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第 2
點。
二、訓練對象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歷年公務人員
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
三、訓練重點
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
序與技術。
四、參訓方式
錄取人員應優先報名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倘申請人之身心障礙類
別與程度、實際使用輔助器具或設施情形,經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
稱文官學院)評估現有設施不足以提供周妥安全之實體課程基礎訓練
時,應填寫不參加基礎訓練原因調查暨申請表,函送文官學院轉陳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同意後,始得協調錄取
人員及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改採申請參加網路線上學習基礎訓
練(以下簡稱網路基礎訓練)。
五、訓練實施方式
(一)經核准參加網路基礎訓練之錄取人員,應於實務訓練期間之上班時
間,至「e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網站「文官 e 學苑」加盟專區
(https://ecollege.elearn.hrd.gov.tw)加入為新學員後,於「
身障特考基礎訓練」專區進行網路學習。網路基礎訓練課程計 28
科,共 83 小時(網路基礎訓練課程配當表如附件),學習完成後
,於實務訓練期滿日前,取得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二)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應主動提供網路基礎訓練所需之電腦設備
(施),安排錄取人員於上班時間內參加網路基礎訓練,並給予必
要之協助。
(三)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應定期檢核錄取人員是否完成網路基礎訓
練,並於確認完成後,將錄取人員取得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資料函送文官學院。
(四)錄取人員倘經核准參加網路基礎訓練,於網路線上學習期間,因個
人身心障礙因素致未能完成訓練者,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
函報文官學院,逕予免除網路基礎訓練。
(五)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於錄取人員完成網路線上學習基礎訓練後
,應協助錄取人員完成「網路線上學習基礎訓練綜合評估意見調查
表」,並傳真(02-82366969 )或電子郵件(a21@csptc.gov.tw)
送保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