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9 年 10 月
17 日公訓字第 1092160318 號函辦理。
貳、目的
為使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稱本考試
)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專業法令知識與實務執
行能力,強化並提升渠等專業服務素質,俾利未來公務順利執行,特
訂定本計畫。
參、訓練對象
本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依本考試土木工程
類科暫定需用名額 536 人,並參考往年訓練情形,以 7 成報到率
概估約 380 人(其中高考三級約 230 人,普考約 150 人),並
視實際報到人數調整。
肆、辦理機關
一、主辦機關:由保訓會委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
主辦。
二、協辦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署共同協助辦理。
伍、訓練地點
由工程會行政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分北、中、
南 3 個訓練地點如下:
一、北部訓練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地址:新北市中和
區中山路 3 段 79 號,電話 02-82212888,傳真 02-22238205)。
二、中部訓練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中部訓練中心(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 300 號,電話 049-2339171,傳
真 049-2339692)。
三、南部訓練地點: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南部訓練中心(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 120 號,電話 07-6117101 ,傳真
07-6117106)。
陸、訓練課程內容及時數
課程內容包含由工程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署依初任公職
人員需求共同規劃訂定之 21 個單元;另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本年
度增列職場專業英語課程,合計 22 個單元,共計 5 日,每日 7
小時,合計 35 小時,課程內容規劃如下表,俟計畫核定後,提送交
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續辦。
柒、訓練期程
於 110 年 1 月 11 日至 110 年 2 月 26 日辦理 5 梯次,每
梯次人數約 60 至 80 人,各梯次時間如下:
捌、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調訓通知:本訓練由保訓會發函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調訓,並將
受訓人員名單提供工程會轉知代訓機關安排訓練課程。
二、膳宿安排:本訓練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符合資格者得申
請住宿。
三、測驗考核:於課程最後 1 天安排測驗,測驗結果由工程會送交實務
訓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意見調查: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
查結果郵寄保訓會,以瞭解受訓人員反應意見。
玖、訓練經費
一、本訓練所需經費比照往年,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負擔,並請受
訓人員於訓練當日攜帶現金至現場繳納,代訓機關將開立收據予受訓
人員帶回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核銷。
二、本訓練作業事項由工程會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
以概估參訓人數 380 人安排訓練梯次,預估所需經費約新臺幣(以
下同)2,015,465 元,包含講座等人事費用、膳宿及文具用品等業務
費用、講座及行政人員旅運費用。
三、受訓人員依需求辦理住宿,需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 6,000 元
;不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 4,500 元。
拾、其他
本計畫由工程會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