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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考人因重大災害引發交通中斷,致無法於原定之考區應試者,在該
項考試仍如期舉行時,得依本要點向考選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更
改考區。
二、國家考試遇有重大災害引發交通中斷時,該項考試試務處相關各組應
隨時與交通部公路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國營臺灣鐵路股份
有限公司、臺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當地政府人事等機關(構)
密切聯繫交通情形相關事宜。
三、應考人因第一點情形無法前往原定之考區應試時,由試務處卷務組研
議決定更改應考人考區之辦理方式及程序,經試務處處長、本部部(
次)長、典試委員長核定後,交由試務處各組辦理之。
應考人更改考區,以該項考試所設置之考區為限,應填具「應考人因
應重大災害更改考區申請表」(如附表)並傳真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本部,本部審核後,將審核結果回傳應考人。
應考人經評估交通狀況,確認已無法前往其他考區應試,得依本部各
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申請退費。
四、因應應考人更改考區,試務處相關各組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卷務組
1.準備相當數量之試卷(卡)等試務用品。
2.安排更改應考人考區、試區及試場並通知各組配合辦理相關事項
。
3.準備或調整試卷(卡)、報名履歷表或應考人資料暨點名紀錄表
、座號籤等試務用品。
4.通知卷務工作人員配合辦理因應事項。
5.協調各考區應配合事項。
(二)場務組
1.增聘場務工作人員。
2.通知場務工作人員配合辦理因應事項。
(三)題務組
配合辦理試題繕印及裝封事項。
(四)總務組
1.配合辦理試場安排事項。
2.配合辦理試務用品及人力之運送事項。
(五)秘書組
配合辦理新聞發布事項。
(六)會計組
配合辦理新增經費核撥事項。
(七)資訊組(電腦化測驗)
配合辦理資訊作業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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