行政:含智慧財產權政策與制度之擬訂、觀念宣導、資
      料搜集研究管理、侵害智慧財產權之協助取締、專利案之程序審查
      、異議、舉發、撤銷與消滅、專利權管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
      記與管理及營業秘密保護等。
(二)商標行政:含商標註冊、異議、評定、撤銷、延展等商標審查及專
      用權管理等。
(三)著作權行政:含著作權仲介團體之監督與輔導、著作權爭議與使用
      報酬之審議調解及音樂著作強制授權之許可等。
消費者保護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消費者權益保護之知能,對消費者保護政策之擬訂
、消費安全與公平之維護、消費者教育宣導之推動、消費諮詢服務及消費
爭議處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外交事務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外交事務之專業之知能,對國際交涉、條約締結、
參加國際組織、出席國際會議、調查國際情勢、促進國際關係、維護通商
權益、保護宣慰僑民、執行領事事務及闡揚外交政策與國策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僑務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僑務行政之知能,對僑民經貿事業、僑民團體輔導
、僑民權益維護、僑民文教、僑民身分認定及海外文宣等,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審檢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等知能,對下
列工作從事審理、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民事:含民事裁判、保全與非訟事件之裁定、民事之調解、和解及
      裁判之執行等。
(二)刑事:含刑事案件之偵查、起訴或不起訴、協助或擔當自訴、審理
      與裁判、流氓感訓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案件之裁處及少年事件之裁
      判與執行等。
(三)行政訴訟:含行政訴訟之裁判與執行等。
警察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警察行政之知能,對警政、警察教育、犯罪預防、
犯罪資料蒐集、空襲防護、民防組訓、防情通訊、警報、管制、車船動員
及輔助軍勤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衛生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行政之知能,對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
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
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健康促進、藥事、化妝品與食品之
衛生管理、疾病管制、公共衛生、工業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健康
保險、醫療衛生企劃、衛生教育、醫療衛生人員訓練、醫療衛生國際合作
、醫療科技發展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醫務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醫務管理之知能,對醫務行政、醫務企劃、管制與
考核、績效評估、病患門診掛號、住院與出院登記、診療費用收繳、醫院
與病房管理、疾病分類統計、病歷管理、健保給付申報與費用管理、醫療
特約、配合政府政策醫療補助項目之審查及醫療服務品質管理等,從事計
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環保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保行政之知能,對環境影響評估、空氣品質保護
、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海
洋污染防治、毒性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環境品質監測、環境保護教
育宣導、公害糾紛處理、環境保人員訓練、國際環境保護合作事業策劃促
進及環保專業證照之核發與管理等環境保護行政性業務,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消防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消防行政之知能,對消防及災害防救法規之擬訂、
防火管理、防災宣導、消防安全檢查、防焰規則、消防安全設備之認可與
檢修申報、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管理、消防水源之規劃與查察
、防災、救災與緊急救護體系之策劃、消防民力運用、消防教育訓練、違
反消防案件處理、消防勤務規劃與指揮調度、消防人員勤務督導、消防車
輛、裝備及服制之規劃、調配與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海巡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海岸巡防行政之知能,對海岸巡防法規之擬訂、海
域、海岸與海洋管制區之安全維護、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與維護、漁業巡
護行政、海洋事務研究發展及海岸巡防教育訓練等、從事計畫、研究、擬
