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戶
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戶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
並提升渠等戶政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戶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臺中市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
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
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中市政
府(民政局)辦理。
肆、研習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 386 號
。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
│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業務與組織 │戶政業務與組織介紹 │1 │1 │
├───────┼────────────────┼──┼──┤
│戶政業務 │戶籍資料核發相關作業 │2 │16 │
│ ├────────────────┼──┤ │
│ │戶籍法規與實務 │3 │ │
│ ├────────────────┼──┤ │
│ │跨區印鑑服務作業與實務 │1 │ │
│ ├────────────────┼──┤ │
│ │壓力管理與心理調適 │2 │ │
│ ├────────────────┼──┤ │
│ │創新服務概念 │1 │ │
│ ├────────────────┼──┤ │
│ │國籍法規與實務 │2 │ │
│ ├────────────────┼──┤ │
│ │門牌編訂與實務 │1 │ │
│ ├────────────────┼──┤ │
│ │戶政為民服務禮儀 │2 │ │
│ ├────────────────┼──┤ │
│ │戶役政資訊系統與資通安全 │2 │ │
├───────┼────────────────┼──┼──┤
│綜合課程 │結訓及綜合座談 │1 │1 │
├───────┴────────────────┼──┴──┤
│合計 │18 │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
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4 年本考試戶政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於至
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並定
於 105 年 5 月 31 日至 105 年 6 月 2 日(共 3 日)辦理
。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未提供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訓練機關
(構)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邀請保訓會派員出席,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
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臺中市政府(民
政局)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
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