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期 107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地
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地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
並提升渠等地政專業服務素質,特訂定本計畫。
貳、訓練對象
一、本考試地政類科正額錄取,經分配新北市之現缺人員。另經分配正額
預估缺及歷年補訓錄取人員,依其分配報到實務訓練時程及人數,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視錄取人員報到情形、檔期及經費狀況,衡酌是否
開班調訓。
二、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或歷年高普考增額或補訓未曾參加
集中實務訓練人員,亦得納入調訓對象。
參、辦理機關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協調委託新北市政
府地政局辦理。
肆、訓練地點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24 樓,2422 會議室)。
伍、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
┌──────┬───────────────┬──┬──┐
│ 訓練主題 │ 課程名稱 │時數│合計│
├──────┼───────────────┼──┼──┤
│ 開訓 │開訓及班務時間 │10分│10分│
│ │ │鐘 │鐘 │
├──────┼───────────────┼──┼──┤
│ 業務與組織 │地政業務與組織介紹 │ 1 │ 1 │
├──────┼───────────────┼──┼──┤
│ │地籍測量法規與實務 │ 3 │ │
│ ├───────────────┼──┤ │
│ │土地登記法規與實務 │ 3 │ │
│ 法規概論及 ├───────────────┼──┤ 15 │
│ 實務探討 │地價法規與實務 │ 3 │ │
│ ├───────────────┼──┤ │
│ │土地利用法規與實務(市地重劃、│ │ │
│ │區段徵收各 1小時;土地徵收、非│ 6 │ │
│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各2小時) │ │ │
├──────┼───────────────┼──┼──┤
│ 資訊系統 │地政為民服務查詢系統功能介紹 │ 2 │ 2 │
│ 介紹與應用 │ │ │ │
├──────┼───────────────┼──┼──┤
│ 結訓 │結訓及綜合座談 │ 1 │ 1 │
├──────┴───────────────┼──┴──┤
│ 合 計 │ 19 │
└──────────────────────┴─────┘
【備註】本表訓練主題、課程名稱及時數配當為暫訂內容,得視實需
酌予調整。
陸、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本訓練於 107 年本考試地政類科正額錄取分配現缺之錄取人員至各
實務訓練機關報到後,擇期於實務訓練 4 個月期間內調訓,並定於
108 年 6 月 10 日至 108 年 6 月 12 日辦理。
二、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未提供膳食及住宿)。
三、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學習情形,由新北市政
府地政局送交實務訓練機關,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辦理訓後意見調查如附件,並於結訓後 1 週內將調查結果寄送保訓
會,以利瞭解學員反應。
柒、訓練經費
所需講座鐘點費由保訓會支應。
捌、獎勵建議
辦理集中實務訓練之人員,除未依規定辦理績效不佳者外,得酌予敘
獎。
玖、本計畫由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函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
修正之。