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本考試測量製圖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測量專業法令
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測量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102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測量製圖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
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內政部辦
理。
肆、研習地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
1 號。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
│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法規概論 │地籍測量與國土測繪法規概論 │4 │6 │
│ ├─────────────────┼──┤ │
│ │土地登記法規概論 │2 │ │
├─────┼─────────────────┼──┼──┤
│實務作業 │土地複丈實務作業 │4 │16 │
│ ├─────────────────┼──┤ │
│ │建物測量實務作業 │4 │ │
│ ├─────────────────┼──┤ │
│ │地籍圖重測實務作業 │4 │ │
│ ├─────────────────┼──┤ │
│ │加密控制測量實務作業 │4 │ │
├─────┼─────────────────┼──┼──┤
│系統操作 │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系統 │4 │8 │
│ ├─────────────────┼──┤ │
│ │地籍圖重測系統 │4 │ │
├─────┼─────────────────┼──┼──┤
│綜合課程 │學習成果分組報告 │3 │7 │
│ ├─────────────────┼──┤ │
│ │結訓綜合座談 │1 │ │
│ ├─────────────────┼──┤ │
│ │其他(園區導覽、研習導覽、團康活動│3 │ │
│ │) │ │ │
├─────┴─────────────────┼──┴──┤
│合計 │37 │
└───────────────────────┴─────┘
【備註】本表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際辦理情形調
整之。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2 年高普考測量製圖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
至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調訓;時間訂於 103 年 2 月 10 日至
14 日,以線上報名方式受理。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
三、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內政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內政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