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8 年 8 月
29 日公訓字第 1082160338 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
稱工程會)108 年 9 月 18 日召開「10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
考試暨普通考試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專業集中實務訓練」會議結論
辦理。
貳、目的
為使 108 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
考試)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專業法令知識與實
務執行能力,強化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俾利未來公務順利執行
,特訂定本計畫。
參、研習對象
本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之已報到(108 年 11 月 6
日止)人員計有 362 人,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306 人、普通
考試 56 人。
肆、辦理機關
一、主辦機關:由保訓會委託工程會主辦。
二、協辦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署共同協助辦理。
伍、研習地點
由工程會行政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分北、中、
南 3 個訓練地點如下:
一、北部訓練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地址:235 新北市
中和區中山路 3 段 79 號,電話 02-82212888,傳真 02-22238205
)。
二、中部訓練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中部訓練中心(地址
:540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 300 號,電話 049-2339171
,傳真 049-2339692)。
三、南部訓練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南部訓練中心(地址
:825 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 120 號,電話 07-6117101 ,
傳真 07-6117106 )。
陸、研習課程內容及時數
課程內容包含 19 個單元,由工程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
署依初任公務人員需求,共同規劃訂定,共計 5 日,每日 5 至 7
小時,合計 33 小時。
柒、研習期程
於 108 年 12 月 23 日至 109 年 2 月 21 日辦理 5 場次,每
場次人數約 60 至 80 人,各梯次時間如下:
┌──┬────────────────────┬────┐
│場次│訓練時間 │訓練地點│
├──┼────────────────────┼────┤
│1 │108 年 12 月 23 日~108 年 12 月 27 日 │北區 │
├──┼────────────────────┼────┤
│2 │109 年 1 月 6 日~109 年 1 月 10 日 │北區 │
├──┼────────────────────┼────┤
│3 │109 年 2 月 3 日~109 年 2 月 7 日 │南區 │
├──┼────────────────────┼────┤
│4 │109 年 2 月 10 日~109 年 2 月 14 日 │中區 │
├──┼────────────────────┼────┤
│5 │109 年 2 月 17 日~109 年 2 月 21 日 │南區 │
└──┴────────────────────┴────┘
捌、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調訓通知:本訓練由保訓會發函用人機關調訓,並將訓練人員名單提
供工程會轉知代訓機關安排訓練課程。
二、膳宿安排:本訓練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實務訓練
機關依學員住宿需求回復保訓會後,提送工程會轉知代訓機關建置訓
練名單。
三、測驗考核:於課程最後 1 天安排測驗,測驗結果由工程會送交實務
訓練機關,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意見調查:辦理訓練後之滿意度及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逕送保訓會,以瞭解學員反應及回饋。
玖、訓練經費
一、本訓練經費比照往年,由用人機關支付,並請學員於訓練當日攜帶現
金至現場繳納,代訓機關將開立收據予學員帶回各實務訓練機關辦理
核銷。
二、本訓練作業事項由工程會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
預估所需經費約 1,938,965 元,包含講座等人事費用、膳宿及文具
用品等業務費用、講座及行政人員旅運費用。
三、研習人員依需求辦理住宿,需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 6,000 元
;不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 4,500 元。
拾、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拾壹、其他
本計畫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