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期 10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稱本考試)公職
社會工作師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社工專業法令與實務,
強化並提升渠等社工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本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
額預估缺,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衛生福利部視錄取
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開班調訓。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稱保訓會)協調委託衛生福利部
辦理。
肆、訓練地點
於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公職社工師類科錄取人員專業集中線上
課程」專區。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表格內容請參閱附件)
【備註】本表訓練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將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項訓練定於 110 年 8 月 23 日至同年 8 月 27 日辦理。由實
務訓練機關(構)給予受訓人員 5 日公假,受訓人員至 e 等公務
園+學習平臺「公職社工師類科錄取人員專業集中線上課程」專區,
取得 49 小時認證時數後,線上填寫「專業集中實務訓練意見調查表
」,即完成本訓練。
二、請受訓人員依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常見 FAQ 使用手冊,登入平
臺操作,每堂課程要取得認證時數,皆須完成三要件:
(一)觀看該課程時數達認證時數一半以上。
(二)課後線上測驗達 60 分以上。
(三)填寫線上課後問卷。
三、參加本訓練之受訓人員完成時數結果,由衛生福利部送交實務訓練機
關(構),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衛生福利部彙整「專業集中實務訓練意見調查表」結果於結訓後 1
週內送交保訓會,以利瞭解受訓人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經費,衛生福利部於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衛生福利部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