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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增、刪除及修正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並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銓敘部
公(發)布機關: 考試院
公(發)布日期: 115.08.17
公(發)布字號: 華總人一字第11500074180號; 考臺銓二字第11507001401號 公告
容:
主    旨:公告新增、刪除及修正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三十七個、刪除二個、修正八個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如附一覽表。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