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地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地政之知能,對土地登記、地籍管理、地權調整、
土地稅則、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撥用、土地重劃、土地放領、土地估
價、土地使用編定、公有土地管理、平均地權、方域行政、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師與地政士之管理、耕地租佃爭議處理及不動產糾紛調處等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博物館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博物館管理之知能,對博物資料之調查、蒐集、登
錄、點檢、考訂、評鑑、仿製、展覽、典藏、修復、推廣、歷史遺址之考
古與發掘、博物館管理及有關學術性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圖書資訊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圖書資訊管理之知能,對圖書資訊之蒐集、採訪、
分類、編目、建檔、閱覽、參考諮詢、檢索、典藏、維護、文獻傳遞、推
廣輔導與利用、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服務、出版
品編印與交換、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與研究發展、資訊服
務提供、圖書館資訊化管理、電傳視訊及有關圖書資訊學書刊之編譯與出
版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檔案管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檔案管理之知能,對檔案資料之徵集、點收、立案
、編目、保管、檢調、清理與安全維護、典藏保存技術、應用與資訊服務
之提供、檔案館管理及有關檔案管理學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史料編纂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史料編纂之知能,對政紀、志書、傳記之撰述與彙
編、歷史圖表之製作與彙整、史學集刊之編印、史料與史實之考訂、史著
介述、史料之蒐集、整理、複製、典藏、應用、展覽、管理與參考諮詢及
國史與地方史之修纂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
作。
安全保防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安全保防之知能,對危害國家安全與違反國家利益
之調查、保防、資料蒐集彙整研析、防制偵處、組織布置及教育訓練等,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政風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政風之知能,對政風法規之擬訂、政風法令宣導、
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與發掘、政風檢舉案件之處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之受理報備、調查與移送裁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公務機密維
護、危害或破壞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情報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安全情報、科技情報、特種警衛、情報支援、海巡
情報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安全情報:含對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有關國家戰略情報研析及安全
      情報工作之指導、蒐整、處理與運用等。
(二)科技情報:含對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有關科技情報工作之指導、蒐
      整、研析及譯等。
(三)特種警衛:含對維護現任及卸任之總統、副總統與其家屬、競選期
      間之總統、副總統候選與其家屬、競選期間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及特定人士之安全維護等。
(四)情報支援:含對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有關之國家情報及特種警衛勤
      務工作項目之統合行政支援等。
(五)海巡情報:含對維護國家安全有關之海域與海岸巡防走私情報之蒐
      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等。
交通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路政、電政、郵政、航政、觀光行政、運輸行政、
氣象行政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
(一)路政:含鐵路、公路及大眾捷運系統之監理與營業管理等。
(二)電政:含公私營專用電報、電話、電視、廣播、資訊網站、電信交
      通事業電信號碼頻率相關電信資源使用之規劃、指配、監督管理等
      。
(三)郵政:含郵件傳遞、儲金、匯兌及簡易人壽保險等。
(四)航政:含海運、空運、港務及有關航務行政等。
(五)觀光行政:含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等。
(六)運輸行政:含鐵路、公路、大眾捷運系統、海運及空運等方面之客
      貨運輸等。
(七)氣象行政:含氣象業務之規劃辦理等。
