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
試)交通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專業法令與實務,強
化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研習對象
本考試交通行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如期程能配合,
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調訓所屬增額
錄取人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交通部委託交
通部公路總局(以下簡稱公路總局)辦理。
肆、研習地點
於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3 段 79
號)辦理。
伍、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
│項│時│課程名稱 │課程內容(訓練重點)│時│合│
│次│間│ │ │數│計│
├─┼─┼─────────┴──────────┼─┴─┤
│1 │1 │開訓 │5 分鐘│
├─┤月├─────────┬──────────┼─┬─┤
│2 │22│當前交通政策說明 │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相關│3 │6 │
│ │日│ │重大交通政策介紹 │ │ │
├─┤ ├─────────┼──────────┼─┤ │
│3 │ │運輸業管理實務及公│介紹運輸業管理應注意│3 │ │
│ │ │路公共運輸發展 │事項及相關規定及公共│ │ │
│ │ │ │運輸發展趨勢 │ │ │
├─┼─┼─────────┼──────────┼─┼─┤
│4 │1 │道路安全大數據案例│1.依大數據了解交通特│3 │6 │
│ │月│分析與應用 │ 性 │ │ │
│ │23│ │2.大數據分析道路安全│ │ │
│ │日│ │3.提供相關單位研擬安│ │ │
│ │ │ │ 全措施參考 │ │ │
├─┤ ├─────────┼──────────┼─┤ │
│5 │ │都市客運場站交通規│設計客運場站在都市行│3 │ │
│ │ │劃實務 │進路線交通與運行規劃│ │ │
│ │ │ │實務 │ │ │
├─┼─┼─────────┼──────────┼─┼─┤
│6 │1 │駕駛人管理實務介紹│增加對駕駛人管理實務│3 │6 │
│ │月│ │知能 │ │ │
├─┤24├─────────┼──────────┼─┤ │
│7 │日│挽救消失中的生命 -│我國當前駕駛人員養成│3 │ │
│ │ │我國駕訓制度的改革│訓練制度需改革之處 │ │ │
├─┼─┼─────────┼──────────┼─┼─┤
│8 │1 │都市公共運輸管理需│1.公共運輸概要 │3 │6 │
│ │月│求服務 │2.管理與需求規劃探討│ │ │
│ │25│ │3.服務與使用者關係 │ │ │
├─┤日├─────────┼──────────┼─┤ │
│9 │ │交通違規裁罰和行車│簡述交通法規及違規裁│3 │ │
│ │ │事故鑑定理論與實務│罰、行車事故鑑定理論│ │ │
│ │ │ │與實務 │ │ │
├─┼─┼─────────┼──────────┼─┼─┤
│10│1 │當前監理政策管理與│介紹當前監理政策管理│3 │5 │
│ │月│發展 │與發展趨勢 │ │ │
├─┤26├─────────┼──────────┼─┤ │
│11│日│自習 │課程重點複習 │1 │ │
├─┤ ├─────────┼──────────┼─┤ │
│12│ │測驗 │訓練測驗 │1 │ │
├─┤ ├─────────┴──────────┼─┴─┤
│13│ │結訓 │5 分鐘│
├─┴─┴────────────────────┴─┬─┤
│合計 │29│
└──────────────────────────┴─┘
【備註】本表研習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研習於 106 年本考試交通行政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
於至各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擇期調訓。
二、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不強制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公路總局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
參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依受訓人數平均分攤後,由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向受訓
人員之實務訓練機關(構)收取費用。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受託辦理
集中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予敘獎。
玖、本計畫由公路總局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