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1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資訊處理及資通安全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專業法令與
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資訊處理及資通安全類科正額及增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
另經分配正、增額預估缺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
數,由數位發展部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
開班調訓。
二、曾參與 112 年至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資
訊處理及資通安全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得免訓。
叁、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數位發展
部辦理。
肆、訓練地點
於數位發展部指定之地點辦理。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分 3 梯次召開,每梯次 5 日集中訓練及 2 日分區實
作課程,各梯次依檔期辦理。
(一)集中訓練課程
1.第 1 梯次:暫定 116 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9 日。
2.第 2 梯次:暫定 116 年 2 月 15 日至 2 月 19 日。
3.第 3 梯次:暫定 116 年 3 月 8 日至 3 月 12 日。
(二)分區電腦實作班:各梯次暫定 116 年 2 月及 3 月依檔期分區
辦理。
二、本訓練採不住班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午餐:
(一)集中實務訓練課程: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提供遠距者(
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 60 公里以上)、特殊需求或實際住居(
所)至上課地點單趟車程逾 90 分者(需檢附證明),得申請住宿
。
(二)分區實作課程:不提供住宿及交通費,相關差旅報支,受訓人員依
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規定辦理。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數位發展部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
考核之參據。
四、請於訓練期程中,自行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訓儀式。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問卷採線上方式填寫),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傳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映意
見。
六、本訓練得應特殊情事或視實際需要,調整為線上遠距學習方式辦理、
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數位發展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致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
敘獎。
玖、本計畫由數位發展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