農業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技術之知能,對農業生產技術改進、農作物之
培育繁殖、試驗、改良、收穫、鑑定與貯藏、耕種技術、雜草防除、土壤
試驗研究改良、苗床管理、菸葉品種試驗、農藝植物(包括農藝作物、飲
料作物、飼料作物等)之遺傳育種繁殖、推廣、生理、病理、病理試驗、
栽培技術研究與營養診斷、崩坍裸露地植生復育及綠美化、山坡地、海埔
地、河川地、廢耕地與處女地作為農業用之機械墾殖規劃、設計、審查、
施工與監督、各種農業機械之試驗、研究規劃、設計、製造、品管、技術
服務、訓練教育、推廣與調查,農業資源調查研究、推廣農村綜合發展、
農業社區與土地利用綜合規劃、農地生產模式之建立、農業地理資訊系統
之建立應用、農地生產力分級及評估、農地變更使用管制、土地利用分類
、土地可利用限度分級、農業氣象觀測、資料蒐集、預報、應用與研究、
農業氣候區規劃、蠶種飼育、鑑定與改良、蠶之生理、病理與絲蠶品質試
驗、桑樹培育改良、桑園管理及蠶業之推廣、輔導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林業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林業技術之知能,對種苗培育、幼林造植撫育、森
林病蟲害與鳥獸為害防除、森林防火,林地利用發展、森林遊樂區規劃與
設置、森林資源調查統計、森林土壤水源保持、林產物之伐採與查驗、生
態保育及遙感探測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農業化學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化學之知能,對農產品之加工製造、貯藏、品
質管理與基因選殖、肥料、農產物、農用藥劑與飼料牧草之成分化驗、肥
料與飼料標準之制訂、修訂、農藥配製、農藥殘留監測、土壤性質調查與
肥力測定、作物生長劑、土壤改良劑與地方消耗試驗、土壤微生物研究及
農作物之植體分析、栽培介質分析與利用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
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園藝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園藝之知能,對園藝植物之栽培、繁殖、品種改良
、生產、利用、技術推廣與示範、園產品之檢定、調製、加工貯藏與保鮮
處理、土壤檢定、溫室管理、庭園設計及一般園圃管理經營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植物病蟲害防治之知能、對植物有害生物之調查、
監測、診斷鑑定、防疫檢查、防治管理、基因選殖與防治技術示範推廣、
生物農藥與應用農藥之研發、試驗與利用、益菌與益蟲之開發利用、一般
生物病理與生理之研究試驗、輸出入植物與其產品之疫病蟲害檢疫、燻蒸
消毒及殺蟲處理、銷毀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工作。
自然保育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自然保育之知能,對自然資源與環境之調查、研究
與保育、復育技術改進、自然資源資料庫之建立、各類保護之規劃與管理
及自然保育教育之示範推廣與服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
及執行等工作。
土木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大地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
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土木工程:含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
      、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
      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檢驗、
      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
      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二)交通工程:含航空站、海港、鐵路、公路、橋樑、路線、站場、軌
      道、隧道、地下道、站房與交通號誌等工程之勘查、測繪、設計、
      檢查、養護及裝具管理等。
(三)大地工程:含深開挖、邊坡穩定、山坡地開挖、隧道潛盾、地盤改
      良與地質鑑探之施工設計等。
結構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結構工程之知能,對房屋、橋樑、乾船塢、碼頭、
輪渡、鐵路、公路、水壩、水閘、地下室、風洞、起重機支架、檔土牆、
儲蓄池、豎管與配水塔等結構設計上之審定及調查、發展、擬定與公布新
穎與進步之結構設計、標準與方法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
導及執行等工作。
水利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利工程之知能,對水資源勘查開發、水利設施與
用水管理、港灣工程、農業與水利工程之計畫設計、水文分析審查、水資
源發規劃審查、水工結構物水理分析審查、水文、水工結構物與裝具之管
理檢查、施工圖說與規範之擬訂及工程預算之編定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環境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境工程之知能,對環境工程所涵蓋之水處理、廢
污水、上、下水道、空氣、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制、廢棄物處理、噪音防
