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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心得寫作上網活動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8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字第9004226號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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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 考試院第九屆施政綱領及年度施政計畫。
 (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 組織職掌及年度施
      政計畫。



二、目的:
    鼓勵公務人員勤於閱讀有益之書籍及積極參與訓練、進修、考察及聽
    演講等有關終身學習活動,並將從中獲取之相關心得利用網路傳播之
    功能,提供其他公務人員作為相互學習與激勵之參考,以普及終身學
    習,有效汲取新知,進而全面提昇行政績效。



三、執行機關:本活動由保訓會所屬國家文官培訓所 (以下簡稱培訓所)
    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四、活動內容:
    本項心得寫作上網內容,包括下列四項:
 (一) 閱讀書籍後撰寫之心得感想。
 (二) 參加訓練、進修或聽取演講後撰寫之心得感想。
 (三) 參加考察後撰寫之心得感想。
 (四) 其他有關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心得感想。



五、參加對象:
    凡於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
    職等之人員,均可以個人名義參加。



六、作品文體及字數:
 (一) 文體:以中文撰寫為原則,文言或白話不拘;如係用外國文字撰述
      者,應附送中文譯本。
 (二) 字數:每篇作品以一千五百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七、參加方法:
    參加者應於閱讀書籍或參加有關訓練、進修或聽取演講、考察或其他
    終身學習活動後,將撰妥之研習心得或心得感想之文字作品以電子郵
    件 (e-mail) 傳送至培訓所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



八、評審:
    本項心得寫作之評審工作,由培訓所聘請學者專家擔任之。



九、獎勵:
    凡經評審通過足供其他公務人員參考之優良作品,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支付撰稿費。



十、推廣運用:
 (一) 優良作品得由培訓所酌予修改,並於每年三、六、九及十二月,編
      印選輯登載於保訓會與培訓所網站,另該所得選擇部分優良作品刊
      載於培訓所電子簡訊,以廣為流傳應用。
 (二)  (二) 為達到相互學習之目的,其他公務人員可就上網作品互相討
      論或進一步提出研習心得,以擴大影響效果。



十一、下列作品,不得申請獎勵:
   (一) 同一稿件曾獲獎勵者。
   (二) 接受機關或團體資助而從事研究發展者。
   (三) 研習心得屬業務機密或機關規定不宜對外發表者。



十二、參加之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著作,抄襲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評審前被檢舉或發現經查證屬實者,取銷其參加資格。
   (二) 得獎後始被檢舉或發現經查證屬實者,除註銷其得獎資格並追繳
        其所得獎勵金額外,其有關法律責任由提出申請者自行負責。



十三、培訓所得視實際業務需要,另定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