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文化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
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文化行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預估
缺及增額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文化部視
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文化部辦
理。
肆、訓練地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臺北院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30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一、實體課程:
┌─────────────────────────┬──┐
│課程名稱 │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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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治理、文化基本法與國際文化交流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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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營造現在與展望 │3 │
├─────────────────────────┼──┤
│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現況及他國趨勢 │3 │
├─────────────────────────┼──┤
│流行音樂在 5G 應用服務場域與推動發展策略 │3 │
├─────────────────────────┼──┤
│數位時代的影視發展策略 │3 │
├─────────────────────────┼──┤
│臺灣出版產業發展趨勢探討- 臺灣出版產業現況及未來 │3 │
├─────────────────────────┼──┤
│藝術管理與行政 │3 │
├─────────────────────────┼──┤
│藝文組織管理及營運發展 │3 │
├─────────────────────────┼──┤
│美術館營運管理實務、國際交流及發展 │3 │
├─────────────────────────┼──┤
│新媒體藝術發展現況 │3 │
├─────────────────────────┼──┤
│開、結訓(不採計課程時數) │5-10│
│ │分鐘│
├─────────────────────────┼──┤
│合計 │30 │
└─────────────────────────┴──┘
【備註】本表訓練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酌予調
整。
二、數位課程:受訓人員視公務需求,自行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UP
英語力」專區之「城市行銷」、「表達技巧」、「外賓接待」、「公
務英語」及「悅讀英文」5 個系列數位課程項下,任選讀 5 門課程
,於本訓練結訓前取得認證時數,並提供完成學習紀錄證明文件予文
化部。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110 年 1 月 25 日至 29 日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午餐;需住
宿受訓人員由文化部協助洽訂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住宿費用由受訓人員先自行墊付,並於訓後依相關規定向所屬實
務訓練機關(構)學校申報。
二、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及成績評量結
果,由文化部送交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
之參據。
三、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應意見。
柒、訓練經費
除住宿費用外,所需經費由文化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文化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