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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會議決議及決定事項執行情形追蹤管制要點

主管機關: 考試院
發布機關: 考試院
發布日期: 112.06.08
發布字號: 考臺保二字第11208002093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考試院會議決議及決定事項執行情形追蹤管制要點
容:
一、考試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加強本院會議(以下簡稱院會)決議及決
    定事項執行情形之追蹤管制,特訂定本要點。

二、院會決議及決定事項,應由本院保訓綜規處會同各業務主管單位,就
    各案執行情形,切實追蹤管制。

三、院會決議及決定事項,交由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或本院有關單位辦理者,本院保訓綜規處應列入該次院會會議紀
    錄附表,供本院有關單位或部會錄案辦理。

四、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本院有關單位,對於
    院會決議及決定交辦事項,應於每季結束後一個月內採季報方式列表
    (格式如附件)函復本院。

五、院會決議及決定事項,部會執行情形季報函復後,本院保訓綜規處應
    彙整並送各業務主管單位核處,據以全案提報院會;並就尚未辦結須
    繼續追蹤管制案,函請主辦機關儘速辦結,其執行情形應併同每季院
    會決議及決定事項執行情形,函復本院。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