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衛生行政、衛生技術、食品衛生檢驗、藥事、公職護理師、公職醫
事檢驗師、公職藥師、醫學工程、公職食品技師等 9 類科錄取人員
,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衛生行政等專業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渠等
衛生行政等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衛生行政等 9 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
額預估缺、增額錄取人員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
練時程及人數,由衛生福利部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
,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衛生福利
部辦理。
肆、訓練地點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南埔里南坪
路 528 號。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一、實體課程:
┌────┬─────────────────┬──┬──┐
│訓練主題│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課務活動│相見歡、班務及環境介紹 │2 │2 │
├────┼─────────────────┼──┼──┤
│衛生行政│中醫藥管理 │2 │29 │
│等 9 類├─────────────────┼──┤ │
│科法令與│我國重要社會保險業務與法規介紹 │2 │ │
│實務 ├─────────────────┼──┤ │
│ │長照施政內容及執行情形 │2 │ │
│ ├─────────────────┼──┤ │
│ │心理健康政策簡介 │2 │ │
│ ├─────────────────┼──┤ │
│ │食品檢驗方法之研訂現況及未來展望 │2 │ │
│ ├─────────────────┼──┤ │
│ │我國公共衛生政策與醫療健保體系現況│2 │ │
│ │與展望 │ │ │
│ ├─────────────────┼──┤ │
│ │國民健康政策與實務 │2 │ │
│ ├─────────────────┼──┤ │
│ │國際衛生事務之進展 │2 │ │
│ ├─────────────────┼──┤ │
│ │護理機構管理與實務 │2 │ │
│ ├─────────────────┼──┤ │
│ │醫政管理與實務 │2 │ │
│ ├─────────────────┼──┤ │
│ │醫療網計畫介紹 │2 │ │
│ ├─────────────────┼──┤ │
│ │疾病管制工作與相關法規(含實例) │2 │ │
│ ├─────────────────┼──┤ │
│ │參訪- 草屯療養院 │3 │ │
│ ├─────────────────┼──┤ │
│ │紓壓與健康促進 │2 │ │
├────┴─────────────────┼──┼──┤
│學習成果分組報告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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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33 │
└──────────────────────┴─────┘
【備註】本表訓練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另於訓練期程中,安排 5 至 10 分鐘之開、結
訓儀式。
二、專業英語數位課程: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請受訓人員自行至「e 等
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讀「國際會議英語會話研習(上)2 小時」及
「國際會議英語會話研習(下)2 小時」課程,並於訓前取得認證時
數,於本訓練報到時,提供完成學習紀錄證明文件予衛生福利部衛生
福利人員訓練中心。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預定於 110 年 2 月 22 日至 26 日及 3 月 15 日至 19
日,辦理 2 梯次。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
三、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
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應意見。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訓練業務費項下支應
。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衛生福利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