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考選部國家考場大樓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選總二字第10600051581號
法規體系: 考選部/通用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依定期停車、臨時停車分別訂定汽車及機車收費基準如附表。但符
合規費法第十二條各款規定者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



第 3 條
前條收費基準,視物價、市場行情變動或成本變動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
少應辦理檢討一次。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