制、毒性物質處理與環境影響評估及各項工程配合環境工程辦理之測繪、
規劃、設計、施工、設備選用、安裝、檢查、操作、管理與檢測等,從事
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建築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建築工程之知能,對建築法規之擬訂、各種工程與
有關建築物之設計、附屬設備之調查、測量、規劃、施工圖說與施工說明
書之擬訂、工程材料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建築物與有關結構物之保養
、營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建造行為
之許可、古蹟與歷史建築之維修、建築結構系統之規劃、設計與施工、建
築基地之配置、施工與地質分析及建築工程材料之檢驗與性能分析等,從
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都市計畫技術之知能,對都市與區域國土之調查分
析研究、都市設計、都市計畫、都會區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
畫、國土計畫、農村計畫、工業區計畫、新市鎮、新社區、都市更新、國
民住宅、公共設施、公用設備與特定區開發等建設計畫及工程之資訊建立
、勘查、測繪、樁位測釘、規劃、設計、協議與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水土保持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土保持工程之知能,對集水區經營、治山防災與
各類水土保持相關工程之規劃、測繪木工程之測繪、分析、設計、施工與
維護管理、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監督、邊坡穩定與水土保持植生技術、蝕溝
整治、野溪治理、沖蝕、崩塌、地滑與土石流等相關工程之調查規劃治理
、農路規劃設計及山坡地水土保持之調查與研究發展等,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機械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機械工桯、車輛工程、鐵路車輛工程、航空工程、
船舶工程、印鑄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
(一)機械工程:含蒸氣鍋爐、發動機、透平機、冷熱機、通風機、唧筒
      、儀錶、樣板、手工具、管路系統、空壓機、鼓風機、機械欄污柵
      、空調冷凍機、擠、軋、壓、切、抽、旋、鉋機具、農業機具與兵
      工械彈之製配修理、金屬用品之加工生產之設計、製圖、檢驗與管
      理、廠、礦之機械規劃、搬運、通風、排水與防火等設備之機械結
      構設計、施工規劃、安全管理與維護、防爆電機設備之規劃與安全
      管理、機械自化及機械紡紗、纖造與染整等。
(二)車輛工程:含汽車、特種車輛、軌道車輛、機車、自行車與其零組
      件之研發、設計、製造組裝、測試檢驗、修理、保養與管理等。
(三)鐵路車輛工程:含鐵路機車、柴油車、汽油車與客貨車之檢查、保
      養、修理、配製與裝具器材管理等。
(四)航空工程:含飛機、航空發動機、儀器與專用設備之裝配、檢查、
      修理及有關器材裝具管理等。
(五)船舶工程:含船體與船上之動力設備與操縱裝置及其他附屬裝備與
      器材之安裝設計、繪圖、檢查與核算等。
(六)印鑄:含鑄字、排版、清版、鑄版、雕刻製版、電鍍製版、照像製
      版、油墨調配、印刷、裁切及裝訂等。
電力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力工程之知能,對發電、輸電、配電、容電、電動
、電用、控制設備、機具與器材之修造裝備、電機運轉、電纜架設、電力
系統之設計、施工規劃、安全管理、維護、測繪與檢驗、有關器材裝具之
改良管理、電力生產及廠、礦之電力規劃等,從事計畫、研究、督導及執
行等工作。
電子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子工程之知能,對電子與電訊工程等設備之設計
、裝配、架設、修造、檢查、保養、試驗與調整及其他有關之器材製具具
保管等,從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電信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信工程之知能,對頻譜規劃、頻率之分配、干擾
、協調與調整、電波監測、射頻器材管制、有線、無線電、光電通信、廣
播與電視系統之工程分析、預測、規劃、設計與技術監理、電信設備之查
核、審驗與技術監理、電信業務編碼、電信技術規範之訂定與審議、網際
網路之監理及電信技術研究發展等,從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工作。
資訊處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資訊處理及資訊工程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資訊處理:含資訊作業之規劃、設計與使用、電子計算機之應用、
      研究發展、效率查核、登錄、操作與管理、資料庫、網站、網路、
      資料檔案與報表之管理及電腦教育訓練等。
(二)資訊工程:含電子計算機架構與理論、數位系統、多媒體系統、電
      腦通信與網路架設、資料結構、計算機結構、軟體工程、資訊安全
      、數位電路、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編譯器設計、編碼
      技術及人機介面等。
物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理數學理,對力學、聲學、光學、熱學、電學、磁
學、放射學、原子學、原子核學、醫學物理與電子學之研究、應用及地震
、地磁、潮汐與其他地球自然變化之觀測、統計、探討、資料之整理、保
