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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初等公務人員考試基礎訓練課程配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九三)公訓字第0920006869號
法規體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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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訓練目標:
    本訓練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
    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為重點。爰設定下列各項目標:
 (一) 增進瞭解國家當前重大政策方向,以配合政策並有效執行所交付之
      任務。
 (二) 學習公共政策執行之基本知能,以利公務之推行。
 (三) 培養公務人員應具備之敬業精神、服務態度、品德操守、公務倫理
      與群己關係,以建立優質的公務文化。
 (四) 充實處理公務所涉及之相關法律知識,貫徹依法行政的目標。
 (五) 瞭解公務人員之權利與義務,使其勇於任事,並保障公務人員權益
      。



二、課程內容:基礎訓練上課二星期,共計七○小時,內容包括左列各單
    元。
 (一) 當前國家重要政策:九小時。
 (二) 行政執行知能與實務:十六小時。
 (三) 行政倫理與群己關係:十小時。
 (四) 公務行為與相關法律:二十三小時。
 (五) 專題演講:二小時。
 (六) 課務輔導與綜合活動:十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