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期 10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 106 年公務人員初
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
實一般行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一般行政專業服務素質
,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正額及增額錄取,經分配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
關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
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
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臺中市政
府(人事處、教育局)辦理。
肆、訓練地點
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 7 樓研討會教室、9 樓一般教室,地
址:臺中市西區東興路 3 段 246 號 7、9 樓。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訓練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財產管理 │機關出納作業及實務 │2 │8 │
│ ├──────────────┼──┤ │
│ │機關物品管理及實務 │1 │ │
│ ├──────────────┼──┤ │
│ │公用財產管理及實務 │2 │ │
│ ├──────────────┼──┤ │
│ │機關採購作業及實務 │3 │ │
├───────┼──────────────┼──┼──┤
│廳舍及人員管理│辦公處所管理及實務(含集會管│2 │4 │
│ │理) │ │ │
│ ├──────────────┼──┤ │
│ │機關工友管理及實務 │2 │ │
├───────┼──────────────┼──┼──┤
│文書作業 │機關文書流程管理及實務 │2 │2 │
├───────┼──────────────┼──┼──┤
│危安控制 │機關安全管理及實務 │1 │1 │
├───────┼──────────────┼──┼──┤
│課務活動 │開訓及班務介紹 │1 │3 │
│ ├──────────────┼──┤ │
│ │課程測驗 │1 │ │
│ ├──────────────┼──┤ │
│ │綜合座談與意見交流 │1 │ │
├───────┴──────────────┼──┴──┤
│合計 │18 │
└──────────────────────┴─────┘
【備註】本表訓練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得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各實務
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定於 106 年 8 月 22 日至 106 年 8 月
24 日(共 3 日)辦理。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不提供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訓練機關
(構)學校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
參據。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進行方式及相關程序如附件 1,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寄送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由保訓會支應,其他經費由臺中市政府人事處於相關
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臺中市政府人事處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