管、供應與繪圖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原子能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原子能技術、核能安全管制、輻射安全管制、放射
性物料安全管理、環境輻射偵測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
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原子能技術:含原子能在醫農之應用技術及核子反應器與其他核能
      相關設施之研究發展運用、運轉、操作與檢測等。
(二)核能安全管制:含核能設施安全之評估、督導與管制及核子事故之
      預防、調查評估、整備、應變、復原、保險與賠償之研究等。
(三)輻射安全管制:含輻射安全、放射性核種之推廣應用、放射性物質
      與可發生遊離輻射設備之生產、安裝、品保、使用、廢棄、運送與
      儲存及有關輻射防護與作業之規劃、管制與稽查等。
(四)放射性物料安全管理:含放射性廢棄物之處理、運輸、貯存與最終
      處置之規劃研究管制、核子原料之探堪開發及核子燃料之設計、研
      究、生產與管制等。
(五)環境輻射偵測:含核能設施有關環境輻射之評估、管制與監測及環
      境中天然與人造游離輻射之研究與偵測等。
化學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化學、一般化學工程、化學儀器操作等知能,對下
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化學:含有機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生物化學、
      食品化學、營養化學與一般化學之應用及化學成分、分子構造、物
      質性質、化學變化與有關物質與能量之探討與解說等。
(二)一般化學工程:含化學工廠之建立、化學工業產品及與副產品之研
      發提煉、原料、成品與半成品之分析、檢驗與包裝、有關裝具之維
      護保管、生產技術方法之改進、紡織物之試驗、漂染、印花加工與
      高分子合成及紡織原料與整理加工劑之選配等。
(三)化學儀器操作:含核磁共振與元素分析儀等化學物質分子鑑定相關
      儀器之操作維護、保養等。
衛生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檢驗之知能,對藥品、濫用藥物、醫療器材、
化妝品、食品添加物、污染物、重金屬、動物用藥殘留、食品微生物、食
品、食品容器、器具、包裝與清潔之抽查檢驗及病媒、寄生蟲、病毒、細
菌、疫病蟲害、海空港口檢疫與傳染病個案檢體等之檢驗與方法之研訂等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環境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境檢驗之知能,對工、商、廠礦所排放之環境污
染物、環境空氣品質、空氣聞臭、飲用水、水體、水質、土壤、廢棄物、
環境用藥、毒性化學物質與微生物、噪音、振動及排游離輻射之檢測方法
研訂、採樣與檢驗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工作。
農畜水產品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畜水產品檢驗之知能,對動植物之防疫檢疫、輸
出、輸入動植物與其產品之藥劑殘留、轉殖基因、有害生物與生物化學之
檢驗處理、肉品衛生安全檢查及動植物與其產品、包裝與容器之檢查等,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商品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商品檢驗之知能,對測定輸出、輸入與在國內生產
、製造、加工之農、工、礦商品之品質、成分、安全、衛生、狀況、數量
與規範等之檢驗規劃、檢驗方法之研訂、報驗、發證、驗證體系、檢驗技
術服務及品管追查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地質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地質學理之知能,對地質與地形圖之測製、礦物與
岩石之鑑定與化學分析、古生物與地層之研究,礦床成因之研究與經濟價
值之判斷,物理與化學探堪之現場操作與成果解釋,地質資料之保管與編
纂,地質圖繪製、對地層年代、層位、層序與地層對比之決定、沉積環境
分析、沉積盆地變遷之尋找、礦產、石油、地下水與其他地下資源之探勘
與開發及地質安全與環境衝擊之評估,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
導及執行等工作。
礦冶材料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採礦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工程、材料科學等知能
,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採礦工程:含金屬、非金屬、能源與土石等礦藏之探測、採選、化
      驗、分析、鑑定、檢驗、運輸、儲存、設施與礦內採掘、搬運、支
      架、排水、通風、照明、防火等之設計、測繪、核算、裝具設備及
      其附屬設施之維護保養與器材成品管理等。
(二)冶金工程:含金屬與非金屬礦砂之冶煉、鑄錠、裝具、原料與成品
      管理等。
(三)石油工程:含地下油源探勘,井位與鑽探深度之釐定,油井之鑽探
      開發,岩心地質、泥漿配製、原油與油井水之分析化驗、油氣與天
      然氣之採選、炭煙煉製,油井故障處理,舊井之改修與鑽探、儲運
      設備與其附屬設施之維護及鑽井採油技術、方法與程序改進等。
(四)材料科學:含陶瓷、高分子、金屬、電子等材料之機械、物理、化
      學性質、奈米技術等之研究發展及材料之合成與應用等。
