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期 10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 106 年公務人員初
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
實一般行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一般行政專業服務
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委由國家文官學院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
參、訓練對象、日期及報名資訊
一、本考試一般行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由各機關(構)學
校視錄取人員報到時間及調訓檔期衡酌後報名,擇北區或中區班參加
:
(一)中區班:70 人,106 年 7 月 31 日至同年 8 月 4 日於文官
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辦理。
(二)北區班:48 人,106 年 8 月 28 日至同年 9 月 1 日於文官
學院辦理。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
(一)中區班自即日起至 106 年 7 月 18 日止,北區班自 106 年 7
月 20 日起至 106 年 8 月 4 日止。
(二)請逕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registe
r.asp )選擇中區或北區班報名。
三、總計調訓 118 人(中區班 70 人、北區班 48 人為限),依報名先
後額滿為止,報名後不得變更訓練地點。
肆、訓練地點
一、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
)。
二、文官學院(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7 段 576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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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時數│
├─────────────────────────┼──┤
│開訓及班務介紹 │1 │
├─────────────────────────┼──┤
│機關出納作業實務 │4 │
├─────────────────────────┼──┤
│機關物品管理實務 │2 │
├─────────────────────────┼──┤
│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實務 │4 │
├─────────────────────────┼──┤
│機關辦公處所管理實務(含集會管理) │4 │
├─────────────────────────┼──┤
│機關採購作業實務 │3 │
├─────────────────────────┼──┤
│機關安全管理實務 │2 │
├─────────────────────────┼──┤
│機關工友管理實務 │4 │
├─────────────────────────┼──┤
│機關文書流程及檔案管理實務 │4 │
├─────────────────────────┼──┤
│課程測驗 │1 │
├─────────────────────────┼──┤
│結訓綜合座談 │1 │
├─────────────────────────┼──┤
│合計 │30 │
└─────────────────────────┴──┘
【備註】本表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得視講座洽聘酌予調
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分別於 106 年 7 月 31 日至同年 8 月 4 日及 106 年
8 月 28 日至同年 9 月 1 日辦理,訓期 5 日。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對於遠道者提供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生活學習表現情形紀錄
表及課程測驗成績,由文官學院送交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
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一)生活學習表現情形:由輔導員進行受訓人員評核並記載於紀錄表(
如附件 1),於結訓 2 週內完成作業。
(二)課程測驗:由各科授課講座命選擇題 3~5 題,並擇 25 題於課程
測驗時間施測,選擇題每題 4 分,測驗成績總分 100 分。
四、結訓前辦理綜合座談,進行程序如附件 2,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
座談紀錄寄送保訓會。
五、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 3),並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將調查結果
郵寄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學習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訓練經費,由保訓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依規定辦理得酌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文官學院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