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期 10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 106 年公務人員初
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
實一般行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一般行政專業服務素質
,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苗栗縣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
正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
,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苗栗縣政
府(人事處)辦理。
肆、訓練地點
苗栗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人事處會議室,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 號 3 樓。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課程名稱 │時數 │合計 │
├────────────────────┼───┼───┤
│政府採購法與採購程序 │3 │3 │
├────────────────────┼───┼───┤
│文書處理 │3 │3 │
├────────────────────┼───┼───┤
│為民服務實務處理 │1 │1 │
├────────────────────┼───┼───┤
│基層研考實務 │2 │2 │
├────────────────────┼───┼───┤
│庶務管理 │4 │4 │
├────────────────────┼───┼───┤
│公務人員應有角色與作為 │2 │2 │
├────────────────────┼───┼───┤
│出納管理 │2 │2 │
├────────────────────┼───┼───┤
│物品管理 │1 │1 │
├────────────────────┼───┼───┤
│課程測驗 │1 │1 │
├────────────────────┼───┼───┤
│結訓綜合座談 │1 │1 │
└────────────────────┴───┴───┘
【備註】本表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得視實需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於 106 年 4 月 25 日、27 日及 28 日辦理。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但不提供住宿。
三、測驗考核:於課程最後 1 天安排測驗,測驗結果作為實務訓練成績
考核之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附件 1),並於結訓
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苗栗縣政府人事
處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苗栗縣政府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