測量製圖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測量及地圖繪製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測量:含大地測量、河川與海洋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土地測量、
      三角(邊)測量、精密導線測量、圖根測量、戶地測量、土地複丈
      、建築改良物測量、定著物位置測量、都市計晝樁位測設、衛星定
      位測量、地籍測量、重力測量、遙感探測及地形測量等。
(二)地圖繪製:含地籍圖、地形圖、地籍公告圖、土地使用圖、各種位
      置圖、水文圖、都市計畫圖、段接續一覽圖、地段圖、行政區域一
      覽圖、航空測量圖、海圖、交通網路圖及有關政治、經濟等用途地
      圖之繪製等。
藥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藥事之知能,對藥用植物選種、栽培與試驗、藥物
、生物製劑與含藥化妝品之研發、製造、品管、查驗登記與審核、藥化、
藥理與毒理之試驗、藥品身體利用率鑑定、藥品血中濃度監測、藥物不良
反應通報、藥物鑑定管理、藥事資料彙編及藥物、藥局與藥商之管理、取
締業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法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傷亡鑑識之知能,對死者進行人身鑑定、外傷檢識
、遺體解剖、解剖病理診斷、體液、內臟與骨骸之分析化驗、法醫相關檢
驗檻定及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之確證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
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刑事鑑識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刑事鑑識之知能,對刑事證據之鑑定、刑事科學相
關之物理、化學、生物、電氣、機械、印文、影像、指紋、聲紋、痕跡、
血清、藥毒物、測謊與心理剖繪、犯罪現場之處理與重建及其他刑事證據
鑑定技術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交通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鐵路、公路修護、航海管制
、船舶檢丈、作業船舶、甲板作業、海底作業、一般駕駛等知能,對下列
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含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
      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
      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
      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
(二)鐵路、公路修護:含鐵路、公路、鐵路機車、柴油車、客貨車、汽
      車及其設備、零件、裝具器材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等。
(三)航空管制:含對船舶之進港、出港、航行與錨泊之引導、管理等。
(四)船舶檢丈:含對各型船舶之檢查與丈量等。
(五)作業船舶:含對港口與航行湖川等水道各種小型船舶之浚渫、拖運
      、施工、起重機船、渡船、艙面與機艙之各種作業等。
(六)甲板作業:含船舶守值、船舶結繩、縫帆與操舵、敲剷油漆及船體
      保養等。
(七)海底作業:含對海底調查、測量、檢修、爆破、搜索遺物及打撈沉
      船等。
(八)一般駕駛:含曳引機、堆高機、起重機、查道車、吊車及各型蒸汽
      、汽油、柴油、電動、電氣、酒精等車輛之駕駛、簡單保養與維護
      等。
天文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天文之知能,對星體之組織、演化、運行與相互關
係之探討、觀測與記錄、曆象推算、特殊天象測報、時刻報導、資料編彙
及觀測儀器之研發、使用與保管等,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推廣及執行等。
氣象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氣象及海象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氣象:含對大氣現象、性質、變化與其相互關係之探討、模擬與觀
      測、天氣與氣候預報,氣象研究與統計、災害調查,氣象儀器之研
      發與檢校維護及氣象資料之處理與供應等。
(二)海象:含對大氣與海洋交界面之自然現象、變化與其相互作用之探
      討、海象觀測、預報、研究與統計、災害調查、海象儀器研發與檢
      校維護及海象資料之處理與供應等。
技藝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技藝、美工設計、工業設計等之知能,對下列工作
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技藝:含木、竹、籐器之編製、陶瓷器、銅器、玉石、牙骨、群金
      、書畫、圖書文獻、砌體構造大木作、小木作、石雕、磚雕、剪黏
      、泥塑、彩繪、髹漆、鑿花、古蹟、歷史建築修護技術、版刻、造
      紙、摹搨、作筆製墨、刺繡、針織、雕刻、裱褙與編織等藝能之傳
      習製作、化粧、縫紉、油漆、噴漆、烹飪、理髮、樂器與體育器材
      之操作與製造、舞台燈光、音響與舞台設計及鐵工、車床與水管配
      線等技能之傳授等。
(二)美工設計:含出版品、標誌符號、徽章、電腦繪圖、陶瓷、玻璃、
      金屬工藝產品設計、櫥窗、室內空間佈置裝飾及傢俱造型設計之美
      工設計等。
(三)工作設計:含新式樣專利審查、設計保護、產品設計、設計推廣及
      設計管理等。
視聽製作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視聽資料之攝影及製作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
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視聽攝影:含各種動靜影象之計畫、設計與攝製及影像資料之典藏
      、管理與運用等。
(二)視聽製作:含各種影像之拍攝、剪接、配、錄音、拷錄、傳送、特
      效(包括平面攝影之放大、整修)及多媒體視聽影像等製作設計與
      執行等。
衛生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技術、醫事技術、醫用放射物理等知能,對下
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衛生技術:含疾病與性侵害防治、疾病監測、婦幼衛生、家庭計畫
      、衛生保健、營養、口腔衛生、職業衛生、醫療品質、醫療管制、
      醫事爭議審議鑑定、健康營造、藥物管制及食品衛生等。
(二)醫事技術:含齒模與支架義肢修製、語言治療及聽力檢查等。
(三)醫用放射物理:含放射儀器之品管與測試、輻射安全防護及放射治
      療計畫等。
消防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消防技術之知能,對消防車輛、船艇、航空器與通
訊裝備器材之保養與維修、消防安全設備檢測、各類災害之搶救、及應變
與緊急護、災害調查、證物與危險物品鑑定,防焰物品檢驗、防火工程及
及消防科技研發等,從事計劃、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海巡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海岸巡防技術之知能,對海岸巡防觀通監控系統之
操作、檢測與維修、漁業巡護技術及海岸巡防科技研發等,從事計畫、研
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水產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產技術之知能,對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推廣
、水產資源調查、評估、保育、復育、增殖、開發、利用、採集、加工製
造、冷凍冷藏技術研究與設計開發、漁場環境改造與技術開發、水質之監
測、管理、調查、統計、分析與評估運用、漁撈、漁業災害防治、魚病防
治、漁具、漁法、漁用機械、餌料與飼料之研究改良、漁船設計及魚貨進
出口檢驗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畜牧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畜牧技術及禽畜馴馭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畜牧技術: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育種、改良與推廣、畜禽飼養管理
      ,繁殖技術、生殖生理與營養試驗改進、畜禽產品之開發利用、加
      工製造與檢驗、飼料作物與牧草之試驗栽培與貯存、飼料之製造與
      品管、畜牧污染防治、動物保護及動物產品生產場衛生管理等。
(二)禽畜馴馭:含畜禽與野生動物之飼養照顧、管理、訓練、使用、保
      護、觀察等。
獸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獸醫之知能,對輸出、輸入動物防疫檢疫、動物疾
病與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預防、診斷、治療、處方、防疫、檢疫與檢驗、屠
宰場與動物產品之衛生檢查及動物用生物與化學藥品之製造、檢定、貯備
供應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工業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工業工程之知能,對工廠佈置,工場設施、水、氣
、熱、燈光、動力線管與機具安裝之設計、測繪與檢查,生產線計畫,品
質管理、工程經濟、工程實務、生產方式與成本之研究、損失控制、分析
與其他有關工作之作業方式、工程技術之訓練、實驗室品質管理、量測品
保、儀表檢測及物理量之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
執行等工作。
工業安全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營建安全、安全檢查、人因
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安全工程:含廠、礦區、設施、機電、電氣、化工、製程、防火防
      爆、輻射及一般機械、起重升降機具、鍋爐、壓力容器之安全設計
      與製造等。
(二)安全管理:含製程安全評估管理、風險管理與可靠度分析、災害損
      失控制與分析、系統安全設計與危害分析、事故調查統計、意外事
      故預防、安全教育訓練、危害通識、工業災害預防與緊急應變等計
      畫之擬定、職業病預防及防護具管理等。
(三)營建安全:含施工安全之管理、評估與計畫編訂、施工災害分析預
      防、營建機具管理及工程自主安全稽核等。
(四)安全檢查:含廠、礦區、設施、機電、電氣、化工、製程、營建、
      防火防爆、輻射、一般機械、起重升降機具、鍋爐與壓力容器之安
      全檢查、安全管理稽核、自主檢查、職業災害調查鑑定、安全測定
      儀器操作與分析及非破壞檢測技術等。
(五)人因工程:含人體工學、生物力學、重複性工作性傷害預防、人機
      介面之設計、通風、噪音及振動等工程之安全設計等。
醫學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醫學工程及臨床工程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醫學工程:含醫療儀器、器材與生醫材料之研發設計、醫學影像處
      理、生理訊號處理、骨科力學、輔具設計、人造器官、組織工程、
      醫學品質技術之研究、衛生安全性之評估試驗、醫療科技作業之執
      行與改進、醫療科技採購之評估與諮詢、電性安全與功能之驗收、
      設備保養與維護、設備改裝與技術改進、設備報廢鑑定與處理、設
      備資料管理、設備性能測試與驗證、臨床與基礎醫學研究之技術支
      援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核、品質管制、有效性與安全性之管理
      等。
(二)臨床工程:含醫療科技之規劃、使用、調查、教育、整合、臨床試
      驗規範、研究發展及問題鑑定等。
環保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保技術之知能,對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
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海洋與環境污染防治、污染源之監測
、管理與採樣、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環境影響評估、毒物化學物質與
環境用藥管理、環境病媒防治、環境品質監測、飲用水管理、垃圾焚化與
掩埋、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工作。
航空管制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航空管制之知能,飛機與其他航空機具之起飛、降
落、航行、停放(置)等之引導、管制及危機處理與預防等,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航空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航空駕駛方面之知能,對飛機與其他航空機具之操
縱、駕駛及安全維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
作。
船舶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船舶駕駛及船舶輪機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
、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船舶駕駛:含船舶安全之維護、船藝、地文航海、天文航海、海洋
      氣象觀測及航海儀器之使用保管等。
(二)船舶輪機:含船舶機械及電機設備之操作、保養與維修等。
景觀設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景觀設計之知能,對自然生態環境、文化藝術景觀
、遊憩區、風景區、庭園與公園綠地、道路、河流、水岸與海岸公園綠地
、都市開放空間、社區與學校之環境設計、景觀規劃、植栽和綠美化、景
觀復育、美質、選址評估、規劃、設計與維護管理、景觀與公園綠量(綠
視率、綠覆率、綠蔽率)指標之擬定、各相關計畫之計畫書撰寫及相關工
程之設計圖貌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生物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生物技術、醫學生物技術、製藥生物技術等知
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農業生物技術:含微生物、動、植物之分子育種、種原鑑定、疾病
      偵測與防治及環境與生物復育等技術,運用基因選殖與轉殖、細胞
      與組織培養、生化分析、分子生物技術、生物晶片、抗體、疫苗、
      檢驗試劑、生物反應器、動物試驗及生物資訊等新興生物技術,其
      涉及基因、組織、器官及個體之生化與基因工程而應用於農業、食
      品及保育等相關生物科技、生物資訊及產品之研發、生產及產品之
      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
      證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二)醫學生物技術:含新醫療及診斷技術,運用基因體系、蛋白質體學
      、基因選殖與轉殖、細胞培養及融合、生化分析、分子生物技術、
      抗體、疫苗、檢測試劑、生物製劑、生物晶片、微生物鑑定及動物
      試驗等新興生物技術,其涉及基因、蛋白質、遺傳、組織、器官及
      個體等生化與基因工程而應用於臨床醫療及診斷之生物技術、資訊
      及施行技術之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
      價、檢驗與認證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三)製藥生物技術:含中西藥、生物製劑與其原料藥之製劑研發及檢測
      、中藥材基原、組織、指標成分之鑑定等技術、運用基因體學、蛋
      白質體學、酵素、生化分析、生物反應器、基因轉殖、細胞培養及
      融合、組織培養、動物試驗、單株抗體、分子生物技術、微生物鑑
      定、生物資訊、生物分子結構功能鑑定、、檢測試劑、生物晶片、
      生醫奈米等新興生物技術發展運用,其涉及基因、遺傳、組織、蛋
      白質等生化工程而應用於藥物及保健等生物技術、資訊及產品之審
      核、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
      與認證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